分公司独立核算的利弊(分公司独立核算的利弊有哪些)
非独立核算和独立核算的利弊
法律主观:
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具有下列区别:一般来说,独立核算是由本单位自行对其经营活动的过程、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而非独立核算是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汇总核算。
法律客观:
《税收会计制度》
第三条
税收会计的核算对象是税收资金及其运动,即税务部门组织征收的各项收入的应征、征收、减免、欠缴、上解、入库和提退等运动的全过程。
《税收会计制度》
第四条
税收会计核算单位,按其对税收资金管理任务的不同,分为直接管理税收资金上解的单位(简称上解单位)、直接管理税收资金入库的单位(简称入库单位)、管理税收资金上解和入库双重业务的单位(简称双重业务单位)及管理部分税款上解和部分税款入库的混合业务单位(简称混合业务单位)四种。
《税收会计制度》
第六条
各核算单位和汇总单位都必须在有关机构中设置税收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各单位配备的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证,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会计任职资格。
建筑行业成立分公司的利弊
法律分析:建筑行业成立分公司的利处:1、分公司为了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较简单;2、分公司的设立较简单,费用较少。建筑行业成立分公司的弊处:1、在外地创办独立核算分公司,需要办理许多手续,设立程序复杂,开办费用也较大。2、要求比较高,设立分公司应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设立分公司的利弊
设立分公司的利处:
1、分公司能独立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亏损不会与母公司利润相抵。
2、企业集团设立分公司,可以使集团公司长期战略中需重点发展的业务领域得到长足发展,使整个集团在这些领域得以做强做大,从而强化集团的核心竞争能力。
3、同时通过确立分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可以将分公司经营风险有效地限制在一定范围以内,集团公司只在出资范围内对其承担风险,不会因为分公司在跌失误而遭受更多损失,更不会侵害到集团公司其他业务部门和其他子公司的利益。
4、另一方面,分公司通过自身经营的努力,在其业务领域中形成商誉、品牌等无形资产,有助于提升企业集团的整体形象。
设立分公司的弊处:
1、在外地创办独立核算分公司,需要办理许多手续,设立程序复杂,开办费用也较大。
2、要求比较高,设立分公司应符合《公司法》和《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只有国家授权投资的公司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即国有独资的子)其他公司只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控股子公司。
3、公司初期设立子公司的经营风险相对较大。
4、分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需要独立缴纳所得税,承担的税务水平相对比较高。
5、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投资的,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由此可见,设立分公司有利有弊,最终还是要看公司的具体情况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与办事处的区别,办事处是否可以独立的为办事处员工缴纳社保
办事处和分公司最大的区别是: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而办事处只是公司人员驻点,不独立核算,财务核算还是由总公司一起核算。
另外,从组织机构上,办事处较为简单,根据情况安排人员,而不分部门,分公司一般独立运作,成立不同的部门负责相关事务,规模比办事处较大。
从政府登记方面,办事处不需要工商或者税务登记,成立分公司要求在税务局登记。
权衡利弊:
如果项目利润大就成立分公司,负责人权利大责任大,同时费用大:多出了财务人员工资和地方税。
如果项目利润少就设办事处,负责人的权责利都小,费用支出受控老总和公司财务总监多重制约,但是不用和地方工商税务部门周旋,省税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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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成立分公司的利弊
建筑行业成立 分公司 的利处: (一)经营设立方面 1、分公司为了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较简单; 2、分公司的设立较简单,费用较少; 3、总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调整对分公司的资本注入,经营风险相对比较小。 (二)税务方面 1、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2、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建筑行业成立分公司的弊处: 1、在外地创办独立核算分公司,需要办理许多手续,设立程序复杂,开办费用也较大。 2、要求比较高, 设立分公司 应符合《 公司法 》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只有国家授权投资的公司可投资设立全资 子公司 (即国有独资的子)其他公司只能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 或 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的控股子公司。 3、公司初期设立子公司的经营风险相对较大。 4、分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需要独立缴纳所得税,承担的税务水平相对比较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 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工厂中,各个生产部门独立核算承包制的利与弊?
目前,有部分公司把部分车间承包给个人,肯定自有他的道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车间(特别是焊接车间)承包给个人的弊大于利:\x0d\x0a 一、影响公司形象。当承包车间缺少人手时,生产任务就很难完成。如果承包人能在很短的时间内组织到人力,也就没什么问题了。但承包人在短时间内很难组织到人员而又没有人帮他组织人员时候,就会以公司的名义到社会上去招人了。这时,公司不同意以公司的名义去招人吧,那么生产任务很难完成。如果完不成生产任务,对于承包者来说损失并不是很大,而对公司来说损失就很大了,有些损失甚至难已挽回。对此,公司只好也只能同意以公司的名义让他们去社会上招人了。但这样就又有新的问题出现了:那些应聘人员根本就不知道此次招人不是公司的行为。当他们进厂知道真相后,就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当他们觉得受骗后,往往不会说承包人怎么样,而是说公司如何如何。这对公司的形象是不是一种影响?当他们留下来工作时,如果工作条件与自己想象中的相差无己时,情况还好点。但当他们觉得很不划算时或是当初的承诺没有兑现时就会引发第二个问题。\x0d\x0a 二、不利于管理。当他们觉得上当受骗后,工作时就不会认真去做,公司的各项制度对他们来说就是一张废纸。如果他们违犯了公司的制度,如何去处理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当你去处理时,他们就会以车间是承包的而不受公司的约束。如果不理他们,他们就会我行我素。管与不管,让公司处于两难的位置。管?他们就会提出他们的要求以及想法和当初应聘时承包人给予的承诺。如果这些要求不过分、比较合理,还好解决一点。如果他们的要求有些难度甚至有点过分,公司怎么办?承包人会不会答应?如果这次按照他们的要求做了,那么就一定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的。如果不管,以车间已承包为借口向承包人施压,又会给他们之间带来更大的矛盾。再说如果公司不管,对其他车间的员工来说又是不公平的:处分轻了,起不到警示作用。处罚重了,他们又会有意见:怎么某某车间的人犯了同样的错,为什么不给他处分?这时如果公司采取强硬措施,也许会引起公愤。这样必然会影响公司的工作秩序的正常运作。\x0d\x0a 三、影响产品质量。当供大于求时或是人们的购买力下降的时候,一个产品的质量是否过硬就显得极为重要了。同时,产品质量的好坏也是公司能否生存下去的一个重要因素。特别是金融风暴发生后,质量就显得更为重要了。如果质量不过硬,正好给客户一个取消订单的理由。因此,在目前的情况下就更应该狠抓质量了。但是,现在车间承包了,虽说公司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来控制产品的质量,可质量问题还是不断地出现。这是为什么呢?其实产品质量是有很多因素而产生的,但在工作中,承包车间有着很大的因素。以焊接车间为例:\x0d\x0a 1、原材料的问题。在生产过程中有部分问题是不容易发现的,但是到了下一道工序就很容易发现了,但是如果到了焊接车间,员工只管生产,管他原材料是好是坏。而当承包人接到生产订单后,只要安排人员生产,在一定的时间里完成生产任务就行了,对于原材料的好坏不是他管的事。就算是发现了原材料有问题,能马虎的就马虎,何必去寻找麻烦呢。当质检人员发现问题要他们整改的时候,他们就会说马上改(改没改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或是把过错全部推给员工。\x0d\x0a 2、对于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除了质检人员看一下外,几乎就没有人去过问,这中间一是承包者所请的管理人员对产品不懂甚至此行工艺完全是外行,二是责任心不强。而员工们又都是拿的计件工资,都想尽量多的做出产品,以提高自己的收入,因此只讲数量不讲质量几乎是每个员工的通病。在这样的情况下,几乎就没有员工会按照规定去轻拿轻放,因为这样耽误时间。往往是做好后往那一扔了事,这样就又带来新的质量问题。\x0d\x0a 3、当产品出来后,几乎就没有人去看有没有质量问题。偶尔发现有质量问题也不会安排人员去返修。为什么呢?因为安排人员去返修又是一笔开支。为了能尽量多的赚到钱,减少不必要的开支,能省则省,有时候甚至到了抠门的地步。能马虎的就马虎点,就这样,到最后就成了大问题了。这时候无论是对承包者还是对公司都是一种损失,而公司的损失是最大的。\x0d\x0a 四、生产任务难按时完成。当生产量小时这就不是问题了。当生产量大、任务急、时间紧时,问题就很快的出来了,为一赶进度,每天加班到很晚很晚,而第二天又要按时上班,一两天还好一点,时间一长,人就非常疲劳而承受不了,对于这些,承包者是不会管那么多的,他所要的就是按时完成生产任务,受不了也要受。这样员工又不愿意了,就会出现出工不出力的现象。如果员工没有得到很好的休息,稍有不慎就会引起不必要的冲突。\x0d\x0a 我在宁波的时候,那是在喷涂车间工作。当时是8月,天气很热,而每天加班到12点以后,而每二天早上7点又必需到厂里去。连续三天后,问题出来了:质量有问题、产量达不上、但员工们的火气上来了,动不动就发生争吵。换成两班制后,一切问题得到解决。\x0d\x0a 五、经济问题。当每件产品上线后,员工都想知道自己所做的这道工序的单价是多少?有的承包者能在很短的时间里订出一个合理的单价,这样当员工知道单价后就会努力地去生产,以便自己能挣到更多的钱;有些承包者迟迟不推出单价,这样员工做起事心中没底,,只算在做也只是应付差事;有些承包者在产品完成后再给出单价,这样,就算员工认为不划算也没办法,因为产品已完成,只有自认倒霉;还有些承包者制定出单价,同时又告知了员工,当员工按这个单价拼命去生产后,承包者又认为员工挣的太多了,就会采取降单价的手段来降低员工的工资。这样,除第一种情况外,后面的几种情况都会引起不必要的矛盾,甚至会出现罢工的局面。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因为承包者想多赚钱,把员工当成赚钱的机器。\x0d\x0a 六、不利于公司内部团结。我们都知道团队合作的重要性。但是现在车间承包了,情况就不一样了。还是拿焊接车间为例。当焊接车间需要其他车间的帮助时,其他车间也许会以各种各样的借口而拒绝;也许会安排人员,但这些人员怎样工作那是另外一会事了。当其他车间需要焊间车间帮忙时,焊接车间是否向其收取费用:收多少怎么收都是问题。如果不收,这笔费用就要算到自己的身上,嘴上虽然不说什么,但心里一定会不高兴的。另外,现在有部分人是有仇富心理的,如有什么问题(如质量问题需返工)就会推到承包车间身上,理由也很简单:这样做也是为公司节约费用,他们是承包的,赚的有钱。\x0d\x0a 综合来看,本人认为,公司不能把车间承包给个人,如果公司的生产能力不能完成生产订单时,可以包给别的公司生产。当别的公司完成生产后,只要能达到公司的要求就行了,否则公司就可以拒收。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完不成生产任务,就要赔偿。还有就是如果把给承包人的价格分别算到产品中,把这部分钱让给员工,员工又有什么理由不去按照公司的要求去做呢?其实员工们的要求很简单,就是只要让他们能挣到钱,他们就会按照你的要求去做。
设立子公司的利弊
设立子公司的利处:
1、子公司能独立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亏损不会与母公司利润相抵。
2、企业集团设立子公司,可以使集团公司长期战略中需重点发展的业务领域得到长足发展,使整个集团在这些领域得以做强做大,从而强化集团的核心竞争能力。
3、同时通过确立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可以将子公司经营风险有效地限制在一定范围以内,集团公司只在出资范围内对其承担风险,不会因为子公司在跌失误而遭受更多损失,更不会侵害到集团公司其他业务部门和其他子公司的利益。
4、另一方面,子公司通过自身经营的努力,在其业务领域中形成商誉、品牌等无形资产,有助于提升企业集团的整体形象。
设立子公司的弊处:
1、在外地创办独立核算子公司,需要办理许多手续,设立程序复杂,开办费用也较大。
2、要求比较高,设立子公司应符合《公司法》和《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只有国家授权投资的公司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即国有独资的子)其他公司只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控股子公司。
3、公司初期设立子公司的经营风险相对较大。
4、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需要独立缴纳所得税,承担的税务水平相对比较高。
5、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投资的,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扩展资料:
子公司设立条件:
1、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
国家作为唯一的出资人(股东),可以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个人,包括农村村民,辞职、退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离休、退休人员及其他成 员,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都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有法律规定的,是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
2、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实物出资必须对实物折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算、确认, 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手续。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其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需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由于国务院宣布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也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但是设立子公司仍需具备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要件,也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不可少的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股东全体同意的关于公司的组织、经营的基本规定,是确定公司权利的文件。
4、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时还须具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5、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若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需先行办理相关前置许可或审批。
6、办理设立登记:
公司章程制定完成,股东缴足出资后,公司应在法定的期限内,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