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失怎么办离婚(结婚证丢失怎么办离婚证)
离婚结婚证丢了怎么办
1、夫妻双方中只有一人丢失了结婚证,则可以拿对方的那一本去民政局办理离婚。
2、夫妻双方中两人均丢失了结婚证,则必须要先去民政局开一份证明材料,证明两人属于合法夫妻,并且对结婚证丢失做一份书面证明,并将该证明存档。接着才能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直接去民政局补办结婚证。双方可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向做结婚登记的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证。该登记机关必须对登记档案进行查证属实,才可以进一步补发结婚证。
4、如果双方丢失了结婚证,并且对离婚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意味着无法通过协议离婚,建议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经法官判断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无和好的可能,则有较大可能会判决离婚。
结婚证丢了如何离婚
如果结婚证丢失了,仍然可以离婚,但过程可能会稍微复杂一些。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件,但如果丢失了,并不意味着不能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一些额外的步骤来证明夫妻关系,然后办理离婚手续。
具体来说,如果结婚证丢失了,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法来证明夫妻关系:
1. 通过户籍证明来证明夫妻关系。可以前往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这种证明可以作为结婚证的替代品,用于办理离婚手续。
2. 如果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可以前往婚姻登记机构查询档案,并申请复印结婚登记档案。这种档案复印件也可以作为夫妻关系的证明,用于办理离婚手续。
在证明了夫妻关系之后,就可以按照正常的离婚程序来办理离婚手续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离婚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流程可以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或律师事务所。
总之,结婚证丢失并不意味着不能离婚,只需要通过一些额外的步骤来证明夫妻关系,然后按照正常的离婚程序来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结婚证丢了可以办离婚吗?
结婚证丢了可以办离婚。
当只有一本结婚证丢失时,夫妻二人可用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丢失结婚证的一方也可以先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领完结婚证后,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离婚冷静期:
1、诉讼离婚没有离婚冷静期;
2、协议离婚,过了离婚冷静期后,双方仍然想离婚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离婚登记所需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证件应当是真实有效的;
2、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办理离婚登记的华侨、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证件齐全者,当天可以办理离婚手续。这种离婚手续比起上法院打离婚官司要快得多;
4、如果夫妻双方均已移居国外或香港、澳门,或双方均已加入外国籍,则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此类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在这种前提下,婚姻当事人选择在内地离婚,只能采取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
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
1、找到管辖法院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法院;
2、准备起诉的材料,包括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提出的主张想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必须要提出相应的证据;
3、立案。法院经过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就会予以立案;
4、调解。法院立案以后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
5、如果无法调解,那么就是直接开庭。
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综上所述,丢失结婚证可以办离婚。当只有一本结婚证丢失时,夫妻二人可用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丢失结婚证的一方也可以先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领完结婚证后,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婚证丢失了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结婚证丢失了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1、补办结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2、提交结婚登记申请书及审查处理表。
结婚时,在婚姻登记机构会填写结婚登记申请书,经审查符合结婚登记的情形后,婚姻登记机构会填写审查处理表,这些材料都保存在结婚登记的卷宗里,当事人只要到婚姻登记机构查询档案并复印,然后加盖婚姻登记机构的印章证明复印属实即可。
以上两种方法能解决一些问题,但司法实践中存在如下特殊情形:一方起诉离婚但:
(1)两本结婚证在另一方处;
(2)一本结婚证丢失,另一本结婚证在另一方处,而另一方不愿意提供;
(3)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但另一方不愿意补办结婚证;
(4)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档案丢失无法查询复印时,如何处理呢?对于前述第(1)、(2)情形,有的律师或当事人则通过起诉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或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然后开庭,在质证阶段被告向法庭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原告再申请撤诉,然后在法院的案件卷宗中复印该结婚证,再由法院盖章证
明复印属实以供下次起诉离婚使用,由于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或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撤诉不影响离婚案件的立案,因此其撤诉后即可马上起诉离婚,不存在起诉期间的限制。通过起诉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或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由被告提供结婚证从而减轻原告举证的诉累,的确称得上是一种上策,但此策略也仅在于被告出庭应诉的情形。
结婚证丢了怎么解除婚姻关系
结婚证丢了可以办理离婚。结婚证丢失离婚可以采取的方法:
(1)双方只有一人丢失了结婚证,则可以拿对方的那一本去办理离婚;
(2)夫妻双方中两人均丢失了结婚证,则必须要先去民政局开证明材料;
(3)直接去民政局补办结婚证;
(4)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中华任命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一、结婚证丢了怎么解除婚姻关系
1、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怎么离婚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民政局用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2、先去民政局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丢失怎么离婚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3、去民政局先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
结婚证丢失怎么离婚,您可以选择上述两种方法离婚,也可以选择“先补结婚证再办”的方式,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
4、直接去法院
如果不想耽误离婚的时间或者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的,并且夫妻之间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不能通过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可以委托专业的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二、如何补办结婚证?
(一)需要申请补办手续
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是: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
(二)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
申请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应提交以下证件:
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
2、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三张。
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及有关证件之日起7日内审查核实并出具《夫妻关系证明》。
需要说明的是《夫妻关系证明》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
补办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关于结婚登记的所有法定要件,办事人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只能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补领结婚证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离婚结婚证丢失怎么离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随后即可携带相关材料办理登记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结婚证没了离婚怎么离
结婚证没了离婚方式如下:
1、协议离婚:到发证的婚姻登记处查找结婚登记档案,婚姻登记部门出具查档证明,当事人双方带着户口本、身份证、查档证明和三张大两寸合影相片到当事人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证,也可以到存档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发结婚证。补好结婚证后,双方便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办理离婚证。另一种方法是不需要补办结婚证,直接去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即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若是起诉的一方结婚证丢失,起诉的一方可先到原结婚登记的民政局找婚姻档案或委托律师去民政局调取结婚档案即可,出具本人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然后起诉离婚的一方拿着本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即可。
诉讼离婚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综上所述,审判具有保障辩护权实现的意义。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审判为辩护权的行使提供了平台。只有通过审判,才能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使其获得公正的对待,也才能体现刑事司法制度的公信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要离婚结婚证丢了怎么办
结婚证丢了可以先补办结婚证之后再办理离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