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某有组织犯罪的首要分子
犯罪首要分子是什么意思
犯罪首要分子,是指在集团犯罪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导作用的犯罪分子。中国刑法规定的首要分子,在定罪量刑中具有重要作用。在集团犯罪中,首要分子是严惩的对象,如刑法第96条规定:持械聚众叛乱的首要分子或者其他罪恶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第158条规定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159条规定的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中,只有首要分子才能构成犯罪。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如何处罚
法律主观: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首要分子要对他所组织、领导的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全部罪行 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犯罪集团中某个或某些成员超出在该犯罪集团预谋实施的犯罪以外独立实施了其他犯罪行为,对这一行为首要分子 不承担刑事责任 ,由实施该犯罪行为的成员个人负责。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十六条主犯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都是主犯
法律主观: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要比其他主犯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和危险性,是在共同犯罪中从重打击的对象。一个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两个以上,这主要看他们在犯罪集团中所起的是不是组织、指挥和策划的作用。这里所说的“犯罪集团”是指3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组织”主要是指将其他犯罪人纠集在一起。“策划”主要是指为犯罪活动如何实施拟定办法、方案。“指挥”是指在犯罪的各个阶段指使、命令其他犯罪人去实施犯罪行为等。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首要分子是以犯罪集团存在为前提,在犯罪集团中既可以在幕前指挥,也可以在幕后指挥。有的只组织、指挥,并不亲自去干有的既领导,又亲自动手去干。 不论如何,首要分子都是犯罪集团的灵魂和核心,他们发起成立犯罪集团,策划发展集团成员,主持制定犯罪计划,指挥集团成员实施犯罪活动,在犯罪集团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十六条主犯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刑法上首要分子是什么意思,刑法上首要分子是什么意思,犯罪集团应具备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刑法中指的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在我国刑法中,首要分子分两种:1、集团犯罪中的首要分子;2、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犯罪集团应具备的条件:1、必须由三人以上组成;2、具有较为固定的组织形式;3、具有一定的犯罪目的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七条 刑法所称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犯罪分子的首要分子有几种
法律主观:
犯罪分子的首要分子主要有以下两种: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自首分子;
2、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例如聚众斗殴罪中的首要分子,往往是聚众犯罪中的组织者、领导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其所参与、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对。
另外我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首要分子要对他所组织、领导的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
谁是涉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黄小飞。
被告人黄小飞犯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采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
被告人黄某某等13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系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黄某某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系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被告人杨某某、王某甲、王某、周某、梁某某、高某某为作为集团骨干成员,被告人韦某某、赵某某、何某某、王某乙、甄某、王某丙为一般参与者,均应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