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遗失补办需要什么手续(结婚证遗失补办需要什么手续)
丢失结婚证补办需要什么手续
结婚证丢失需补办手续如下:
1、当事人持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填写《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
2、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审查,符合补办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
3、对不符合补办结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4、当事人提供离婚协议书并查证属实的,应当告知其恢复结婚登记权利;
5、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办理。
补办结婚证的原因如下:
1、如果是因为结婚证丢失而补办结婚证,则可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丢失证明等。经过审查后,可以为其补发结婚证;
2、如果是因为结婚证损坏而补办结婚证,则可以提供损毁的结婚证和身份证,以及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人员绘制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摘要,经过审查后,可以为其补发结婚证;
3、如果是因为其他原因需要补办结婚证,则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需要说明原因并签名盖章。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补办结婚证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当事人在补办结婚证时,先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了解详细的补办流程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结婚证丢失怎么补办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结婚证丢失了补办需要下列证件:
1.双方的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如果结婚证是丢失了的,需要出具结婚证丢失证明。如果结婚证不是丢失,是撕毁的,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3.关于双方婚姻状态的查档证明。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补办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补办结婚证需要下列手续:
1.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办结婚证的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确认属实并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3.填写或者打印《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签字确认。
4.填写并打印《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
5.发放新的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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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丢了怎样补办
法律分析:
1、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维持该状况;3、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因故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丢失证明;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衍生问题:
没有结婚证算不算合法夫妻?
未经依法登记,不能成为合法夫妻关系。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依据该规定,没有办理结婚证的不能确立夫妻关系;但是未按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