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和要约邀请的例子(要约和要约邀请的例子通俗易懂)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法律效力
法律主观:
要约邀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司法实践中一般采取将要约邀请“视为要约”的方式,把要约邀请转化为要约后赋予其法律效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例子有哪些?
例子:在合同实务中,要注意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邀请,是一方当事人邀请另一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意思表示行为,一经发出就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
而要约邀请的目的是让对方对自己发出要约,是订立合同的一种预备行为,在性质上是一种事实行为,并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即使对方依邀请对自己发出了要约,自己也没有承诺的义务。
因此,要约邀请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在实际生活中,拍卖公告、招标、寄送价目表的、招股说明书、商业公告、广告等,都属于要约邀请。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1、要约是当事人一方自愿主动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一方希望对方向自己提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仅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属于事实行为。
3、要约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所以要约通常采用的方式有:对话形式和信函;而要约邀请是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所以主要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
4、要约需包含将来可能签订的合同的主要内容,要约中含有当事人一方表示自己愿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不包含当事人接受约束的意思。
案例分析:关于要约和要约邀请及承诺:
A公司和B公司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B公司派张三来洽谈,看货后表示价格的问题需要回去商量,如果决定购买,5天内带款提货,如果5天内未做表示,A公司可以另卖他人。A公司给予认可”。所以,这就构成A公司对B公司的承诺,因此合同成立。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一种事实行为,要约邀请人不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一种法律行为,一旦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发出要约的人成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称为受要约人。
扩展资料
要约邀请的法律意义:
1、因错误陈述或欺诈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2、要约邀请中的特别条件可以进入合同,构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3、要约邀请的内容未能进入合同之中,在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产生争议的时候可以对合同的解释起到证据的效力。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要约邀请
百度百科-要约
请通俗地解释一下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与要约不同,要约是一个一经承诺就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自己如果承诺才成立合同。也就是说要约是要对方来承诺,而要约邀请是邀请对方发出要约,自己来承诺。
举例一:对钦慕已久的男孩孩表明心迹,叫要约;向男孩施展魅力,男孩主动向女孩表白,叫要约邀请。
举例二:公交站台上广告、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招股说明书就是要约邀请,客户看到这个广告了,去找公司合作相应的业务,这个行为就是客户发出了要约,公司做出承诺。还要看对方一承诺顾客就要受到这个承诺约束,回答是,就是要约,否则就是要约邀请。
合同法第十四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和要约邀请如何区分?能不能举一些通俗点的例子?首先看看我的观点对不对:一家公司的招聘信息属于要
《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五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两者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要约有成立合同的具体确定的内容,而要约邀请则不必也不应具备满足合同成立的内容,否则其就成为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要约一经相对方承诺,合同即告成立,如未按规定履行,则要承担违约的后果。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我们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所表达的意思、订约提议的内容以及交易习惯来综合判定。如果法律有了明确的规定,就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来确认(如《合同法》第15条中列举的的几种要约邀请情形)。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更多的还是要依赖于公司对意思表示的内容本身来判断,看该意思表示是否严格具备了要约的要件,另外还要根据一些交易习惯,进行综合分析。
这个也不深奥吧,简单理解要约就是一个向特定人发出具体价目和规格的合同,要约邀请是向不特定人发出的向自身提出合同的邀请,价格,规格、数量都是待定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合同法中的问题——要约与要约邀请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有以下特征:(一)要约内容明确具体;(二)要约必须表明,一经受约人承诺,要约人受到要约的拘束。
1、悬赏广告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目前有争议。一般认为,如果悬赏广告明确表明了悬赏金额,可视为要约。
2、商店明码标价的商品是要约,因为它表明了要约的内容(即商品价格),并且商店的意图已经很明确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