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能踢掉股东吗(公司法人以公司名义借钱股东承担吗)
公司法人可以撤股吗
法律主观:
1、公司股东只能转让股份,不能撤股!可以转让给其他 合伙人 ,如果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给合伙人之外的其他人即可。如果是有限公司,是不可以撤股的,只能将 股权转让 给他人。如果是有限公司,可以在股东之间协议转让,也可向第三方转让,但同等条件下,股东有优先权。 2、一般来说, 股份有限公司 是不能撤股的,但可以在内部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也可经股东会同意转让给其他人。股东入股后,很难撤资,只有通过转让股份的形式退出。转让股份的程序依据 公司章程 的规定办理即可。 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准确定义叫做“股权转让”,现在一方想退出股份公司,应该对现有股权进行转让,可以由第三方收购: 1、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特别应当注意的是,目标公司因为对外担保而形成的或有负债并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 2、还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共同聘请 律师 事、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重要资产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 股权转让合同 附件。 可以进行股权转让,你可以购买,也可以由其他人购买他的股权。公司可以进行股份回购。至于股权转让的价格,可以评估价作为依据,协商确定。 如果您需要更专业的解答,请进入首页进行在线律师免费咨询,拨打免费 法律咨询 电话。 相关知识——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退股 必须符合《 公司法 》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 法规 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讼。 由此可见,股东要行使其退股的权利,必须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形之一。上述三种情形都属于公司存续期间很难出现的情形。除上述三个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股东想退股是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从前面没来看,关于公司法人想撤股怎么办这个问题,每个公司所对应的解决方法是不一样的。因为每个公司的性质是不同的,当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时,那么则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来达到退股的目的;当如果是 合伙企业 时,则可以通过内部进行协商解决;担当该公司是有限公司时,不能撤股,只能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人。综上所述,要选择为合适的方法来解决问题,以达到双赢的效果。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法人如何踢掉股东
法律分析:公司法人不能踢掉股东。股东资格的丧失是指股东因法定原因或法定程序而丧失股东身份。股东资格的取得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直接向公司认购股份,包括设立取得和增资取得。成为股东的条件包括即股东大会依法作出决议、决议经有权机关批准,以及投资者按协议认购缴纳出资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法人可以辞退股东吗
法律分析:可以的。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人可以将其开除。
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百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股份制公司法人能随意可以更换股东吗?
法人不可以随便更改股权。
私自变更股权的处理,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涉嫌职务侵犯罪的时候就需要负刑事责任。
股权转让是公司法赋予股东的一项重要权利。股权转让分为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两种形式。
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必须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定程序进行变更,否则无效。作为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益。如要退出,可以采取向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依法转让股权来进行。
公司法人和监事可以把另一个股东除名吗?
根据法律规定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应该是独立的,不能兼任。经理也不能兼任监事,执行董事也不可兼任监事。公司法对公司行为、公司各个职能部门和管理层人员均制定了详细规定。监事具有独立性,作用是监督各个层级的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管理人员有利益冲突或不正当的利害关系。监事有以下责任:(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开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法律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我是公司法人,公司除我之外还有两个股东,他俩联合起来可以罢免并且剥夺我的股份吗?
剥夺股份?股份是你的就是你的,除非你转让给别人,不存在别人强行剥夺你的股份的情况吧。
置于罢免,您说的是罢免您在公司的职位?如果他俩的股份加起来比你多的话,大概是可以的,不过具体也要看公司章程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人能踢掉股东吗?
公司法人如果在股东经催告后仍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抽逃全部出资的情况下能踢掉股东。公司法人是指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在法定情况下,公司有权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股东的股东资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人(股东)与股东矛盾很大。法人如何清退其股份。能否让其离开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实行资本多数决制度,谁股权比例大谁能决定公司经营,如果想控制公司的经营,首先要取得公司控股,如控股50%以上。之后就可以由自己人任董事、总经理,掌握公司财务、人事,经营方针。
无权清退其他股东的股权,但可以尝试收购股权,在绝对控股后(66%以上),其他小股东无法对抗,只有分红权利,若得不到分红也只能要求公司收购他们的股份,没有其他权利。
二、股东撤回出资有以下几种情形:
1、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
2、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这时候,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3、有限公司股东遇到以下几种情形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5年不分利润,而该公司连续5年都在盈利。在不分利润的股东会决议上投反对票的股东。
(2)公司合并、分立或转移主要财产的。
(3)营业期限到期,不愿续期的股东。
4、公司股东遇到以下情形时,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解散其公司。
(1)公司股东会连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召开了股东会无法达成任何有效决议。
(2)公司董事会长期无法召开。
(3)公司经营遇到其他严重困难。
5、股份公司股东遇到了公司合并、分立转让其他财产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扩展资料:
《公司法》
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