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未成年工和女职工的特别保护
劳动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有什么?
同男职工相比,女性职工由于身体构造及心理因素,在工作过程中需要得到保护,未成年工也是一样。那么,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体现在哪些方面?劳动法中特别的一章,对女职工禁止从事的岗位进行了规定,并赋予女职工休产假的权利,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有关知识吧。
同男职工相比,女性职工由于身体构造及心理因素,在工作过程中需要得到保护,未成年工也是一样。那么,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体现在哪些方面?劳动法中特别的一章,对女职工禁止从事的岗位进行了规定,并赋予女职工休产假的权利,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有关知识吧。
一、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体现在哪些方面?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4、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5、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6、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哪些工种?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5、《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8、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9、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10、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综上所述,劳动法是一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里面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也进行了规定。其中规定了女职工及未成年工不得从事的岗位类型、明确女职工享有九十天以上的产假、企业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等。如果企业出现违法行为,职工可以到劳动局投诉,依法维权。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有哪些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
一、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包括哪些?
根据2009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保护包括:
(一)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三)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四)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五)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七)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什么是未成年工
未成年工是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是劳动法的主体,享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而童工是不满16周岁,不能成为劳动法的主体。《劳动法》第15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这两类弱势群体。在我国,未成年工是指十六周岁以上但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这些人可以从事劳动,获得收入。但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就属于童工的范围,我国法律禁止用人单位雇用童工,但一些特殊职业可以招用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过应获得国家的批准。
对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主要可采取哪些措施
法律主观: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与未成年工保护规定
法律主观: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未成年工禁忌劳动范围的劳动。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劳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劳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法律客观:
关于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相关问题解答具体如下:l、女职工劳动保护包括那些内容?女职工劳动保护具有两层含义:(1)保护女职工的劳动权利;(2)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其基本任务是,防止职业有害因素对女职工的健康及生殖机能的不良影响,保护女职工健康并能繁育健康的下一代。女职工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1)保护女职工的劳动权利。(2)研究职业因素对女性生理机能的影响。(3)安排女职工从事无害女性生理机能的工作。(4)做好女性生理机能变化过程中的劳动保护,即“四期保护”(经期保护、孕期保护、产期保护、哺乳期保护)。2、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哪些?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1)矿山井下作业;(2)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4)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5)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六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3、产假能否提前或推后使用?女职工流产应休假多长时间?国家规定产假90天,目的是保障产妇恢复身体健康。因此,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院诊断证明,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4.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应承担哪些责任?对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侵犯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犯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哪些?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国家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上作业;(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有毒作业;(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5)《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8)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9)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10)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l2)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16)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17)锅炉司炉。
对未成年工和女职工实行什么特殊劳动保护
一、对未成年工和女职工实行什么特殊劳动保护
1、对未成年工和女职工实行的特殊劳动保护有::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和哺乳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3)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4)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未成年工禁忌劳动范围的劳动等。
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二、雇佣未成年工违法吗
雇用未成年工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分析如下:
1、雇佣16到18岁的未成年工,是合法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特殊保护条件;
2、雇佣童工是禁止的,即16周岁以下的员工,如果招用童工,一般的规定是每招一名罚款5000元,并责令将童工退回原籍。
我国劳动法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作了专门的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法律主观:
一、我国劳动法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劳动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二、未成年工是指多少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对于未成年工,不得安排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劳动法》第五十八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三、劳动法对雇用未成年工有什么规定?确定最低就业年龄必须考虑青少年的身体发育状况以及保障他们在就业前有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时间。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就业权利,在就业问题上不得歧视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刑满释放的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劳动法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实行什么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一、女职工在劳动中,特别规定有:
1、不得从事矿山井下工作,以及第四级劳动强度工作;
2、处于经期女职工,不得从事低温、冷水高处作业,另外第三极劳动强度工作也不得从事。
二、妇女的劳动权益主要有:
1、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
2、妇女的劳动就业权益受法律保护。
3、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方面的权利。
三、女职工保护内容如下:
1、企业要注意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合理安排女职工的岗位。
2、企业要注意女职工“四期”特殊劳动保护,妥善安排“四期”劳动。
3、女职工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例外。依据劳动合同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五十九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国家正确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实行特殊
法律主观: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禁忌从事的高强度高危劳动;对怀孕女职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的规定;定期健康检查等。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法律客观:
《劳动法》第五十八条到六十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