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结婚证的领取年龄(男女结婚证的领取年龄限制)
嗯中国男女多少岁可以领结婚证
法律主观:
一、中国人多少岁可以领结婚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国人领结婚证,需要女方年满20周岁,同时需要男方年满22周岁,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满足条件的男女双方就可以去结婚,办理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二、男女双方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结婚的必备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者。
4.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三、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有: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婚姻情况证明(通常由当事者单位或居委会出具),以及本人与对方并不互为直系血亲关系且三代以内无间接亲缘关系的相关文字声明。如果当事人曾有过婚史,则需携带离婚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及判决生效证明。
3.三张两寸免冠的半身彩色合照,要求是短期内拍摄的,也可以在登记现场进行拍摄。
注意:关于结婚证上的照片尺寸,民政部门出台过明确的规定,底色必须为蓝色或者红色,长宽尺寸必须为6cm*4cm,不符合规定的照片是不能够使用的。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八周岁。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男女双方多大可以领结婚证
法律主观:
1、能够 领取结婚证 的年龄是:男年满二十二周岁,女年满二十周岁。 2、根据相关规定,结婚时男女双方必须是完全自愿,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男女领结婚证合法年龄是多少岁
男性二十二周岁,女性二十周岁可以领结婚证。
1、我国男女结婚的法定婚龄是男性二十二周岁,女性二十周岁。法定婚龄是指法律所确认的准予结婚的最低年龄。基于婚姻关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决定。只有达到一定年龄的当事人才能从心理和身体上达到一定的成熟程度,才能够承担婚姻的后果;
2、领取结婚证的,需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最低要求。满足要求的男女双方可以前往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需要携带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双方的户口簿、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双方的无配偶证明以及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经工作人员核验无误即可领取;
3、就算两情相悦,在早期就萌芽了爱情,想要结婚,也需要达到一定的法定年龄才算是有效的婚姻保障,目的是希望男女双方有足够的时间成长,懂的承担家庭的责任与担当,旅履行夫妻应有的义务,在具备责任意识的情况下,对社会与家庭才是最好的合法保护;
4、我国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法定婚龄不妨碍男女在自愿基础上,根据本人情况推迟结婚时间,为贯彻我国计划生育国策。
结婚证其他事宜有哪些?
1、结婚证办理地址
男女双方选择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进行办理;
2、结婚证办理时间
一般是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有些地区可能会在周六也会全天开放,或者开放半天,此外,有些地区也会存在夏令时和冬令时的作息时间不同;
3、结婚证相关材料证件
双方户口本、身份证。3张两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再婚人员需要提供离婚证明或丧偶证明。
综上所述,男生法定的结婚年龄是需满二十二周岁,女生法定结婚年龄是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中国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