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出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是否必须经过听证(作出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的机关)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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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 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行政处罚程序具体如下: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行政处罚法关于听证的规定

法律主观:

行政处罚法 大额罚款可以要求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 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可见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前,当事人是有权要求听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 代理 ;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 证据 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 治安管理处罚法 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客观:

2024年7月15日施行的《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 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

行政处罚需听证的情形

行政处罚需要听证情形如下:

1、较大数额罚款;

2、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3、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听证的条件:

1、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

2、在行政机关告知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有听证要求的。

行政处罚程序具体如下: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

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行政赔偿的侵权行为范围:

1、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应当赔偿的侵犯财产权行为;

7、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

8、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

9、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

10、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行政机关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行政处罚前,要告知当事人有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行政机关要组织听证。

【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的听证,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属于听证范围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依法听取听证参加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的程序。

行政处罚需要听证的情形

法律主观:

小区物业公司应该遵守自己的职责,管理好小区物业问题,如果有私自收取费用的行为是可能被行政处罚的。

一、行政处罚需要听证的情形

1、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

这类行政处罚对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将会产生相当的影响,因此,通过听证程序作出这一方面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性的正确率,避免违法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合法权利的侵害。但是,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仍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在行政机关告知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有听证要求的。

对这类行政处罚进行听证的决定权在于受处罚的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告知受处罚的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后,由受处罚的当事人根据自已的情况决定是否要求行政机关举行听证。对受处罚的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二、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1、公定力;

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定力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一经作出,即对任何人都产生被推定为合法有效且受到尊重的效力。

2、确定力;

行政处罚决定的确定力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一经作出,非依法定原因和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亦称不可变更力。行政处罚决定的确定力是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存续并发生作用的保证。

3、强制力;

行政处罚决定的强制力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不以被处罚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行政处罚决定一经作出,对被处罚当事人就具有拘束力,如果被处罚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确切地说,强制力是在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以后产生的一种法律效力,一般要在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即被处罚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该项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后,才对当事人发生拘束力。

4、执行力;

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力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一经作出,就具有使其内容得以完全实现的效力。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力主要表现为行政机关有权要求被处罚当事人履行义务,包括要求被处罚当事人自行履行义务和强制当事人履行义务。

三、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期限有多长

1、当事人在场的,应当在宣告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交由当事人;

2、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七日内送达,即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的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作出后七日内交付邮寄、进行委托送达或者公告送达。综上所述,行政处罚需要听证的情形有: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的;在行政机关告知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有听证要求的

法律客观:

听证程序是指国家机关作出决定之前,给利害关系人提供发表意见、提出证据的机会,对特定事项进行质证、辩驳的程序,其实质是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听证程序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产物,近几十年来,受到世界许多国家的特别重视。我国最早规定听证的是1996年施行的《行政处罚法》。随后,1998年施行的《价格法》、2000年施行的《立法法》先后规定了听证制度。以下仅对行政处罚中的听证程序作一些介绍。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特征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不是与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并列的独立、完整的程序,而只是一般程序中的一道环节,主要是对特定的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前,在案件当事人和调查人员共同参加的情况下,由行政机关的专门人员主持听取当事人的申辩、质证和意见,以进一步查清事实和核实证据。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如下图:行政处罚中设置听证程序,其目的在于保证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公正性,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与复议、诉讼不同,复议与诉讼是一种事后监督程序;而听证程序是一种事先、事中监督程序,是行政机关自我监督、自我改正程序。二、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邮政部门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如撤销信封生产监制证书,吊销集邮业务经营许可证;较大数额的罚款。信息产业部发布的《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明确:对公民罚款在1万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罚款在10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的罚款;同时也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或者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河北省人民政府对较大数额的罚款规定为:对从事非经营活动的公民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对从事非经营活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对从事经营活动的公民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对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的罚款。不告知当事人享有听证的权利,将导致行政处罚不能成立的后果。三、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主持人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邮政部门一般应当指定法制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承担法制工作的机构相关人员主持听证,案件承办部门不得主持听证。听证的记录员亦应当执行前述规定。四、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举行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听证程序依照下列规定举行: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口头形式提出的,案件调查人员应当记录在案,并由当事人签字。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法制工作机构或者承担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在举行听证7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会主持人名单及可以申请回避和可以委托代理人等事项,并通知案件调查人员。案件调查人员应当在当事人要求听证之日起3日内告知法制工作机构或者承担法制工作的机构,并将案卷一并移送。听证参加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员、案件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亦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听证应当公开举行,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听证应当按照下列步骤进行: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依据听证情况,制作《行政处罚听证会报告书》并提出处理意见,连同案件调查材料、听证笔录,报邮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予以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或者移送其他有关机关处理的决定。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如下:

1、听证开始前,书记员应当查明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等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并宣布听证纪律;

2、听证主持人核对听证参加人,宣布出席听证的听证员、书记员和案件调查人员名单,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义务,询问案件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3、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宣布案由;

4、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具体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法律依据;

5、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陈述申辩意见并质证,提出为自己辩解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二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为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地方性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

行政处罚听证条件

法律分析: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举行听证的情况大致有以下几种:(1)行政处罚案件重大、复杂,需要极其慎重决定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行政机关组织听证,有利于作出正确的行政处罚决定2)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案件范围,并且当事人对事实的认定确有不同意见,当事人又有听证意愿的,但是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或者有正当理由,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三日内未能提出听证要求的,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听证3)行政处罚案件在本行政机关的权限范围内的行政管理事项中,带有普遍性,有很大影响的,通过公开举行听证,可以扩大影响,有利于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的,行政机关可以组织听证。除以上所说的几种情形之外,行政机关认为必要时,经当事人同意,都可以组织听证。

有人提出,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是很重的处罚,为什么不能进行听证由于听证是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举行,而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即行政拘留,如果在行政机关作出决定之前,不能实行行政拘留,就不存在听证的问题。如果行政机关已经作出行政拘留的决定,却又要组织听证,实际工作中很难处理。第二个原因,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一般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就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办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被裁决拘留的人或者他的家属能够找到担保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暂缓执行。裁决被撤销或者开始执行时,依照规定退还保证金。”按照这一规定,被裁决行政拘留的人,有进行申诉诉讼的权利,并且在申诉和诉讼期间,行政拘留处罚可以暂缓执行,解决了行政处罚法规定听证要解决的问题。因此,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因此,行政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案件不包括在听证适用范围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有权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什么情形下行政处罚当事人可以要求听证?

当事人可以要求听证的行政处罚类型有:责令停产停业的、吊销许可证的、罚款数额较大的等,对于行政机关对违法人员处上述行政处理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是可以要求召开听证会的,具体情况下可以由行政机关组织进行。

当事人可以要求听证的情形有: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下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当事人可以要求听证的具体情况,涉及到相关事项的认定和处理,应当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的办理,特别是对于举行听证会是需要由行政机关来进行组织的,相关费用由行政机关认定。

行政处罚要求听证的情形

法律主观:

行政处罚 听证公开的条件为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 代理 ;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 证据 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 治安管理处罚法 有关规定执行。 《 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律客观:

《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较大需要听证吗

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较大需要听证。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一、行政处罚法大额罚款可以听证吗

可以。行政机关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行政处罚听证的条件

(1)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

这类行政处罚对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将会产生相当的影响,因此,通过听证程序作出这一方面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性的正确率,避免违法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合法权利的侵害。但是,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仍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在行政机关告知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有听证要求的。

对这类行政处罚进行听证的决定权在于受处罚的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告知受处罚的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后,由受处罚的当事人根据自已的情况决定是否要求行政机关举行听证。对受处罚的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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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出轨协议财产分割约定有效吗法律主观:有效的,夫妻双方可以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所有权达成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达成协议的,第三人知道协议的,应当以夫妻所有的财产清偿。法律客观 ...
2024-01-07 14:03

结婚彩礼是否返还取决的主要判断依据有哪些(结婚彩礼离婚了能要回来吗)

已经结婚又离婚的,原则上彩礼不再返还...关于彩礼返还的相关规定,我们来看看有哪些:一、哪些情况需要返还结婚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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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否要写离婚协议书

离婚要不要写离婚协议书法律主观:关于离婚需不需要 写离婚协议书 如下: 双方协议离婚 ,必须有 离婚协议书 ,要明确写明 双方自愿离婚 ,同时还要对离婚后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做出具体约定,协议书你们可以不自己写,但到民政部门 办理离婚手续 时 ...
2024-01-07 14:18

是否可以撤销债务人的对外担保行为

担保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是合同约定的,一般是担保期间到期以后,担保关系才会自动解除,如果现在想退出担保的话,可以尝试以下几个办法:1、拿出担保合同,仔细阅读条款,看有没有想过的约定,可以取消担保责任,如果不履行担保义务,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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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骂是否属于侮辱呢(辱骂属于侮辱吗)

辱骂属于侮辱罪吗一般辱骂行为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属于 民事侵权行为 ,不属于侮辱罪。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68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 ...
2024-01-07 14:02

债权转让后可以撤销吗(债权转让是否可以撤销)

关于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法律主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合同法以及司法解释中对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相关规定,(一)债权转让的规定:,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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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权是否可以进行转让

五年前的债权可以转让吗五年前的债权可以转让,根据查询《民法典》显示,债权是可以转让的,包括五年前的债权。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其所持有的债权权利转让给他人,转让后,债权人不再享有该债权的权益,而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享有该债权的权益 ...
2024-01-07 14:04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通过听证程序,当事人可以主动参与并行使各项权利,行政机关需要听取和充分考虑当事人的申辩意见和证据,以及听证结果,才能作出合法、公正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指在行政机关对某个案件进行处罚前,开展听证活动,听取当事人申辩意见 ...
离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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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在外地是否可以离婚(都在外地怎么办理离婚)

两人在外地可以办理离婚吗两人在异地一般不能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诉讼离婚的,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可以通过提供双方 ...
2024-01-07 14:11

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填是还是否)

贷款可用于借款人日常消费或业务经营等正当的资金需求,严禁用于以下方面:1、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其他国家信贷政策规定的禁止经营、限制发展或重复建设的项目和行业,1、贷款用途定义:借款人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购买材料或必要设备,或用于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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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工伤合同到期单位是否可以不续签

工伤10级合同到期不续签法律分析:工伤十级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以不续签。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
2024-01-07 14:06

父母欠债是否会连累子女名下财产(父母欠债会连累子女吗)

父母欠债会连累子女名下财产吗父母欠债不会连累子女名下的财产,父母的债务是由父母的财产进行偿还,子女不需要代替偿还,但是如果父母去世,子女继承了遗产的,则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其父母的债务,2、子女如果继承了父亲遗产的,应当清偿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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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法定继承是否有时间限制(遗产法定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继承有时间限制吗继承时间限制分为以下两点:1、如果是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的,没有时间限制;2、如果是遗赠继承的,则有时间限制。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如果超过这个期限没有作出表示的,则会被视 ...
2024-01-07 14:43

没要孩子是否可以要回抚养权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三、单身的父亲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单身父亲是否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由实际情况决定,2.父母任意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但符合以下情况的,应予支持:(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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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偿权是否适合医疗侵权责任

追偿权纠纷责任划分适用侵权责任法民法典时间2024年1月1日执行。2024年12月12日根据律图查询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4年1月1日执行追偿权纠纷责任划分适用侵权责任法民法典,其中关于用人单位追偿权的规定是,本单位职工在执行工作任务的过 ...
2024-01-07 14:21

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受时效的限制呢(确认劳动关系受时效限制吗)

确认劳动关系是否适用诉讼时效法律分析: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三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申请超过时效期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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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了定金签了购车合同是否可以不买

买车交了定金签了合同能不能不买了呀付了定金签了购车合同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如果经过协商,对方同意解除合同的,买车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所以,定金一般是不能退还的。一、购车定金合同需要包含以下事项:1、双方当事人的 ...
2024-01-07 14:00

作出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是否必须经过听证(作出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的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 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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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是否要交费(起诉离婚费用2024收费标准)

起诉离婚财产分割需要交诉讼费吗法律主观:离婚向法院提出分割财产必须依法缴纳诉讼费的。起诉离婚缴纳的费用涉及身份关系的,每件案件为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法律客 ...
2024-01-07 14:53

法院失信人员限制是永久的吗(法院失信人员限制内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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