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拍杆专利侵权怎么办(自拍杆怎么连接手机才可以用)



自拍杆专利侵权怎么办(自拍杆怎么连接手机才可以用)
自拍杆专利侵权怎么办(自拍杆怎么连接手机才可以用)
1、解决专利侵权时应当收集的证据包括:
(1)专利权属证据。证明原告享有专利权或者专利许可使用权。
(2)侵权存在证据。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原告应当提交被控侵权产品及其销售发.票、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技术特征对比材料等证据。
(3)赔偿金额证据。证明其提出的赔偿金额有事实依据。原告应当提交能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的证据,如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的证据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的证据;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上述赔偿数额可以包括因调查、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2、根据自己的情形选择如下侵权解决方式:
(1)协商与和解: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均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提出协商意向时一般可以向侵权方发送侵权警告函。这在我国专利法中并无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却被经常使用,而且还常取到较好的作用。侵权警告信的写法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口气可以强硬,也可以缓和。一般应写明以下内容:(1)专利权人的专利号,专利的主要权项内容;(2)对方的产品或方法侵害了该专利权,希望中止或禁止对方制造、销售和使用的行为;(3)希望对方于何时就此作出答复;(4)如果对方不作答复,专利权人可能采取的措施。
(2)行政裁决或协调专利权人在侵权人侵权事实和证据充分确凿的情况下,可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行政处罚。在行政裁决过程中,有关专利行政部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申请,可对专利侵权的民事责任进行调解。
(3)向法院起诉:专利权人在发现侵权人侵犯其专利权后,亦可径自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同时有权申请对侵权人的侵权事实和证据进行诉讼保全,申请法院强制令,禁止侵权人继续侵权行为。为保证经济赔偿的切实执行,专利权人在起诉的同时,可向受理法院申请对侵权人的等额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首先申请了专利并不代表你拥有专利,只有专利授权后,你才有权行使专利权,比如告对方侵权,要求赔偿之类的。如果你的专利授权了,别人生产制造销售你的专利产品或者利用你的技术生产你的专利产品,就可以以侵权的理由,主张赔偿。
自拍杆并不是一直都长这样的。在1984年手机还未普及之时,就有人首次为自拍杆申请了专利。当时,英文中还未出现“自拍”这个单词,更别说将其录入字典了。与最新自拍杆相比,第一台自拍杆既不美观也不受欢迎。
第一台自拍杆由上田宏(Hiroshi Ueda)和美马有二郎(Yujiro Mima)发明,起名为“袖珍相机支撑式伸缩扩展器”,样子有点类似下图:
不怎么美观。当时的手机没有摄像头,更不用提智能手机的前置摄像头了,所以上田宏的自拍杆只能加上一面镜子,这样拍照时人们就能看到摄像头中自己的样子。
据BBC报道,发明这台扩展器时,上田宏在日本美能达(Minolta)公司工作,这项专利一直为他持有,直到2003年专利失效。
接受BBC采访时,上田宏说:“我的这项发明出现得太早了。不过我还有大约300项发明专利,它只是其中之一。我们称它为‘凌晨3点的发明’,它到来得太早了。”
而2005年另一位发明者韦恩•弗洛姆为“相机支撑器和支撑器的使用方法”申请了专利,再一次将自拍杆展示在世人面前。他称自己的发明为“快捷豆荚”(Quick Pod)。
弗洛姆与上田宏一样,觉得当时智能机还未流行,自己的发明可谓是生不逢时。他告诉读写网(ReadWrite):“如果没有我的发明,现今的自拍杆不可能问世。”弗洛姆认为众多自拍杆的发明者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正在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