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如何解决(破产债权确认诉讼)



大律云律师团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如何解决(破产债权确认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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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如何解决(破产债权确认诉讼)
公司破产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处理债权债务。清算组处理后通知并且公告债权人,债权人没有在规定期间内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没有公告或者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破产债权确认之诉是指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而提起的诉讼。前提条件:债权人依法申报其债权;管理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已完成审查程序,并编制了债权表;对管理人审查编制并予公示的债权清单或债权表所记载的债权有异议,而管理人不予认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八条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应当说明理由和。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当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当事人之间在破产申请受理前订立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应当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债权债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