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情况才能实施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09
402
哪些情形可以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监视居住作为逮捕的替代措施,即符合逮捕条件,具备5种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适用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那么适用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呢?接下来就跟我一起来看看吧。

适用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监视居住的条件包括: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什么情况下会被监视居住

有下列情况的,将被监视为生活:1。患有严重疾病,不能照顾自己;2。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3。是不能照顾自己的唯一支持者;4。由于特殊情况或需要,采取监控措施更合适;5。拘留期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采取监控措施。6、符合保释候审条件,但嫌疑人、被告不能提出保证人或者不支付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哪些情形可以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作为逮捕的替代措施,即符合逮捕条件,具备5种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监视居住的期限一般是多久,适用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监视居住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一)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二)在监视居住期间,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三)在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适用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一)监视居住作为取保候审的补充措施,即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能缴纳保证金,从而在客观上不能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可以采取监视居住。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犯什么罪才监视居住

会监视居住的情况有:

1、之后有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虽然有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被监视居住,没有太大的社会危险性;

3、应当予以逮捕,但是其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怀孕、哺乳自己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性;

4、对已经刑事拘留的需要逮捕,但是因为证据不满足逮捕条件的。

监视居住后还会坐牢吗

监视居住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坐牢

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所谓强制措施只是一种侦查手段,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窜供,毁灭证据,再次犯罪等,不管是关到看守所里也好还是在家里监视也好,只是视案件情况而轻重有所不同,其目的都是预防性的,而不是惩戒性的。

被采取了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就是有罪的了,就得判刑了,侦查侦查,也就是你有没有犯罪还在查,现在只是犯罪嫌疑人,等审查起诉以后就叫被告人,这两个阶段公检法都只能称涉嫌什么什么罪,只有到有罪判决下来,成了罪犯,才叫犯了什么罪。是否坐牢要取决于是否犯罪,证据是否够定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犯什么罪才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属于对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被监视居住的人员,只能说明办案机关认为其已经涉嫌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而不是已经确定构成犯罪。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是否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要由法院在开庭审理后,通过判决来确定,也就是说,是否构成犯罪,应由法院来行使审判权,在被法院判决确定有罪之前,只能说是涉嫌犯罪而不能说已经构成犯罪。

监视居住能不能被判刑

1、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

2、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所谓强制措施只是一种侦查手段,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窜供,毁灭证据,再次犯罪等等。不管是关到看守所里也好还是在家里监视也好,只是视案件情况而轻重有所不同,其目的都是预防性的,而不是惩戒性的。

监视居住中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根据规定,若是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而之后被依法判刑的话,那么有些情况下是可以折抵刑期的。通常被判管制,之前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话,那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一日可以折抵刑期一日。但要是被判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话,则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才能折抵刑期一日。

被监视居住的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所谓“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的合法住所。所谓“居所”是指办案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所或指定的居所,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在作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所谓正当理由,是指被监视居住人有治病、奔丧等正当事由。公安司法机关不得建立专门的监视居住场所,对犯罪嫌疑人变相羁押。不得在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留置室或者其他工作场所执行监视居住。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这里的他人是指与被监视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律师以外的人。被监视居住人如果要会见他人,必须经过执行机关批准方能会见。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时,如果发现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情节较轻的,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如果是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监视居住的,还应当及时向作出监视居住决定的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什么情况下监视居住?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怎么执行

监视居住的执行方式如下:

1、监视地点:被监视居住人员必须在指定的监视居住场所居住,并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通常情况下,被监视居住人员的居住场所由监管机构指定或者经审核后自行选择,可以是家庭住所、租赁房屋、宾馆等。

2、监视措施:被监视居住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的监视措施,包括定期报告、接受监督、不得离开监视范围、不得拒绝监管人员进入等。同时,被监视居住人员需要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方便监管人员进行联系和管理。

3、监视期限:被监视居住期限根据法律规定、罪犯情况和监管机构的决定而定,一般在6个月到3年之间。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否则可能会面临续期、解除或者其他处罚。

4、监管机构: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法院等有关机构负责执行,负责对被监视居住人员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

具有以下情况会被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6、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监视居住是一种严格的刑罚执行措施,被监视居住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否则可能会面临续期、解除或者其他处罚。同时,监管机构也需要严格执行监视居住的程序和规定,确保监视措施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监视居住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向法院申请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签订租赁定金合同后哪些情况可以退还定金

租房定金哪些情况下可以退租房遇到不退押金怎样解决 租房押金可以当房租使用吗在租房子的时候都是需要签订合同之后交付一定的房租和押金的,交押金用以保护室内物品不被故意损坏,从而防止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在租房的过程中,很多人会遇到退房不退 ...
2024-01-07 14:49

先予执行需要提供担保吗(申请先予执行需要提供担保吗)

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 ...
法律百科
464热度

继承人什么情况会丧失继承权(什么情况下继承人少分)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有: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 ...
2024-01-04 19:30

什么样的情况才能实施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哪些情形可以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监视居住作为逮捕的替代措施,即符合逮捕条件,具备5种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 ...
法律百科
402热度

起诉离婚法院不受理的情况有哪些(起诉离婚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六个条件不允许离婚法院判决不允许诉讼离婚条件有哪些两个人选择结婚来结束关系的长跑是一件勇敢的事情,但是也有很多决定结婚不是因为深思熟虑而是因为冲动。所以才会有离婚率一直在上升。但是现在离婚没那么容易了,因为涉及到很多方面。法院判决 ...
2024-01-04 19:38

什么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的条件是什 ...
法律百科
533热度

遗产的法定继承适用哪些情况(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

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法律主观: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1、遗嘱未处分的遗产;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5、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根据2024年实 ...
2024-01-04 19:00

离婚强制执行要多久?离婚强制执行要多久才能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存在争议,法院可能需要进行财产评估、听取证人证言等程序,这些程序可能会延长离婚强制执行的时间,综上所述,离婚强制执行的时间取决于法院工作负荷、案件的复杂性以及当地法律程序的要求,答案:离婚强制执行的时间取决于多 ...
离婚诉讼
2热度

追加公司法人为被执行人是否可以

可以追加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吗法律分析:公司法人,公司本来就要对公司的全部债务负责,本身就是被执行人,不存在追加的问题。如果所说的法人是法定代表人的,则一般是不可以追加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的,因为法定代表人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 ...
2024-01-04 19:23

如何才能申请到法律援助(如何才能申请法律援助呢)

法律分析:当事人请求法律援助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填写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并注意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申请援助的基本情况、法律援助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 ...
法律百科
224热度

继承遗产会被执行吗(继承遗产怎么分配)

遗产能强制执行吗法律主观:遗产纠纷中涉及到的遗产可以强制执行拍卖。强制拍卖是指国家有关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委托拍卖人进行公开拍卖的行为。强制拍卖是一种典型的强制执行措施,其目的在于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通过拍卖变 ...
2024-01-04 19:53

父子关系怎么脱离(怎么才能脱离父子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 ...
法律百科
888热度

工伤鉴定下来要辞职才能拿到赔偿吗

工伤了一定要辞工才能得到补偿吗工伤赔偿不是必须要员工辞职的。工伤保险待遇要根据伤残鉴定等级进行支付,若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依法享受相应待遇。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 ...
2024-01-04 19:30

行政诉讼管辖权的转移有哪两种情况

主要有三种:移送管辖,指某一个人民法院受理原告起诉后,发现自己对该行政案件没有管辖权时,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权转移的适用移送管辖的范围适用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 ...
法律百科
405热度

什么情况会构成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

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本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管理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境外的各种固体废物。(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 ...
2024-01-07 14:09

一方不愿离婚走什么手续(一方不愿离婚怎样才能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5、判决,调解未成功的,应当根据审理结果作出相应的判决,发现感情确已 ...
法律百科
97热度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谁,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变更)

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法律分析:对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情形,一共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 ...
2024-01-07 14:23

哪些情况下,抚养权会判给男方

离婚如何争得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将孩子判给男方的情况法律分析:以子女利益最佳为基本原则,充分考虑离婚后夫妻双方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具体情况,充分考虑生活环境的变化对子女的成长是否有利等因素,二、什么是家庭冷暴力家庭冷暴力的含义所谓“家 ...
法律百科
334热度

拒不执行子女抚养权的情况如何处理

我和前妻协议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归我,但她不给我孩子,请问大家这种情况我可以报警吗?算女方违反你俩的离婚协议约定。你可以凭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到法院起诉女方,申请对女方拘留或罚款的强制执行,《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 ...
2024-01-07 15:06

监视居住用于哪些情况(监视居住遵守哪些规定)

哪些情形可以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法律分析:监视居住作为逮捕的替代措施,即符合逮捕条件,具备5种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什么情况下监视居住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 ...
法律百科
903热度

怎样立字据才能起到法律效应

怎样立字据才能起到法律效应立字据才能起到法律效应的条件: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 ...
2024-01-07 14:35

哪些情况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当罪犯患有严重疾病、或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及生活不能自理时则就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法律依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患有属于本 ...
法律百科
294热度

代打投标保证金是否可行,投标保证金被没收的情况

招标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有提供虚假资料、违反招标条件等。1、提供虚假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文件或声明被证明是虚假的,招标人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虚假资料涉及投标人的资质、经验、财务状况等方面。2、违反招标条件:投标人违反了招 ...
2024-01-04 19:17

婚前欠款婚后需共同承担吗(欠钱不还2024新执行办法)

一般认为婚前债务是夫妻个人债务,该债务应当直接让债务人用其个人财产进行偿还,而配偶不用在离婚后对一方的婚前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夫妻个人婚前所欠之债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配偶在离婚后也需要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 ...
法律百科
92热度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的情况是怎样的(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是多长)

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条或欠条诉讼时效是二十年吗法律分析:法律规定没有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但是,法律又规定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期限却是20年。借条跟欠条在法律意义上也是有所不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
2024-01-07 14:37

怎么样才能执行欠钱人工资工资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怎么办

本文将围绕这一关键问题展开详细阐述,包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款项查询、财产查控及其他补救措施等多个方面,帮助受害者在欠薪问题上得到合法维权,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和程序在追回欠薪款项方面,受害者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 ...
离婚法律
846热度

逮捕后怎样才能取保候审呢(逮捕后怎样办理取保候审)

逮捕了案子明确有罪,到了检察院还能取保候审吗法律分析: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1、如果案子移送到检察院是为了批准逮捕,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或情节轻微不需要批准逮捕的情况下),由公安局取保候审,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后, ...
2024-01-07 14:37

强制执行会连累老婆么(什么情况下会冻结配偶的账户)

强制执行冻结配偶账户的情况主要包括:情况 1:共同拥有财产或债务如果夫妻共同拥有财产或债务,其中一方欠债并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时,可能会冻结包括配偶在内的共同账户,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情况 3:恶意转移财产如果在强制执行程序开始之前,债务 ...
离婚法律
313热度

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的量刑情况是怎样的

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怎么处罚量刑?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明确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 ...
2024-01-07 15:31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要满足什么条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要多久出狱)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适用死缓的条件是什么法律分析: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即死刑缓期执行,又称死缓,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 ...
法律百科
211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