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民事主体资格(被吊销营业执照丧失主体资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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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吊销的公司能否作为诉讼主体
法律分析:可以。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诉讼主体如何确定
法律分析:(一)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在其办理注销登记前,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应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已依法成立清算组织的,可以清算组织名义参加诉讼。(二)清算义务人应按照主管或投资关系确定:非公司制的国有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为其上级主管部门,非公司制的集体企业法人为其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法人型联营企业为其联营各方,中外合资企业法人为合资各方,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为其投资主体,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控股股东。(三)企业法人已办理注销登记,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消灭,因未清算的遗留债权债务发生纠纷的,应以清算义务人为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应当由其开办单位(包括股东)或者企业组织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清算期间,企业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
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民事诉讼地位
法律主观: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仍然可以以公司名义进行诉讼。此时公司仍然具有法人的资格,但是只能进行清算活动。公司应当在被吊销之后的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定情形
法律主观: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 吊销营业执照 则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做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就意味着企业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其民事主体资格、经营资格随之消亡,企业不得继续从事市场经营活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公司法》第57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 法定代表人 ,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 公司的董事 、监事、经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也明文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次,被吊销企业的出资人或有限 公司的股东 应依法履行组织清算的义务,拒不清算的,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另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 合同专用章 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五条 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市场主体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是否还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法律分析:行政主管机关吊销公司的营业执照属于行政处罚行为,其取消的仅是公司的经营资格;而并不必然直接产生永久消灭公司法律主体资格的法律后果,由于公司可能尚余部分资产,仍可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公司对外经营产生的民事责任仍应当由公司承担。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许多公司在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后,并不对公司宣布解散而进行清算,却依然对外从事民商事交易活动。对于此种公司是否还具有民事实体主体资格和诉讼主体资格,一直存在争议。在这里认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依旧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民事责任仍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还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吗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还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取消公司的经营资格并不必然直接产生永久消灭公司法律主体资格的法律后果。公司仍可独立承担相应责任,以其被吊销后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即丧失主体资格
法律主观:
(一)公司丧失了生产经营权,我国各类企业准入市场和多数国家一样,实行确认许可制度,未经确认许可的组织严禁进入市场,违者以非法论处。轻者没收财产和罚款并依法取缔,重者除没收财产和罚款及依法取缔并处外,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二)丧失了法律保护的请求权,法律只保护和调整适格主体的合法行为和与合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行为,而不保护非法行为,公司一旦被吊销营业执照,其一切经营行为均为非法行为。更不能要求自己或他人作为或不作为。,(三)丧失了最后救济权,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不等于法人资格立即消灭,仅是除清算范围外的一切活动停止。依据《民法典》(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20条、第33条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由企业自行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至工商部门注销前,仍可以自己名义或清算组名义(已成立清算组)从事清算范围内的活动,包括起诉、应诉等,它具有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民法典》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1、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3、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一)公司丧失了生产经营权,我国各类企业准入市场和多数国家一样,实行确认许可制度,未经确认许可的组织严禁进入市场,违者以非法论处。轻者没收财产和罚款并依法取缔,重者除没收财产和罚款及依法取缔并处外,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二)丧失了法律保护的请求权,法律只保护和调整适格主体的合法行为和与合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行为,而不保护非法行为,公司一旦被吊销营业执照,其一切经营行为均为非法行为。更不能要求自己或他人作为或不作为。,(三)丧失了最后救济权,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不等于法人资格立即消灭,仅是除清算范围外的一切活动停止。依据《民法典》第70条、第72条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20条、第33条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由企业自行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至工商部门注销前,仍可以自己名义或清算组名义(已成立清算组)从事清算范围内的活动,包括起诉、应诉等,它具有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民法典》第七十条【法人解散后的清算】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七十一条【清算适用的法律依据】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律的有关规定。,第七十二条【清算中法人地位、清算后剩余财产的处理和法人终止】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一)吊销营业执照对法人的影响如下:,1、工商黑名单限制三年,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2、税务方面会限制终身,税务不仅仅限制法人和负责人;还包括股东、监事、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其名下其他公司不能正常报税,不能参与国有企业招投;,3、企业法人不能上社保,不能贷款和移民;,4、限制高消费,不能坐飞机和高铁,其子女不能出国留学;,5、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会被传输到全国工商系统黑牌企业数据库,实现全国范围内监管,同步在全国金融征信系统中纳入不良记录;,6、被吊销营业执照3年内,企业的名称不能再重新使用;,7、银行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七年,而且要被罚款,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进入征信系统。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