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转非”后还能否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农转非的户口还能不能再村里拥有宅基地
法律主观:
一般来说农民户口迁走了,那么宅基地就会被收回,不过由于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是农民的私有财产,所以房子不倒宅基地原则上还是无法实际收回的,房子的主人还是继续使用着宅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4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这一规则将“一户一宅”政策定为明文。这里,“一户一宅”指的是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这里的“户”是农村自然户而非农村承包经营户。,农转非,一般情况下是会回收已经取得使用权的宅基地的,因为农民户口已经转为非农户口,但是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子产权仍然属于个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农转非后,还是户主,还有权享用宅基地自建房和土地使用权吗?儿子还是农村户口,土地使用权是不是归儿子
第一,虽然农转非,但是房屋属于个人合法的财产,根据“地随房走”的房地一体原则,你依然可以合法的占用和使用宅基地的。但是,此种情况下,房屋不能翻建和重建。
第二,将宅基地确权到儿子的名下,则可以规避上述的翻建和重建的问题。
农转非后宅基地使用权还存在吗
法律主观:
户口农转非后,如果“农转非”人员对于原来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仍可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如果原来的宅基地上的房屋灭失的,则其不再享有使用权。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我的户口已经农转非,那老家的住房宅基地还属于本人的吗? 具体点谢谢!
1、农村宅基地只能由本村村民享有。户口已经转出本村的,不再享有宅基地。
2、因为房地的一体性,如果原宅基地上已经建设房屋的,房屋所有权仍属于本人,可以继续居住。如原宅基地上没有建设房屋,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并重新分配给其他村民。
农转非后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
法律分析:土地确权主要依据的是土地承包证书,如果全家农转非,但是符合《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是可以确权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集体,要有本集体成员的身份才可以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不是遗产不能继承。若户口不在农村,则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但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农村户口有土地证有名字后来农转非了还有宅基地使用权吗,户口还在村里
1、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当事人是没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当事人属于非农业户口的,不是户口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在该村的宅基地未建房或者其建筑物自然损坏后,宅基地使用权是会由集体收回的;
2、不过该项的收回时限,各地不同(有些不收回的也有),具体应咨询当地的村主任,并以对方的答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