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登记收费标准(农村宅基地测量收费标准)



农村宅基地登记收费标准(农村宅基地测量收费标准)
农村宅基地登记收费标准(农村宅基地测量收费标准)
法律限定宅基地是村民无偿使用的,不存在支付土地价款的问题,唯一需要交纳的花费就是土地登记费。按照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的规定,具体包括两项:
1、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此项花费乡村居民生活用地面积在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5元,200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10元。
2、土地注册登记、发证费,此花费个人每证5元,单位每证10元。“三资”公司和其他国家特制证书的,每证20元。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住宅建设必须符合“一户一户”的原则,即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而实际情况是农村普遍存在一户有多处房子或宅基地的现象。国家的政策表示如果多房农民愿意从房子里退出来,就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你想继续拥有这个宅基地就必须缴费。
1.违背“一户一宅”原则的农民要收费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住宅建设必须符合“一户一户”的原则,即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而实际情况是农村普遍存在一户有多处房子或宅基地的现象。国家的政策表示如果多房农民愿意从房子里退出来,就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你想继续拥有这个宅基地就必须缴费。
2.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农民要收费
在我国各个地方的农村都对宅基地的标准面积做了规定,而且有一些差异。就河北省而言,当地农村宅基地的标准面积约为200平方米,城市或郊区面积约120平方米。地方法规将用于超过标准地区的部分收费使用,超过20平方米的不收费,超过20平方米以上的开始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0~220平方米的部分不收费;
220~270平方米的部分3元/平方米;
270~320平方米的部分6元/平方米;
320~370平方米的部分9元/平方米;
370~420平方米的部分12元/平方米;
420~470平方米的部分15元/平方米;
470~504平方米的部分18元/平方米。
3.改变土地性质的农民要收费
以前国家对土地的管控力度还不是很大,因此有些农民私自在耕地和荒地上建造房子。事实上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农民在耕地或荒地上建造房屋,有关部门在发现后将被迫拆除,实在不能拆除的需要缴费才能继续使用。
法律主观:
农村宅基地登记收费是土地注册登记、发证费个人5元,单位10元,“三资”公司与其他国家特制证书20元;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乡村居民生活用地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下每宗地收5元,200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10元。
法律客观:
《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
第一条
收费原则土地登记费的收取本着“收费适度,负担合理,保证工作需要”的原则,既考虑用地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又能保证土地登记工作的需要。
《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
第二条
收费范围凡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者,均按本办法交纳土地登记费。
超出标准面积每增加50平方米的,收费标准提高3元/平方。农村建房超出审批面积,是不予审批通过的,需要重新调整面积;如果是在前几年,土地确权以前已经建房,需按照标准交一定的费用,有偿使用超出部分的面积;另外,对于总面积严重超标的,对多出的宅基地予以回收处理。
宅基地超出部分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1、超出20平方米以下,不收取费用;
2、超出20-70平方米,按每年3元/平方的标准收取;
3、超出标准面积每增加50平方米的,收费标准提高3元/平方。农村建房超出审批面积,是不予审批通过的,需要重新调整面积;如果是在前几年,土地确权以前已经建房,需按照标准交一定的费用,有偿使用超出部分的面积;另外,对于总面积严重超标的,对多出的宅基地予以回收处理。
宅基地使用年限的规定具体如下:
1、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2、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建立土地统计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土地统计调查,定期发布土地统计资料。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报、迟报,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资料。
统计机构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土地面积统计资料是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
国家建立全国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
收费标准:农民经批准使用宅基地后,土地证书工本费5元/户;在旧宅基地原址改建住宅的,没超过原来的面积,不收任何费用,但要办理用地手续;超过面积的要“占一补一”开垦相同面积的耕地来补充,或者缴纳耕地开垦费。
现如今大城市的房价提起来都感到头痛,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回到农村自己建房,自己建的房子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但是你了解在农村宅基地建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要有什么流程,以及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费是怎样算的。下面由我为您解答的。
一、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
1.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占用农用地每处不超过200平方米(0.30亩),占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处不超过233平方米(0.35亩)。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实施和公益事业,需要拆迁的;
2.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 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二) 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 出卖或出租住房的;
二、农宅审批程序:
(一)农村居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报国土所审核。
(二)国土所实地现场勘察,核实是否符合建房条件
及地类是否属实。
(三)国土所审核无误后,将材料组织齐全报国土局代县政府审批。
(四)审批通过后,村民委员会张榜公布以批准的宅基地名单。
三、相关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农民经批准使用宅基地后,土地证书工本费5元/户;
如果申请的宅基地是耕地,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该村需要补充占用面积相当的耕地,做到占补平衡,还要逐级上报到省国土资源厅验收。
在旧宅基地原址改建住宅的,没超过原来的面积,不收任何费用,但要办理用地手续;超过面积的要“占一补一”开垦相同面积的耕地来补充,或者缴纳耕地开垦费。
随着大城市房价越来越贵回农村建房的人越来越多,我们建房一定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地办理所需要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麻烦。以上就是我关于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费相关问题的解答。
1、国内各地的经济水平不同,制定的政策也不一样,所以超出宅基地部分面积也是不一样的,当然收费标准也会存在差异。
2、比如河南省2024年农村宅基地的收费标准是:超出50平以下的,每平收费2.5元,51~100平的,每平收费5元,101~150平的,每平收费10元。
3、河南新乡市新乡县2024年农村宅基地收费标准是:一户一宅超出起征面积,超出部分实行阶梯式计费,标准是超出面积1~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每平方米5元计费,超出面积101~2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每平方米10元计费,每增加100平方米,标准提高每平方米5元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