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小额遗产继承免公证最新规定)
小额存款遗产继承公证简易程序
遗产继承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很多人为了进一步确认继承的合法性、有效性,会进行遗产继承公证,那么,小额存款遗产继承公证简易程序是怎样的呢?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存款遗产继承公证简易程序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承办公证员通过证明材料的审查、询问申请人和相关人员,进行最低限度的核实后,对当事人陈述及其提供的证明材料无疑义的,即可出具公证书。
(三)根据规定,公证机构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申请人的身份证件;(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三)遗产权利凭证或者证明;(四)载明被继承人全部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五)申请人的承诺书;(六)与申请公证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构成遗产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一)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
这是由现代民法典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祧继承制相区别。
(二)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
(三)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如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
(四)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
三、银行的存款利率是怎么计算
关于年利率计算方式如下:年利率总额是指本息合计金额,按照单利和复利两种方式计算。单利计息:年利率=1+月份*每月利率复利计息:年利率=(1+月利率)的n次方 ,n为月数。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小额存款遗产继承公证简易程序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进行小额存款遗产继承公证的,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银行小额遗产继承需要办理什么程序吗
1,你需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银行支取;
2,办理继承权公证如果你父亲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由你父亲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
3,你父亲的:父母、配偶、子女,需要到公证处去办理继承权公证,如果有人在外地而且放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一个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然后你们拿着这个公证书去办理继承。
4,带所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死亡证明、存折、结婚证,还有需要单独开具一个亲属关系证明。
然后公证员会按照法律程序办理,最后有个调查的程序,公证员要调查被继承人的家庭情况(至少会找两个以上人调查)。
5,如果所有属实,没有遗漏继承人等就会出具公证书。你们就可以取钱啦。
6,有点复杂,其实手续完整办理很快的
小额遗产继承简易程序规定
法律主观: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遗产权利凭证或者证明; (四)载明被继承人全部第一顺序 法定继承人 的 亲属关系证明 ; (五)申请人的承诺书; (六)与申请公证有关的其他材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小额继承公证收费标准
小额遗产继承公证费最低为200元,具体的公证费用必须要结合继承的遗产目前的市场价值来确定。但是目前并非是所有的遗产继承时,都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各位继承的继承者,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公证。
一、小额遗产继承公证费多少钱?
小额遗产继承公证费最低为200元,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根据实际继承金额大小有不同的收费方式,具体收费如下:
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收取。
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收取。
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收取。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收取。
二、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1.填写申办公证申请表;
2.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回乡证;
3.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4.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5.提供申办继续权的亲属关系证明表(由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或村委和镇政府盖章并加审查意见);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声明人亲自到公证处,或居住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继承人办理;
8.遗嘱继承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说明: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或澳门有关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确认;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国外,上述材料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虽然目前已经并不强制要求遗产继承时,需要办理继承公证的手续了,但是对于大部分的遗产继承者来说,为了避免还需要拿出遗嘱,或者是去开具与死亡主体有法律关系的身份证明等材料,也就会选择带着身份证等办理继承公证手续。
遗产公证需要带什么证件啊?没有户口本可以吗?
遗产公证一般是需要户口本的。
一、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需要带的证件或资料如下:
1、 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
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
2、 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死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如果没有复印件,需先至公证处领取一张介绍信,至所在区卫生防疫站开具死亡证明,也可以由死亡时的医院开具;
户口本上如果没有死者的户籍注销记录,需提供户籍地警署户籍注销证明,有则不用开具注销证明)。
3、 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单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4、 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注:申请人应先至公证处领取专用表格,交由死者原单位人事或人事档案部门开具】
5、 死者的婚姻证明;【注:指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及生效证明、离婚调解书)、户口本上婚姻状况记载;结婚年代久远或结婚证遗失的,可以不提供结婚证;死者死亡时如果是未婚、丧偶、或离婚的,需提供由户籍地民政局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6、 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请注意不要遗漏,否则需要重新办理;遗产税尚无法律规定,继承权公证办理完毕后,至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时,会另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等,请向该房地交易中心咨询】
7、 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二、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有没有争议;除已知遗产外,有无其他债权债务;
3、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我国婚姻法规定,除有约定外,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办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继承公证时,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属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另一部分则应归在世的一方所有。
4、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应当先确认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决定适用的继承形式和法律规定;
5、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①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②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
③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④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⑤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6、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上述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处理遗产时,应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财产,所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继承人的原则处理。
7、在有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应当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确定是否适用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规定。
扩展资料:
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证明哪些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并证明其继承活动真实、合法。
继承权公证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分为依遗嘱继承、依法定顺序继承。根据中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
继承权利
权利主体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权利实现
继承权的实现,亦称为继承权的兑现,指继承人依法取得继承权后,根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遗产的法律后果。
继承权的实现要具备几个前提条件:
1、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
2、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
3、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
《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要实现继承权,首先应明确自己是否具有继承主体资格,有遗嘱按遗嘱,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任何一方继承人均有权提出分割遗产。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遗产继承诉讼。
权利丧失
继承权丧失,是指依被继承人遗嘱愿意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或是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被人民法院取消继承资格的情形。《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上述各项的具体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10、11、12、13、14条之规定,对应解释如下: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2.继承人有继承法第七条第(一)项或第(二)项所列之行为,而被继承人以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确认遗嘱无效,并按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处理;
3.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非经人民法院审理确认,任何单位及个人均无权作出。即便是继承人有违反《继承法》第7条所规定之违法行为,并且继承人亦承认该违法行为的存在,其继承权也不会自动丧失,一定需要经过司法程序确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继承权公证
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法律分析:1,小额遗产仍然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只是手续相对简化。2,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有多名继承人的,可以委托一名或者几名继承人办理,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即可。3,对于放弃继承的,可以将本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的放弃继承声明寄送到办理继承公证的公证处。4,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1)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需要办理小额遗产继承的证明;(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二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如何解决小额存款继承公证中的问题
为了解决小额存款继承公证中的问题,目前政府推行办理小额存款遗产继承公证简易程序。
根据该简易程序,单笔数额不超两万元,由一个或两个继承人提出公证申请,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发表书面承诺后,即可办理小额存款遗产继承公证,一般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
根据福建省公证协会印发的《关于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适用简易程序的指导意见(试行)》
第二条 适用简易程序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财产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被继承人名下的财产不超过人民币贰万元(以财产凭证上载明的金额为准,不包括未载明的孳息),同一被继承人小额遗产继承公证适用简易程序累计不超过人民币贰万元;
(二)被继承人名下的财产须为动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有价证券、股票、证券账户资金、公积金、住房货币化补贴、养老金、保险金、金融产品等)。
第四条 小额遗产继承有多个法定继承人的,可单独申请,也可以数名或所有继承人共同申请。公证机构对申请人的优先顺位可以要求如下:
(一)被继承人的配偶;
(二)被继承人的子女、父母、转继承人、代位继承人;
(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申请。
若被继承人的配偶不便亲自到场申请该公证,可委托其他继承人申请,并提供被继承人配偶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委托书。
申请人之外的其他继承人要求继承遗产的,需要提供委托书。
扩展资料:
根据福建省公证协会印发的《关于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适用简易程序的指导意见(试行)》
第五条 公证机构在适用简易程序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本人或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被继承人配偶的情况证明;
(四)申请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五)被继承人的遗产证明;
(六)公证员认为须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程序简化2万元内办证一人行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安徽简化2万元以下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程序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闽遗产继承公证 2万以内可简易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大庆公证处-《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