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财产来源不明怎么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认定:
(1)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
(3)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国有公认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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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的行为。一般认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保护的是公民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的信赖。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犯罪构成有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二是行为人不能说明其来源。相比之下,“拒不说明巨额财产来源罪”的罪名更符合本罪的犯罪构成,由此可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纯正的不作为犯。对于差额特别巨大的,应加重处罚。本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严重损害公民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的信赖,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逐渐频发,因此在1997年《刑法》中被确立为单独的罪名。
(一)1997年《刑法》设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997年《刑法》修订时,立法机关在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下单设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这体现了立法机关加强对于“公民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的信赖”这一法益的保护。
(二)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第十四条修订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随着改革开放的稳步推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国家工作人员无法说明来源的财产数额持续膨胀,为了防止对于差额特别巨大情形处理的罪刑不相适应,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修订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增加了针对差额特别巨大情形的加重刑,全面增强了对于该罪的打击力度,力求做到罪责刑相适应。此外,《刑法修正案(七)》还将“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修改为“不能说明来源的”。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主体、客观行为及责任形式。
(一)行为主体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在退休或者辞职后被发现有巨额财产且不能说明来源的,由于此时其已丧失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便不能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论处。反之,行为人以前并非国家工作人员,嗣后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又被发现拥有巨额财产,要求其说明来源却不能说明的,则应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论处。
在实践中有一种情形,即夫妻双方均为国家工作人员,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时,有关机关责令双方说明来源,而双方均不说明来源的,均应认定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而不能仅认定一方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二)客观行为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为“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在有关部门责令行为人说明来源时,行为人不能说明其来源”。需要注意的是,“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并不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实行行为,只是前提条件,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还不能说明财产的来源才是本罪的实行行为,所以,本罪是纯正的不作为犯。有观点认为本罪的实行行为是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持有巨额来源不明的财产,此种观点的不合理之处在于:(1)对《刑法》第395条进行文义解释可以看出“能说明巨额财产来源的不成立本罪”,所以单纯持有巨额财产不是本罪的实行行为;(2)持有型犯罪的对象仅限于毒品等违禁品,即持有行为本身具有非法性,但国家工作人员持有的巨额财产不一定是违禁品。
1.非法所得数额的计算
“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仅包括现有财产,也包括已有支出。在具体计算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在《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作了更细致的规定:
(1) 应把国家工作人员个人财产和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财产、支出等一并计算,而且一并减去他们所有的合法收入以及确属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个人的非法收入;
(2)行为人所有的财产包括房产、家具、生活用品、学习用品及股票、债券、存款等动产和不动产;行为人的支出包括合法支出和不合法的支出,包括日常生活、工作、学习费用、罚款及向他人行贿的财物等;行为人的合法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稿酬、继承等法律和政策允许的各种收入;
(3)为了便于计算犯罪数额,对于行为人的财产和合法收入,一般可以从行为人有比较确定的收入和财产时开始计算。
2.行为人不能说明巨额财产来源合法的认定
作为认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核心,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在《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对“不能说明巨额财产来源合法”作了更细致的规定:
(1)行为人拒不说明财产来源;
(2)行为人无法说明财产的具体来源;
(3)行为人所说的财产来源经司法机关查证并不属实;
(4)行为人所说的财产来源因线索不具体等原因,司法机关无法查实,但能排除存在来源合法的可能性和合理性的。
(三)责任形式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即明知自己负有说明自己所持有的巨额财产来源合法的义务,而拒不履行该义务会侵害公民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的信赖,但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本罪中的“说明”不等于证明,因而并不要求行为人说明每一笔财产的具体来源,只要行为人说明财产来源的渠道、途径即可。行为人在拥有巨额财产的情况下却不能说明,应当认定为故意。那些确实由于时间长等原因不能说明来源的,不应以本罪论处。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要件。
【答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1)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
(2)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的行为。财产指行为人实际拥有的财物,包括现金、有价证券以及物品;支出是指行为人已经支付的款物;合法收入指行为人依法获得的财物,如工资、奖金等。不能说明来源合法,包括拒不说明财产或者支出来源合法、故意编造财产或者支出来源的合法途径,但经调查被否定的。
(3)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
(4)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超过自己合法收入的差额巨大的财产或支出的来源,在被责令说明其来源的情况下,能够说明来源而故意不予说明。
多少钱算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数额在30万元以上。
根据查询律图网显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司法解释
法律主观: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构成要件: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该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法律客观:
[刑法条文] 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 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 【节选】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九)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第395条第1款)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认定标准
法律分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认定标准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4、主观上是故意。一般情况下,非法所得金额要以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或合法收人的差额计算。计算非法所得时,要把合法收入部分扣除,只算差额部分。如果行为人能证明财产来源合法,查证属实,会作为本人的合法收入。如果行为人不能证明财产的来源合法的,就要减去合法收入的差额部分,当作非法所得,其行为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