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东西赠与别人后就不可以要回来了吗
送给别人的东西能要回来吗
法律分析:送给别人的东西,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还能要回来。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上述情形。一般情况下,送给别人的东西是不能够要回来的。附条件的赠与,在所附条件发生后,可以要赠与的东西,但必须满足相应的条件,并且受赠人明知是附条件的赠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具有拘束力,而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和非交易性的特征,赠与人将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本质上属于一种施惠行为,而且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受赠人是纯获利益者。
把东西赠与别人后就不可以要回来了吗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主要分为动产赠与和不动产赠与。动产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不动产赠与,以登记过户为准,登记过户前,赠与人可撤销赠与。因此,对于涉及房产等大额财产的赠与,越要谨慎而为,如附有条件,应当在书面合同中约定,以便将来发生纠纷时能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而对于动产的赠与,一般情况下,交付即转移,无法撤销。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法定的条件下才可以。一是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是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是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这三种情况下,才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别人送的东西要回去有法律责任吗
法律分析:原则上已经赠与是不能无故要回的,但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别人的东西能要回来吗
法律分析:赠与别人的东西如果受赠人有下列情形,可以要回来: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把东西送给别人,还能要得回来吗?
首先这个东西送人了,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回来的!已经送出去并且交付给对方的东西,物品的所有权就已经是对方的了,如果又没有约定附条件赠与,赠与合同已经生效并履行,送出去的东西就不能再要回来了。简单来说,赠与行为已经完成,想反悔就不行了!
其次从行为上判断,一个人已经把先自己东西送出就应该做好了这个不属于自己的权利,而且也是思考了后自愿的一个行为,如果你又要回来的话,别人就会认为你很让人下头,你的行为在别人那里就没有可信度,对你这个人的形象也就大打折扣了!
送给别人的东西还能要回来吗?麻烦告诉我?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情形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即赠送他人的东西,他人加以利用或者反过来报复赠与人或其家人。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例如,养父母将房子赠送养子,养子却将他们赶出去。但是如果受赠人没有扶养能力或者丧失了扶养能力的,不产生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从上面法律规定的三种情形看,赠与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是可以要回赠与他人的财物,除此以外,不能要回财物。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撤销权的行使是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行使,否则赠与人就丧失了撤销赠与的权利。
赠与任意撤销表现方面
1、赠与的财产已转移其权利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即赠送的财物办理好转移手续,赠与人已丧失了对财物的所有权,赠与人不可以要回财物。部分转移权利的,剩下未转移权利的部分可以要回财物。
2、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证明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赠与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交由公证部门公证,表明其赠与意愿的表达已十分慎重,因此,经过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3、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论当事人以何种形式订立,不论是否经过公证,也不问赠与的财产是否已转移其权利,赠与人均不得任意撤销。
小贴士: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主要是指为了救灾、扶贫、助学等目的或为了资助公共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公共事业所为的赠与。此类赠与的公益性质,决定了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由于当事人之间有着道义上的因素,如果允许赠与人任意撤销,则与道义不符。因此,此类的赠与也不得由赠与人任意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