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上诉、诉讼有什么区别
抗诉申诉上诉的区别
法律主观:
上诉和抗诉的区别有几点:1、主体不同。可以上诉的人包括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检察院(被害人请求),可以抗诉的人有被告人(一审)和检察院(二审)。2、理由不同。上诉不需要理由,但是抗诉必须是人民检察院认为原裁判确有错误才可以。3、提起方式不同,上诉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但是抗诉只能书面。4、途径不同。上诉可以通过原审法院也可以直接去二审法院,但是抗诉只能通过原审法院进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上诉的提起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上诉和申诉的区别是什么
一、上诉和申诉的区别是什么
1、申诉与上诉的区别有:申请条件不同,申诉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的,上诉是对还未生效的一审判决、裁定提起的;效力不同,在上诉期内上诉,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还未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申诉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二、刑事上诉申诉抗诉的区别是什么
1、提起主体不同。抗诉是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存在错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重新审理的一种司法活动。抗诉的提起主体是人民检察院,而申诉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再审的提起主体是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对于本院或下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依法裁定撤消判决,决定再审。申诉的提起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2、处理结果不同。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必须重审,必须开庭审理。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诉的,人民法院受理后,须经过审查: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裁定撤消原判决,决定再审,方可开庭重新审理,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如果认为不符合再审条件的,会直接驳回申诉,不再重新审理=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诉的,人民检察院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人民法院必须开庭审理;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不符合抗诉条件的,可能会直接驳回申诉,不予提起抗诉。
决定再审后,原判决将被撤消,人民法院将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提起申诉后,人民法院须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再审法定条件的,会裁定撤消原判决,决定再审;如果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不符合再审条件的,会径直驳回申诉。
申诉与上诉有何区别
法律主观:
申诉与上诉的区别有:申请条件不同,申诉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的,上诉是对还未生效的一审判决、裁定提起的;效力不同,在上诉期内上诉,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还未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申诉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上诉与申诉的区别有哪些
上诉和申诉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上诉的主体是享有上诉权的一审当事人和其他法定主体,而申诉的主体是不服生效裁判的当事人;
2、对象不同:上诉的对象是尚处于未生效的一审裁判,而申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3、期间不同: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而申诉没有法定期限的限制;
4、目的不同:上诉的目的在于请求上级法院撤销或变更一审的判决,而申诉的目的在于请求上级法院重新审理,从而撤销或变更原裁判;
5、条件不同:上诉必须符合法定的上诉条件,包括主体合格、对象合格、裁判正确等,而申诉没有具体的条件要求;
6、程序不同:上诉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而申诉则可以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
上诉的流程如下:
1、拟定上诉状:当事人或其委托的律师根据原审判决书或裁定书,写出上诉状,明确上诉请求、请求理由和证据等;
2、提交上诉状:将上诉状和原审判决书或裁定书一起提交给上级法院,并缴纳上诉受理费;
3、受理上诉:上级法院受理上诉,并通知被上诉方,要求其提出答辩状;
4、审查上诉状和答辩状:上级法院对上诉状和答辩状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召开庭审或者书面审理;
5、庭审或书面审理:如果需要庭审,上级法院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和律师到庭参加审理;如果是书面审理,双方当事人和律师则需要通过书面材料进行辩论;
6、审判:上级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对上诉请求进行审判,并作出改判或者驳回上诉的裁决;
7、发送裁判书:上级法院将裁决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上诉期限和途径。
综上所述,上诉是当事人对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撤销原判决、裁定的诉讼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诉讼和申诉的区别
诉讼,俗称打官司,是指司法机关和案件的当事人,在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配合下,为处理案件所进行的全部活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有三个基本阶段,即起诉、审判、执行。在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处于主导地位,当事人则基于诉讼法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在司法机关的主持下进行活动。
起诉是民事、行政、刑事自诉法律关系主体根据法律赋予的诉权,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后,请求国家保护权利的一个民事权利,也是启动国家保护机器的一个前提。根据法律诉讼的不告不理原则,法院是不会主动调整、干预民事主体之间的事情,只有通过起诉这一程序,法院才会介入之间,通过国家权力确认民事法律关系的是非。起诉针对的是法院一审程序而言的。
申诉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通过提供证据来进行最后一次确认的程序,以此提供一个纠正错误裁判的程序。申诉针对的是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判做出的,法院不一定会立案或受理,针对的是再审程序。申诉是当事人等在案件的诉讼程序已经结束,法院的裁判已经生效并执行后的请求,不意味着审判监督程序的开始,不必然引起再审程序,也不能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诉讼权利义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条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诉讼和申诉的区别
一、诉讼和申诉的区别
1、对象不同申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上诉的对象是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主体范围不同申诉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上诉的主体是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受理的机关不同;期限不同;后果不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1)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2)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3)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4)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5)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二、申诉时间是多久
申诉期限一般为七日。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申诉和诉讼的区别
申诉和诉讼的区别主要有三点:
1、上诉针对的是对一审的判决不服,在规定的上诉时间内进行的;而申诉针对的是生效的判决;
2、时间上不同。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上诉须在规定的15天之内进行;申诉的时间则是从判决生效之日起2年之内;
3、上诉和申诉所需具备的条件也不同。只要对一审判决不服就可以提起上诉;而申诉就必须具备有,判决所依据的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审理的程序违法,甚至是法官有行贿、受贿、徇私舞弊行为等条件。
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和案件的当事人,在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配合下,为处理案件所进行的全部活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有三个基本阶段,即起诉、审判、执行刑事诉讼还包括侦查在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处于主导地位,当事人则基于诉讼法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在司法机关的主持下进行活动。
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
第十条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申诉和上诉的区别
一、申诉和上诉的区别
1、申诉和上诉的区别有以下:
(1)申请条件不同,申诉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的,上诉是对还未生效的一审判决、裁定提起的;
(2)效力不同,在上诉期内上诉,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还未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申诉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二审后处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二、提起上诉的条件都有哪些
提起上诉的条件都有以下:
1、必须有合格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2、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裁定;
3、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