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琐儿童只有口供没证据是否能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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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琐十岁儿童只有口供没证据
法律主观:
猥亵儿童案件中只有口供没有相关证据是也是可以立案的,公安机关可以在立案之后再行收集证据。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法律客观: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猥琐只有口供没证据能立案吗
请问你是想问“猥亵只有口供没有证据能立案吗”这个问题吗?这种情况是可以立案的。
猥亵罪只有口供没证据是可以立案的,但是只有受害人或者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公安机关在被害人报案之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就可以立案。
猥琐只有口供没证据能立案吗
不能立案。立案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口供只是其中的一种证据形式,但并不是唯一的证据形式。如果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就不能立案。口供在刑事案件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并不是唯一的证据。除了口供外,还有物证、书证、鉴定结论等证据形式,这些证据形式可以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从而证明案件的事实。在刑事案件中,应该全面收集证据,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调查和审判,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准确。
猥亵儿童只有口供能定罪吗
法律主观:
不能。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凡知道案情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但年幼的儿童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不能作为证人,所以只有儿童的口供是不能定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第六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猥亵儿童只有口供没证据能立案吗
法律分析: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但不一定会立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猥琐儿童没有证据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只有受害人的口供,而没有其他任何证据证明侵害人有罪,侵害人又拒不承认的,那么猥亵儿童罪很难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猥琐7岁儿童只有口供没证据
法律主观:
可以起诉,但是如果只有受害人的口供,而没有其他任何 证据 证明侵害人有罪,侵害人又拒不承认的,那么 猥亵儿童罪 很难成立。未成年人被害人的陈述可以作为案件的证据,但同时还要有相应的其它证据以证实,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方可确定 犯罪嫌疑人 有罪。否则,只有受害人或者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 刑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 刑事诉讼 ,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第五十条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 证人 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猥琐儿童只有口供没证据能立案吗
猥琐儿童只有口供没证据是可以立案的,但是只有受害人或者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公安机关在被害人报案之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就可以立案了。
猥琐儿童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3、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4、客体要件: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猥琐只有口供没证据能立案吗
一、猥琐只有口供没证据能立案吗
1、猥琐只有口供没证据原则上是可以立案的。因为立案并不要求有充足的证据,只要侦察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就应当立案。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立案的机关】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
【立案的材料来源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二、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立案必须具备的条件:
1、根据犯罪事实的情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案件依法应由本机关管辖;
3、经审查案件来源材料,确实存在犯罪事实。
猥琐儿童只有口供能定罪吗
1、根据法律规定,猥亵儿童罪只有儿童口供是不能进行定罪的。
2、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3、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猥亵儿童罪只有儿童口供是不能进行定罪的。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猥琐只有口供没证据可以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但是不能够立案侦查。无论发生何种的案件,都需要有证据来证明事实真相。当然有些案件也是可以到案发现场进行取证的。但对于大多数的案件还是需要报案人来提供证据的。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足都是无法立案的。证据不充足也无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
拓展资料:猥亵儿童罪如果只有受害人的口供,而没有其他任何证据证明侵害人有罪,侵害人又拒不承认的,那么猥亵儿童罪很难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