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酒水贵合法吗,ktv不让自带酒水合法吗(ktv酒水价格表)
ktv不允许自带酒水合法吗
法律分析:不合法,谢绝外带食品、最低消费的条款有“霸王条款”之嫌。谢绝外带食品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的。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说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法》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ktv不让自带酒水违法吗
法律主观:
ktv不让带酒水违法,但是没有具体的责任追究规定。消费者到KTV消费,主要的选择的是KTV的娱乐服务。消费者完全有自主权选择服务的种类。经营者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或向消费者收取开瓶费,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可以去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
法律客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大部分KTV都禁止自带酒水,KTV有权这样规定吗?
每个娱乐场所都有禁止携带酒水的这种规定,但是,这种禁止携带酒水进入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也就是说,他们的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我们可以有效地收集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这属于一种霸王条款,针对这样的霸王条款,我们大家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如果情况属实,有关部门会对该商家进行罚款的处理。
酒吧KTV这种娱乐场所拒绝大家携带酒水进入的原因,是因为酒水在部分娱乐场所是重要的消费产品。大部分在娱乐场所玩的人都会在娱乐场所直接购买酒水,如果我们不能在娱乐场所购买的话就减少了他们的收入,也就是该娱乐场所就少了一部分收益,因为大部分娱乐场所的酒水都比较贵,所以大部分娱乐场所都是,不允许客人带着喝的吃的进入的这样,在娱乐场所内部买一些东西花费肯定就高,这是一种普遍现象,就算是举报了之后,也不一定会看到明显的改善效果。
面对这样的情况,我觉得很多人应该心里都不会特别舒服!毕竟商家的这种行为可以说是把消费者作为傻子一样,对待在外面的超市购买一瓶水的价格在三块钱,在娱乐场所够买一瓶水的价格会翻至三到五倍左右,这就可以看出来这些娱乐场所有多么的会挣钱。但是我们去KTV之后,唱了歌肯定会觉得嗓子比较干,想要喝点东西或者喝点水商家也就是抓住了大家这一点,所以才敢漫天要价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合理的控制一下,娱乐场所的产品价格和产品质量。这样让消费者们感消费愿意消费,才能增加商家的收入。
虽然是正常的现象,但是也不能肆意的坑骗消费者!
ktv可以自带酒水合法吗
Ktv自带酒水合法。
KTV房禁止顾客自带酒水,实际上是从另一方面强迫消费者消费KTV房里的酒水,这是一种带有强制性搭售商品的做法。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所以KTV自带酒水是合法的,不应该禁止顾客自带酒水。
“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均属于餐饮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作出的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属于不公平、不合理的合同格式条款,消费者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此类条款无效。
KTV简介
20世纪90年代,是卡拉OK最风行的时候,但这也经过一连串的演变。在初期,曾见过有人会推着一台卡拉OK作流动式的生意。它带有两个麦克风和一个钱箱,不放进钱去,机器就不会播放伴奏音乐,麦克风也不起作用。
随着当时哈日族的风潮开始盛行时,这股OK风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吹进台湾,被正式译为卡拉OK。香港、大陆内地包括东南亚基本上延承了台湾的风格,以KTV的形式为主。一开始,台湾完全仿效日本的开放式空间设计,但是效果并不好。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KTV
法律规定ktv可以自带酒水吗
法律主观:
若ktv商家不允许自带酒水,当事人是可以进行举报的,有关部门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KTV不允许自带酒水,到底违法吗
法律分析:ktv,饭店不让自带酒水是不合法的,这种做法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的权利,同时也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