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如何申请网上解除(失信人如何申请网上解除黑名单)
如何解除失信人员名单
解除失信人员名单的方式如下:
1、了解失信信息:首先,需要了解是否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中,以及被列入名单的原因和相关信息。可以查询信用信息平台、法院网站或信用服务机构的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2、弄清解除条件:针对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原因,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了解解除名单的具体条件和要求。可能包括履行相关义务、缴纳相应款项、达到特定标准等;
3、 履行相关义务:根据解除名单的条件,需要积极履行相关的义务。例如,如涉及未履行的合同义务,可以与相关方进行协商并履行合同,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4、提交申请材料:一旦认为已满足解除名单的条件,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按要求提交给相关部门或机构。这些材料可能包括解除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履行证明等;
5、审核和处理: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或机构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和处理。会核对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决策;
6、接受监督和复核:一些情况下,可能需要接受监督和复核。可能包括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提供补充证明材料等。
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情形如下: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
1、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2、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3、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4、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5、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综上所述,一旦被纳入“失信人黑名单”,在很多方面有影响,如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失信被执行人应当在积极履行义务后,向人民法院提交解除失信人员名单的申请,审核无误后,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失信人如何申请网上解除
解除失信名单的方法有:
第一,主动向相关部门申请解除;
第二,失信人员被纳入失信名单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后,可提前申请解除;
第三,与申请人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义务者可提交撤销申请;
第四,等待自动解除,一般期限为2年;
第五,可向法院申请消除。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而失信被执行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除失信人名单,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的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1、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并且人民法院通过审查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常期限是两年,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如果被执行人有以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的期限。如果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并且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执行人全部履行法院判决、和当事人达成和解等情形时,法院应该在三日内删除被执行人失信的信息。被纳入失信人名单的期限为2年,情节严重则延迟1-3年。期限届满以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会被撤销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失信被执行人如何解除?怎么撤销?
失信被执行人撤销流程是什么
失信被执行人想要撤销名单首先还是得先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绝执行最长要5年后才会消除,还清欠款以后就可以立即申请撤销“老赖”名单了,具体流程如下:
1、履行生效法律文件规定的义务或已被执行完毕;
2、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老赖”信息;
3、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就能帮你撤销。
一般如果履行义务了,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系统会显示“已履行”,法院会主动撤销的。
你可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自己的名字看是否还在,撤销有时候需要一定时间,有疑问可咨询相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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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怎么解除
被执行人失信黑名单的解除方式如下: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5、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等。
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具体如下: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失信人员怎么解除
失信人员解除失信名单方式有:
1、被执行人对失信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纠正。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进行审核,申请成功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被执行人;
2、被纳入失信人名单的期限为2年,情节严重则延迟1-3年。期限届满以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会被撤销;
3、失信人为未成年人的,不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
失信被执行人怎么解除?
撤销方法见下面:
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等其他法定情形,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帮担保连累成失信人如何解除
品牌型号:华为nova8
软件版本:HarmonyOS2.0
系统版本:IE浏览器2.2.1
接触帮担保被连累成失信人可通过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操作,具体操作如下:
通过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接触
1、办事大厅
2、个体工商户
3、移出申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怎么解除
法律主观:
要按照查询系统的使用说明查询,输入被执行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可以换个时间段再来查询,没有查询结果的可能是人民法院没有将其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使用说明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自今日起向社会开通“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社会各界通过该平台查询全国法院(不包括军事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现就有关事项申明如下: 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由执行法院录入和审核。如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向执行法院书面申请更正。 二、本网站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如有争议,以执行法院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因使用本网站信息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民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查询人必须依法使用查询信息,不得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本网站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本网站信息查询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网站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五、本网站属于政府网站,未经许可,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与本网站及其内容的链接,不得建立本网站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不得拷贝、复制或传播本网站信息。 六、如对该查询内容有异议,请与执行法院联系。
失信人如何申请网上解除
(1)被执行人对失信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纠正。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进行审核,申请成功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被执行人;
(2)被纳入失信人名单的期限为2年,情节严重则延迟1-3年。期限届满以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会被撤销
(3)失信人为未成年人的,不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失信人如何申请网上解除
解除失信名单方式:
(1)被执行人对失信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纠正。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进行审核,申请成功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被执行人;
(2)被纳入失信人名单的期限为2年,情节严重则延迟1-3年。期限届满以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会被撤销
(3)失信人为未成年人的,不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有什么限制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第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失信人如何申请网上解除
法律分析:
1、社保卡是IC卡中的智能卡,卡内有中央处理器(CPU),具有强大的加解密运算功能,能更好地保护持卡人信息安全。
2、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在社保与金融的应用环境中分别遵循《社会保障(个人)卡规范》和PBOC2.0规范定义的安全机制,密钥管理体系相互独立。各部门只能查询到授权本部门使用的信息,有效保障持卡人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二)社保卡的发卡银行有哪些?如何选择发卡银行?
社保卡的发卡银行有6家:东莞银行、广发银行东莞分行、中国银行东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东莞分行。
参保单位可选择上述任一银行作为本单位发卡银行并与之签订协议。其中,为确保原已具备金融账户持卡参保人用卡的连贯性,以下单位需按原发卡银行换发新卡:
1、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由广发银行东莞分行发卡;
2、以村(社区)为单位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由东莞银行发卡。
灵活就业人员(含趸缴医疗保险费的人员以及领取失业金的人员,下同),由个人选择上述任一银行作为发卡银行,参保人只需凭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参保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点选定发卡银行即可。其中,上述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需按原发卡银行换发新卡,即由广发银行东莞分行发卡。
(三)在社保卡换发工作中,参保单位如何申领社保卡?
参保单位以单位捆绑的方式为其职工换发社保卡,主要需办理以下手续:
1、选定发卡银行,并与之签订发卡服务协议。
2、单位专管员收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通知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服务点提出申领本单位参保人的《社保卡申请登记表》(以下简称申请登记表)及相关资料,服务点工作人员核对单位专管员身份后,将相关资料交单位专管员带回单位,派发给参保人填写。
3、申请登记表上如印有参保人二代证照片的,参保人可授权使用该照片制卡,无需采集电子照片;如没有的,参保人则需到已列入我市社保卡电子照片采集服务单位的照相馆拍摄二代证照片(照相馆名单详见我市社会保障网首页“社会保障卡”专栏),并将照片回执粘贴于申请登记表上相应位置。
4、参保人认真核对、补充或修改申请登记表上的资料,并及时交回单位专管员。
5、单位专管员收集本单位的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在既定的时限内交回服务点。
6、服务点工作人员对单位专管员提交的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检查通过后,单位专管员领取《社保卡申请登记汇总表》。
7、单位专管员在向服务点成功提交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的30个工作日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发卡银行社保卡领取网点领卡。
8、单位专管员应于领卡后5个工作日内将卡交参保人签收,并提醒参保人尽快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卡到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卡片激活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卡激活手续必须由本人办理,不能代办。
温馨提示:
在到服务点申领本单位的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的环节中,单位专管员因故无法前来,委托本单位其他人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有效单位证明(盖单位公章)原件。
2、在到发卡银行社保卡领取网点领卡的环节中,单位专管员因故无法领卡,委托本单位其他人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社保卡授权委托书》(盖单位公章)原件。
(四)在社保卡换发工作中,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申领社保卡?
灵活就业人员(含趸缴医疗保险费的人员以及领取失业金的人员,下同)以个人为单位换发社保卡,需办理以下手续:
1、在收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的通知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服务点办理社保卡申请。
2、服务点人员向个人提供《发卡服务确认单》,由个人现场确认发卡银行后,再打印申请登记表交个人填写。
3、申请登记表上如印有个人二代证照片的,个人可授权使用该照片制卡,无需采集电子照片;如没有的,个人则需到已列入我市社保卡电子照片采集服务单位的照相馆拍摄二代证照片(照相馆名单详见我市社会保障网页首页“社会保障卡”专栏),并将照片回执粘贴于申请登记表上相应位置。
4、认真核对、补充或修改申请登记表上的资料,在既定的时限内交回服务点。
5、服务点工作人员对个人提交的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检查通过后,双方签名确认。
6、在向服务点成功提交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的30个工作日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发卡银行社保卡领取网点领卡,并办理卡片激活手续。
温馨提示:
在到服务点选定发卡银行和申领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的环节中,本人因故无法前来,委托其他人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参保单位与银行签订发卡服务协议后,申请登记表如何领取?何时可以领取?
参保单位与银行签订发卡服务协议后,下一步的工作就是按服务点的通知领取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由于服务点提供的申请登记表是包含参保人的个人基本信息、标识表格的条形码等信息的,每个参保人的申请登记表都具有其唯一性,因此单位不需自行复印申请登记表给参保人填写,必须到服务点申领并派发给相关的参保人。
由于社保卡是分单位、分阶段逐批发放的,服务点将根据发卡计划对已签订协议的单位分阶段换发,因此当单位进入换发阶段时,服务点将通知相应的单位领取申请登记表等资料,具体领取时间请留意服务点的有关通知。
(六)换发社保卡是否都需拍摄照片?何时拍摄何规格的照片?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人社部发〔2011〕47号)第九条有关规定,社保卡须包含持卡人的照片信息。因此在换发社保卡的数据采集过程中,须采集社保卡申领人的电子照片数据,为了最大限度方便参保人,社保机构将尽量通过相关部门提取申领人的二代证电子照片,并将其照片打印到申请登记表上。
当申领人领取到申请登记表后,申请登记表上如印有个人二代证照片的,个人可授权使用该照片制卡,无需采集电子照片;如没有的,个人则需到已列入我市社保卡电子照片采集服务单位的照相馆拍摄二代证照片(照相馆名单详见我市社会保障网首页“社会保障卡”专栏),并将照片回执粘贴于申请登记表上相应位置。
(七)领卡后参保人如何办理卡片激活手续?
社保卡包含两个账户: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该两个账户有相应的两个密码,即是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的消费密码,激活时需由参保人设置,凭密码消费。
持卡人领卡后应尽快对两个账户办理激活手续,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卡(新旧卡均为同一发卡银行的需带齐新旧卡,旧卡交发卡银行销毁,否则只需带新卡)到其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办理时需设置两个账户密码。
在办理激活、密码设置后,社保卡方可使用(密码设置与激活同时办理,所需资料相同)。持卡人方可凭卡的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支付相应的社保待遇以及进行相关金融应用。
温馨提示:
按有关规定,持卡人需凭有关资料亲身到发卡银行办理社保卡的激活手续,由于特殊情况无法由本人办理时,能否委托他人代办或委托他人代办时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请咨询相关的发卡银行,按发卡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发卡银行联系方式详见我市社会保障网首页“社会保障卡”专栏。
(八)参保单位领卡后,职工离职或流动到其他单位工作,其社保卡如何处理?
参保单位领回本单位的社保卡后,如发现参保人已离职或无法将卡交给参保人的,可向相应的发卡银行领卡网点提出退卡申请并将未发出的社保卡退回该网点,由网点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参保人领卡,如因参保人无法联系或其他原因导致社保卡在发卡银行积压超过180日的,此卡将由发卡银行集中销毁,参保人接续参保的,将按社保卡首次申领程序重新办理。
(九)社保卡是如何收费的?
1、首次发卡免收工本费。日后因办理挂失、损坏、变更卡面信息等业务需要补卡、换卡的,收费按省劳社厅和省财政厅《关于社会保障(IC)卡收费问题的通知》(粤劳社〔2003〕169号)或新出台文件执行,现时的社保卡工本费为20元/张。
2、办理社保卡挂失时免收挂失手续费。
3、社保卡金融账户免收卡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
(十)社保卡的密码遗忘或被锁定怎么办?
持卡人忘记社保卡的医疗账户或金融账户密码,或连续输入错误密码造成锁卡后,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到其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进行解锁与密码重置。
(十一)社保卡丢失后如何办理挂失?
发现社保卡丢失或被盗后,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请立即申请挂失。发卡银行在接到挂失信息后会及时冻结该卡的使用。
挂失后请尽快申请补卡,以免影响个人的社会保障和金融相关业务办理。
挂失分为口头挂失和书面挂失:
1、口头挂失。持卡人可通过发卡银行服务电话或网上银行等多种渠道办理,自发卡银行受理口头挂失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尽快办理书面挂失手续,否则口头挂失将自动失效,卡恢复使用。挂失失效后持卡人因遗失社保卡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2、书面挂失。持卡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其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书面挂失手续,挂失手续办妥,挂失即时生效,如本人未及时挂失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温馨提示:
按有关规定,持卡人需凭有关资料亲身到发卡银行办理社保卡的挂失手续,由于特殊情况无法由本人办理时,能否委托他人代办或委托他人代办时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请咨询相关的发卡银行,按发卡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发卡银行联系方式详见我市社会保障网首页“社会保障卡”专栏。
(十二)如何办理解除挂失?
持卡人在挂失后未办理补卡手续前,找回卡片的,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已办书面挂失的还需携带原挂失申请表,到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申请挂失解除,恢复该卡的使用。
温馨提示:
1、办理解除挂失手续后,原挂失的社保卡恢复使用。
2、办理补卡手续后,即使找回原社保卡,也不可再办理解除挂失。
3、按有关规定,持卡人需凭有关资料亲身到发卡银行办理社保卡的解除挂失手续,由于特殊情况无法由本人办理时,能否委托他人代办或委托他人代办时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请咨询相关的发卡银行,按发卡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发卡银行联系方式详见我市社会保障网首页“社会保障卡”专栏。
(十三)如何办理补卡?
社保卡丢失,在办理书面挂失后,持卡人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其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要求办理补卡手续。补卡流程为:
1、到其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提出补卡申请。
2、受理补卡申请后,持卡人缴纳相应的社保卡工本费,并领取缴费凭据。
3、网点工作人员办理补卡确认手续。
4、持卡人在补卡业务受理30个工作日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补卡申请表到受理服务网点领卡,同时办理卡片激活手续。
温馨提示:
1、在挂失、补卡期间,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暂停使用,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相应冻结。
2、办理补卡手续后,即使找回原卡,原卡不能再使用,发卡银行也不再受理卡工本费的退还手续,原卡可提交发卡银行网点或自行销毁。
3、按有关规定,持卡人需凭有关资料亲身到发卡银行办理社保卡的补卡手续,由于特殊情况无法由本人办理时,能否委托他人代办或委托他人代办时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请咨询相关的发卡银行,按发卡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发卡银行联系方式详见我市社会保障网首页“社会保障卡”专栏。
(十四)如何办理换卡?
出现以下三种情形之一时需更换社保卡,换卡手续按照补卡同样流程办理:
1、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或者芯片损坏、已不能在专用设备上读写时,持卡人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到其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换卡手续。
2、卡面照片发生变更的,持卡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照片回执到其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换卡手续。
照片回执的办理与社保卡申领中照片回执的办理方法相同,即持卡人自行到已列入东莞市社保卡电子照片采集服务单位名单的照相馆拍摄二代证照片(照相馆名单详见我市社会保障网首页“社会保障卡”专栏),并领取照片回执。
3、持卡人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持卡人需先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参保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再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到其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和换卡手续。
温馨提示:
1、在换卡期间,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暂停使用,如发生影响持卡人医疗待遇、养老待遇领取等情况,银行和社保不承担责任。
2、办理换卡手续时,需交回旧卡,由发卡银行网点销毁。
3、按有关规定,持卡人需凭有关资料亲身到发卡银行办理社保卡的换卡手续,由于特殊情况无法由本人办理时,能否委托他人代办或委托他人代办时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请咨询相关的发卡银行,按发卡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发卡银行联系方式详见我市社会保障网首页“社会保障卡”专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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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执行法院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述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平台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