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写申请书(仲裁申请确认劳动关系怎么写)
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劳动仲裁申请书需要注意劳动仲裁申请书的结构、劳动仲裁申请书各部分写法、劳动仲裁的时效、仲裁费用。
一、劳动仲裁申请书的结构
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标题、申请人信息、被申请人信息、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提交单位申请人签名、日期。
二、劳动仲裁申请书各部分写法
所有的劳动仲裁申请书都可以直接的以《劳动仲裁申请书》作为标题。申请人信息,必须信息: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其他信息:申请人性别、年龄、民族、联系电话等。被申请人信息,必须信息:被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
其他信息:被申请人性别、年龄、民族、联系电话等。仲裁请求,仲裁请求必须一项一项的列清楚,最后计算出请求的总额。每一项仲裁请求包括请求的是什么内容,如是什么时候的加班费、是什么时候的工资、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还是补偿金,请求的数额,要写清楚到底请求多少钱。若是恢复劳动关系的则写清楚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事实和理由,这一部分里应当写的内容包括:双方劳动关系的基本事实,什么时候入职、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任什么职位、工资是多少、双方有争议的事实是什么,对于仲裁请求里面的每个请求都应当详细的说明为什么你会要求这个项目和为什么是请求这么多的数额,一定要写清楚。这里只是需要你写清楚自己认为的理由,这个完全有仲裁员依法确定是否支持。
所以一句话,你只写自己觉得的理由就是了,不必法律依据。提交单位根据你发生劳动纠纷的地点和你单位的所在地,你确定自己是向哪个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的就写那个。如果不知道的,可以打12333咨询,或到当地劳动部门咨询。签名、日期,最后当然是可签名你的名和写上你提交换日期。
三、劳动仲裁的时效
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自双方发生纠纷之日起计算,计算一年。超过时效的劳动仲裁会被驳回请求。
四、仲裁费用
现在劳动仲裁是免费的,不收费的。如果不请律师,自己去仲裁的话是不需要任何费用的。
劳动仲裁的定义: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自己的特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申请书请求事项怎么写
劳动仲裁申请请求事项的写法:
1、写明请求确认期间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2、写明请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3、写明请求支付期间的工资;
4、写明请求支付期间周六日加班费;
5、写明请求支付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金。
劳动仲裁请求事项具体如下:
(一)要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家庭地址、电话等。
(二)写明申请事项。也就是你想主张的事项。如支付拖欠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等。
(三)写明事实和理由,应叙述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后果等,特别是要把引发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关键性事实客观地交代清楚。还有何时入职、做什么工作、约定工资。应叙述全面而又简洁。
(四)然后写结束语和呈文对象。如特向贵委提出申请,请求依法裁决、此致某某某县或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
(五)最后落款,即申请人姓名和日期,并且手写签名按上手印。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仲裁申请书该怎么写
法律分析:仲裁申请书的事实和理由部分可以分成两部分来写,第一部分是固定的,主要写什么时间入职、什么时间签的劳动合同(没签就写未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岗位、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实际工资标准等等这些基本信息,第一部分的目的是让仲裁员对你有个初步的了解。 第二部分事实和理由则需要对照着你的仲裁请求来写,比如你要工资,就要写你一直正常上班,但是公司拖欠了你哪几个月的工资。 比如你要赔偿金,就要写什么时间公司辞退了你。 事实和理由部分尽可能的写好,写的规范具体,实在没有能力写好也没有关系,仲裁员会根据你的仲裁请求查明相关事实,你没写清楚的仲裁员都会在开庭的时候问你,到时候多吃点苦头罢了。 首先提醒大家一点,证据不要在仲裁申请书中罗列,不然会把仲裁申请书搞得乱七八糟,而且没办法凸显重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