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人能赶走居住权人吗(法拍房产权人能赶走居住权人吗)
产权人能赶走居住权人吗
法律主观:
产权人不能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人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合同并完成设立登记后享有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产权人无权赶走居住权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产权人能赶走居住权人吗
法律分析:如果双方之间存在现行有效的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居住权人有权居住的,产权人不能将其赶走。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产权人能赶走居住权人吗
法律分析:不能的,居住权人享有相应权利。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所以产权人没有权利赶走居住权人,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解决或者诉讼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产权人能赶走户口人吗
产权人不能驱赶有居住权的人,设立居住权的时候通常都签订了书面合同,即使是房子的产权发生了变动,并不影响居住权合同的法律效力。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居住权是不能转让和继承的。
一、房屋产权人可以驱赶有居住权的人吗?产权人可以驱赶有居住权的人。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所以产权人没有权利赶走居住权人,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解决或者诉讼方式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二、居住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第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属于支配权的一种。
第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第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综上所述,若没有正当理由,产权人无权驱赶有居住权的人,比如在签了房屋租赁合同以后,承租人就有权利居住在承租房中,除非承租人违反了合同约定或者有不可抗力因素,才能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产权人能赶走户口人吗
产权人不能赶走户口人的。
房子的产权人是不能赶走居住权人的,因为居住权人对房子是有使用的权利的,《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是从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以后才消灭的,但该法没有实行之前,也不能随便侵犯居住权人的权利。
产权人是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民法典规定,房屋物权的设立是以登记为准的。
产权人能赶走居住权人吗
产权人不能强行赶走居住权人。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使用权应限于居住的目的。居住权人有权享受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居住权人还有权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在居住期间内有权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
产权人能赶走户口人吗
产权人不能强行赶走居住人,居住权人的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居住权人的权利包括:
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4、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房屋产权人是什么意思:
房屋产权人是指在法律上房屋相关义务和权利的人。房屋产权人拥有房屋一切权利,同时还包含房屋地契的权利。房屋产权人可以依法对房屋进行出让、赠与等相关处置权利。
综上所述,产权人不能赶走户口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随意赶走居住权人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居住权人主要拥有的就是使用的权利,而产权人就拥有所有的产权,虽然说两者的权利不一样,但之间并不相冲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产权人能赶走居住权人吗
产权人不能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人的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居住权人的权利包括:
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4、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
合同签订后,登记时设立居住权。当事人签订居住权合同,尚未达到设立居住权的法律效力。只有当事人持有居住权合同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居住权登记,房地产登记机关在房地产登记簿上记录居住权的相关内容,才能设立居住权。
产权人和共有权人的区别是:
1、产权比例不同
产权人和共有人直接的区别在于产权比例,产权人为100%,共有人是没有产权比例的,但产权人和共有人具有对该房产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
2、拥有所有权的人不同
产权人指的是对财产拥有所有权的人,可以是一人或者是多人;而共有人指的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相应的义务,共有的房屋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
3、权力不同
产权是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力,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而共有权人同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房屋过户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过户申请;
2、提交申请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明、过户登记申请书、登记原因证明等其他材料;
3、受理申请,审核材料;
4、审核通过,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