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
法律主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逃逸的,逃逸当事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但有证据证明对方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具体如下:如果交通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确定当事人的过错,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都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交通事故一方逃跑,事故调查结果双方均无过错,即事故,逃跑者承担全部责任;交通事故一方逃跑,事故调查结果是逃跑者有违法行为或驾驶有重大过错,另一方没有过错,逃跑者负全责;交通事故一方逃逸,事故调查结果是事故双方都有责任,在确定过错比例的基础上适当减轻逃逸者的责任。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交通事故司机报案后离开现场,算逃逸吗?
无故离开现场就算逃逸:
一、认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如下: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二以下6种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所以我们认为对方司机存在肇事逃逸的行为。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司机因可能被恐吓或者可能被挨打的可能离开的就可能够不成肇事逃逸。
发生交通事故,我的主责,对方逃逸,我是不是就不用承担责任了
自己还是需要承担民事责任,逃逸的一方也会受到处罚。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并因逃逸造成事故难以认定责任,另一方又无明显过错的,逃逸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据描述看,对方逃逸不影响自己的责任,在对方完全放弃追责的情况下,自己仍照常承担民事责任。并且需要受到相关处罚。
法律分析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是一种很严重的过错,但并不是逃逸就一定负全部责任。若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交通违法行为,也有过错,则要根据双方的过错对于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交通事故责任。如果无法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或虽有过错但与交通事故无关,或者因逃逸导致现场被破坏,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逃逸方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如果行为人要有交通肇事后逃跑的行为;其次,如果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跑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找人顶罪,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即离开现场。即使在现场,也不会承认自己是肇事人,肯定是找其他人来顶替自己的行为,由顶替人来承担自己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