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起诉是否可以不交租金(次承租人不交租金,承租人可以起诉吗)
不交租金法院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承租人不交租金的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起诉到法院,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承租人缴纳,也可以根据出租人的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出租人经要求后还是拒不缴付,出租人就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其缴纳租金了。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粗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承租人对出卖人行使索赔权利不影响其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
法律主观:
一、承租人行使索赔权时需要支付租金吗
承租人缴纳租金是基本义务,因此即使 承租人行使索赔权 也不得以此为借口拒绝履行租金义务。维权与履行基本义务并不是相冲突的事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四十二条 承租人对出卖人行使索赔权利,不影响其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但是,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免相应租金。
二、什么是承租人的直接索赔权
所谓承租人的直接索赔权,是指根据 融资租赁合同 的约定,在出卖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买卖合同的义务时,承租人享有的直接向出卖人进行索赔的权利。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和买卖合同的一般规则,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的义务时,应当由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向出卖人主张违约责任,并就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向出卖人索赔。但是,基于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性,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各国法律一般都允许承租人直接向标的物的出卖方追究违约责任。
三、承租人如何行使直接索赔权
(一)实务中,在供货人有迟延交货或交付的租赁物质量、数量存在问题以及其他违反供货合同约定的行为时,对其进行索赔应区别不同情形予以处理:
1、供货合同或租赁合同中未约定转让索赔权的,对供货人的索赔应由出租人享有和行使,承租人应提供有关证据;
2、在供货合同和租赁合同中均约定转让索赔权的,应由承租人直接向供货人索赔,出租人负担协助承租人索赔的义务。
(二)应当指出的是:
1、融资租赁合同中的供货方不就同一损害同时对出租人和承租人承担责任;
2、出租人将索赔权转让给承租人,出租人应当负担协助承租人索赔的义务,该义务是法定义务,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出租人都应当履行。
3、在出租人无过错的情形下,对供货人索赔的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人承担和享有;如因出租人的过错造成索赔逾期或索赔不着,出租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因租赁物的质量、数量等问题对供货人索赔,如出租人无过错,不影响出租人向承租人行使收取租金的权利。
承租人行使索赔权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索赔权不得滥用。
出租人要求支付租金承租人提出免交租金是抗辩权还是应当提起反诉
反诉。
1、在出租人提起催促支付房屋租金的案件中,承租人减免租金的请求应当提出反诉,否则在本诉中法院会认定为对于支付租金的抗辩处理。
2、承租人请求减免租金、延长租期或者延期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可以引导当事人参照有关租金减免的政策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合同。
转租后承租人不交租金,次承租人怎么办
可以起诉解决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这里的正当理由包括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以及出租人不履行义务等情形。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是一种违约行为,出租人可以通知承租人,要求其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该合理期限应当根据所欠租金的数额、承租人的支付能力以及出租人的经济状况确定。承租人经催告,逾期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被解除后,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支付所欠租金,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