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从什么时候计算)
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法律主观:
从 死刑缓期执行 期满之日计算,也就是2年期满后的第2日开始计算 有期徒刑 的刑期。即使2年期满后,未能立即作出 减刑 裁定而是在以后若干日甚至几个月之后才作出的,也应当从缓期2年期满之次日起计算,而不应从减刑裁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另外 死缓 2年这个期间是一个特殊的刑期,具有不同于一般刑期的性质和意义。所以不能与有期徒刑的执行刑期混淆。
法律客观:
《 刑法 》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死刑能改为有期徒刑吗
死刑能改为有期徒刑。如果不是死刑立即执行都是可以改为有期徒刑的,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般可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是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或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一、死刑缓期结束后如何处罚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属于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考验期重计。
4、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故意伤害罪除外)的,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故意伤害罪除外),重大贪官还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在两年后减为无期徒刑时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只能永远在监狱中度过) 。
二、死缓减刑要满足哪些要求
1、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两年考验期从核准死缓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
2、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裁定。
3、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刑期,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不变。
4、死刑缓期执行因重大立功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再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再减为有期徒刑的,减为有期徒刑18年以上20年以下;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考验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改为剥夺政治权利3年以上10年以下。
5、在限制减刑的情况下,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法律分析:中国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的可以延长到35年;死刑缓期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减为有期徒刑25年;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不得少于13年,也可延长到20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从什么时候计算
法律主观:
从 死刑缓期执行 期满之日计算,也就是2年期满后的第2日开始计算 有期徒刑 的刑期。即使2年期满后,未能立即作出 减刑 裁定而是在以后若干日甚至几个月之后才作出的,也应当从缓期2年期满之次日起计算,而不应从减刑裁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另外 死缓 2年这个期间是一个特殊的刑期,具有不同于一般刑期的性质和意义。所以不能与有期徒刑的执行刑期混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 缓刑 的撤销及其处理】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 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 刑罚 ,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 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可以减刑吗
法律分析: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减至二十五年二年期满后有期徒刑;故意犯罪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执行死刑。在死刑缓期二年内,有故意犯罪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立即执行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