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专利发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主观:
发明专利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常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发明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收益,可以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如果夫妻之间有过约定,即婚后财产各自所有,那么发明专利就应认定为是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个人所有,依法不予分割。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知识产权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成果,它既是一种财产权,也是一种人身权,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与人身不可分离,是一种精神财富,不具有物质财富的内容,不能请求分割。“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但是,由知识产权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知识产权收益
法律分析: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成果权,兼具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而其中具有人身权性质的权利,如作品的署名权、发表权、保持作品完整权,因与人身密不可分,专属于著作权人一方所有。如果作者的作品、商标、专利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尚未能出版或被采用,即仅属于一方的精神财富,其时尚不具备物质财富的内容,也不能请求分割。但如作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出版或被采用,由此取得的收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该受益实际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以后。根据我国司法解释,婚前完成并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个人财产,和婚内完成、并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共同财产不存在争议,更多的争议会存在于以下3种情况:第一,婚前完成、婚内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似乎应该属于个人财产,但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考虑。比如虽然该知识产权是婚前完成的,但在婚姻关系建立后为取得该部分收益需要另-方配合或付出较大的努力,如配偶在身后做好后勤工作,那么,就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时就 不得不做考虑,法院通常会酌情判决向另一方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第二,知识产权婚内完成、离婚后取得收益的,这部分收益就属于法律规定的、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离婚后也可起诉进行分割。第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完成的作品,但没有明确收益的。因为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存在较大的期待性,比如夫妻一方创作的玄幻小说,但其没有和任何人签订使用合同或其他合同,则知识产权的收益并没有明确,双方在离婚时就无法将其认定为共同财产,也无法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知识产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知识产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是的。
现行法律将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确定为共同财产。但对“收益”应如何理解,法律并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就知识产权的收益性质而言,知识产权的收益应存在即得经济利益与预期经济利益之分。即得的经济利益,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毫无疑问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离婚时归一方所有。显然,该意见仅将已经实际取得的经济利益归属与夫妻共同财产,而把预期经济利益排除在夫妻共同财产外。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哪些知识产权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哪些 知识产权 收益是 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司法解释(二)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知识产权收益进行了解释,即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根据我国司法解释,就婚前完成并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个人财产和婚内完成并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 共同财产 不存在争议,更多的争议会存在于以下三种情况: (1)婚前完成,婚内取得的这一部分收益,就这部分收益普遍认为将其认定为个人财产没有问题。但是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考虑,比如虽然该知识产权是婚前完成的,但在婚姻关系建立后为取得该部分收益需要另一方配合或付出较大的努力,那么在就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时就不得不做考虑。 (2)就知识产权婚内完成, 离婚 后取得收益的,这部分收益就属于法律规定的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因配偶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完成某作品或 专利 需要另一方的配合与付出,所以这一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必要在离婚时对其进行分配。 (3)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完成的作品,但没有明确其收益。因为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存在较大的期待性,就作为夫妻中知识产权方即便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完成的作品,但其没有和任何人签订使用合同或 其它合同 ,则知识产权的收益并没有明确,双方在离婚时就无法将其认定为共同财产,也无法进行分割。 二、如何对知识产权收益进行分割? 在离婚时可直接就已经实现的收益进行分割,知识产权的收益也不例外,但针对法律规定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则需要以其它方式进行分割,因为这部分财产还没有实际获得,只是明确可以获得的情况。比如,作为夫妻一方的知识产权人已经和想要使用他的人签订了使用合同,合同明确了使用该知识产权需要支付的对价,但是使用人还未实际支付。那就该合同约定的价款,作为夫妻一方就可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主张分割,作为知识产权人的一方则需要先向配偶一方支付,再让使用人向知识产权一方支付便可。 当然,先行支付只是其中一种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双方对此有异议也可以在解决婚姻问题后再就 财产分割 另行提起 诉讼 解决。 知识产权收益很明显是基于一方或者双方的创作、发明等而产生的一种额外的收入,实践中要是一方在 结婚 之前就已经取得了知识产权收益的话,这个时候只能按照一方的个人财产对待处理。不过,要是在婚内才取得或者已经能够明确取得的,则就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知识产权的收益离婚时可以作为财产分割吗
法律分析:可以。婚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收益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知识产权的收益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分析:知识产权的收益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但只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才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方婚前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不得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知识产权收益离婚时可以分割吗
法律分析:首先需要区分知识产权收益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前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平均分割为原则,具体的分割方式,可以双方协商确定。若达不成一致意见,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婚前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如无特别约定,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专利婚后收益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专利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专利收入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1、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4、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6、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7、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8、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国家法律制度中只规定了知识产权的收益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但如果发明专利是夫妻两个人共同创作的,在离婚的时候对专利权也可以进行分割,但只能是夫妻两个人签订一份专利权分割协议,无法协商分割专利权的可起诉处理。
离婚时知识产权收益怎么分割
法律分析:首先需要区分知识产权收益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前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