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物业费但物业跑了怎么办(交了物业费,物业跑了怎么办)
物业费交了物业跑了没人管怎么办
法律主观:
业主 不交物业费 ,可以催缴。如果催缴后,仍然不缴纳,物业公司可以将该业主起诉至人民法院。根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 物业服务合同 的约定交纳 物业服务费 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 业主委员会 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客观: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交了物业费但物业跑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物业撤离很多原因都是收取的物业管理费无法支付起物业的日常开支。其中有很多的原因:比如,业主与物业有矛盾、开发商遗留下来的问题物业没有很好的解决、物业对拒交费用的业主没有很好的处理办法等等原因而导致物业最终撤离小区的。
现在作为业主能做的处理方式就是:
1、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要不自制要不重新找其他物业来管理。不过因原物业的擅自撤离会造成后续服务的物业公司更难做。因为很多小区的资料没有办法交接,造成了后续物业要通过很长得时间来摸清小区的情况。
2、召开全体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来决定是选取新物业还是和原物业重新协商。
因为物业是属于公众服务,不能因某一位业主不缴费而停止服务。所以业主与物业应该相互理解、相互配合。业主按时缴纳物业费,物业有足够的费用维持才能更好的为业主服务。物业也要很好的完成自己分内的工作任务。只有业主与物业能够更多的相互理解、相互配合,物业才能和业主更好的融洽。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交完物业费物业跑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将起诉至法院。一般情况下,法院还是会建议物业和业主协调解决。也可以诉至法院告其违约。因为交物业费等于业主和物业之间签订了物业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物业公司走了拖欠物业费怎么办
法律主观:
可能将被起诉至法院。一般情况下,法院还是会建议物业和业主协调解决。不能采取躲的方式,因为即使不去法庭,法庭同样可以缺席判决的。若缺席审判,判你补交物业费,如果拒不执行的话,法院可以 强制执行 。 建议大家应该积极应诉,将情况如实向法官反映,以期赢得法院的理解;做好缴纳物业费的思想准备。建议咨询一下当地的职业 律师 , 打官司 有多大的胜算。如果胜算小,也可以申请撤案,支付物业费。至于物业管理不善给你带来的损失,也可以采取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挽回损失。 如果法院判决已经出来,拒不执行则将会承担给付逾期履行滞纳金的民事法律责任;情节严重可以进行司法拘留,或者追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法院也可以采取强制执行冻结款项、拍卖财产等方式。由此可见,一旦物业管理不到位,应该找业主委员会积极协调,尽量不要拒绝缴纳物业费。因为物业费延期缴纳,会产生滞纳金的。 一旦房子后期涉及到买卖,都是需要缴纳完之前的物业费才可以买卖的。以免得不偿失。 《 物业管理条例 》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 法规 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十四条违反 物业服务合同 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客观: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交了物业费物业不作为,是否能追回物业费!
如果有物业不作为的证据,证明物业违反了合同约定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物业退还物业费。物业与业主签订服务合同,物业提供服务,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业主需要缴纳相应的物业费。
法律分析
业主或者提供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业主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并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相应的业主有义务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的,物业公司可以作出起诉业主的决定,要求其支付物业费并承担拖欠物业费的滞纳金与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原来的物业走了,前面没交的物业费叫他上门收合理吗?
合理!
原物业公司虽然离开了,但前面是由他们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因此他们有权利收取以前的物业费。
上门收取只要业主同意也没问题,当然,需要收取费用的工作人员带上相关证明材料及收据发票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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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物业费和停车费,物业公司撤了,怎么办
物业撤了会有新的物业接手的,他们之间会办理交接手续的,所以你交的物业费和停车费还在的,你并不用担心的。即使没有新的物业接手,社区政府也会接手处理的,不会让你们小区处于无政府状态的。所以对你应该是没有多大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