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死亡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工伤保险赔偿范围)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2.26
195
《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19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三)属于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太原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细则》第14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二)受伤害人员是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律师和高义到北京市某区劳动局申请认定工伤时,该区劳动局根据《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21条的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二)受伤害人员是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

有关事故死亡工伤保险待遇说法正确的是

是的,事故死亡工伤保险确实提供了一定的待遇保障。

事故死亡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因工作相关事故导致死亡的职工及其家庭提供经济上的保障。当职工在工作中或因与工作相关的原因遭遇不幸时,保险将支付一定的赔偿金,以缓解家庭因主要经济来源丧失而面临的经济困境。

事故死亡工伤保险的待遇通常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对职工死亡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其金额通常较高,用以弥补家庭因职工死亡而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丧葬补助金则是为了帮助家庭承担职工丧葬费用的一笔经济补助。而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是长期性的,用以保障死亡职工生前供养的亲属在一段时间内的基本生活费用。

例如,一名建筑工人在工作过程中不幸身亡,其家庭将有权获得事故死亡工伤保险的各项待遇。这包括了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用于弥补因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而导致的收入损失;丧葬补助金用于承担丧葬仪式和相关费用;同时,如果这名工人生前有供养的亲属,他们还将获得定期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以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能够得到保障。

这些保障措施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劳动者权益具有积极意义。通过提供经济补偿,事故死亡工伤保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帮助家庭度过难关,同时也体现了社会对劳动者生命安全和权益的尊重与保护。

农民工在工地上因工死亡老板上了工伤保险保险公司可以赔多少钱

法律分析:

一、劳动者超过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律师和高义到北京市某区劳动局申请认定工伤时,该区劳动局根据《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21条的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二)受伤害人员是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而不予认定高汉辰受伤属于工伤。不仅在北京,全国很多地方都有类似的规定。《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19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三)属于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解决意见》第14条规定:“退休人员反聘后,在工作中受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政策。”《太原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细则》第14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二)受伤害人员是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实习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不适用于《条例》和《实施办法》。这部分人员发生人身伤害,可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赔偿,双方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依法寻求救济。”等等。

另外一些地方的规定中没有提到退休后工作人员的工伤问题如何处理,而上海市的规定则与此不同的。《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本市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事故伤害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工伤保险待遇参照《实施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支付。”

同样是针对《工伤保险条例》出台的地方实施细则,规定却各不相同。而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并没有提到离退休人员继续工作的是否可以认定工伤的问题。哪些情形可以认定工伤的,《条例》14条和15条有规定。14条规定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15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16条规定了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如果从《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意图来看,不属于第十六条的情形、同时符合十四条或十五条的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那么,高汉辰能不能认定工伤呢?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首先要看其是否符合国家享受工伤待遇范围内的人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和该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的规定,迅捷货运有限公司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只要职工与该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发生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就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享受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至于受雇的职工是否为退休人员,与工伤保险范围无关。而且,退休以及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是国家和社会对达到一定年龄的职工的福利,而不是限制其继续工作的条件。劳动者在超过退休年龄后仍然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上工伤保险。

在本案中,高汉辰和退休后再工作或者反聘的城市居民还有不同。虽然已经超过了60岁,但他是农民,实际上并不存在“退休”,不能享受养老保险,也无处去领取退休金。如果说因为有养老保险的补偿,而不允许退休后职工继续上班挣钱,那么,对于高汉辰来说,既没有养老保险的保障,也享受不到工伤保险待遇,这样的规定显然不合理。

从《劳动法》的条文来看,并没有对劳动者作出明确的界定;但从相关内容来看,除了禁止使用童工外,并无其他限制条件。相反,有些文件还专门对职工退休以后参加劳动的进行了专门规定。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6】354号)第13条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部发【1997】88号)第2条规定: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组部、国家科委、劳动人事部等七部门《关于发挥离休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86】32号)规定,离休、退休人员在外单位受聘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由聘用单位按本单位人员待遇负责妥善处理。即使是北京市先前的规定与现在的也有不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已废止)第4条规定:“参统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不包括返聘的离退休人员和实习人员,但聘用的离退休人员和实习人员发生工伤,可以进行工伤认定、评定伤残等级、核准待遇,聘用的离退休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由聘用单位支付,实习人员先由企业垫付。”

同样的问题,其他地区有不同的结果。2005年4月19日,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审理了黎德寅(超过60岁而继续工作发生工伤)起诉劳动部门不受理工伤申请的行政诉讼。法庭审理的焦点是黎德寅与第三人汉邦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劳动部门的态度是:职工的概念首先是劳动者,在法定退休年龄内从事具体劳动的是职工,超过这个法定年龄的就不属于职工。黎德寅2002年到第三人汉邦公司工作时是59岁,彼此系劳动关系;而到了60岁的时候,即便是没有办理退休手续,也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不应再参加工作。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我国《劳动法》只有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然从事劳动的人员,法律未作禁止性规定。《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也未对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作出排除性规定。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职工的范畴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和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黎德寅与第三人汉邦公司已经建立了一年期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并在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了备案。劳动部门以黎德寅为第三人提供劳动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而否定黎德寅与第三人之间的劳动关系没有法律依据。

《劳动法》既然仅对使用童工一项作出限制,那么只要已满16周岁的就都具有劳动能力,当然可以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因为老人超过退休年龄而剥夺其权利。目前我国外出打工的农民工中,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大量存在,这一群体的利益应当得到法律的保障。

至于如何来保障他们的权利,是和其他职工一样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还是依照已有的规定,参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而由用人单位来支付相应费用?我们认为,用人单位应当为所有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包括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劳动部门也应当受理这部分受伤职工的工伤认定申请,在认定工伤后,由社保部门经办机构核准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上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来支付相应费用。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因工去世的教师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教员是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从事的是教学工作,假如教员在上班或者下班途中,因不测逝世的属于工伤范围,当然,假如在上课期间,在单位里不测逝世,也属于工伤范围。

比方一位教师在上课的时分忽然晕阙,急性脑梗或者急性心梗,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属于因公死亡。

因公逝世的教师能够享用工伤待遇,这种工伤死亡待遇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则来停止赔偿的。主要能够享用三项死亡待遇:

1、丧葬补助金。

这是教员可死亡能够得到的第一项根本待遇及丧葬费的补助,这项补助的金额因不同地域而有所区别,普通以教员所在地域上年度职工的月均匀工资为规范,逝世教员能够得到六个月的丧葬补助金。

比方一个地域上年度职工月工资规范为1000元,那么,这个地域的因公逝世的教员能够拿到的丧葬补助金为6000元。

假设另外一个地域,上年度职工月工资的规范为5000元,那么,该地域的因公逝世的教员能够拿到的丧葬补助金为三万元。

这个地域该如何划分呢?所谓的统筹区,普通是指教员所在的地级市或者省辖市,比方,广东省汕头市的死亡教员,就会依照汕头市上个年度职工月均匀工资六个月的规范来发放。

由此可见,全国丧葬补助金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都是依据教员所在地域的职工的收入程度为根据的,不同地域教员的丧葬补助金可能相差好几倍。

2、抚恤金

教员也有家庭,他们需求奉养老人,抚育孩子,这项抚恤金就是为教员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所发放的。

教员的直系亲属有:父母、配偶、子女等,不同直系亲属所能得到的抚恤金的比例是不同的。

以教员生前的工资程度为规范,配偶每个月能够得到他生前工资的40%,而其他亲属每人每个月能够得到他的工资的30%,假如家中有孤寡老人或者有孤儿的,每人每个月能够得到40%的补助。一切亲属得到的抚恤金不能超越这位教员生前的工资程度。

这项工资由死者生前所在的单位依照当地的上年度职工月工资的程度找一定的比例来发放。比方一个地域的上年度职工月均匀工资为2000元,那么,他的配偶能够得到的抚恤金大约为800元。

3、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

在教员死亡待遇中,最大的一笔钱就是一次性的工伤死亡补助金,这笔资金不是每一个逝世的教员都能够享用的。必需是契合工伤死亡规范的逝世教员才干具有。

因工死亡的教员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以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发放。

这是一个令人注目的数字,比方,假如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一万元,那么,因公逝世的教员能够得到的工伤死亡补助金就是20万元。

因而,能不能拿到这一项高额的补助金,就看教员逝世能否属于工伤死亡范围。那么什么状况下,教员的逝世就属于工伤范围呢?

我们先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

段某是一名90后的教员,在2017年的暑假期间,学校让他到学校加班。暑假某一天的中午,在食堂吃饭之后忽然晕倒,身边的人发现了之后,马上把他送到医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按理说,段某是在学校猝死的,而且是学校请求他到学校加班过程猝死的,能够得到工伤死亡赔偿。但是,当家里的人向学校申请赔偿的时分,学校断然回绝了。

理由是: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事故,所以不能停止赔偿。学校一方以为段某死亡的时间是中午12点50分,可是学校规则的加班时间是早上八点到12点,下午加班时间是14点到18点。他猝死的时间并不是在加班的时间内,所以不能停止赔偿。

最后,家眷经过多方搜集证据,才被追以为工伤事故,最终得到了相应的赔偿。

如果企业买了工伤保险,员工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死亡应该如何赔偿

一、首先,要向当地劳动和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具体如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法律理想状态:

按照工作当地月工资标准X元,乘上他还有N年退休,这样是他的劳动工资收入方面。

按照退休以后每年享受的退休金X元(具体参考养老保险),乘上他退休后能活N年(具体参考当地人均寿命),这样是他的退休金收入方面。

以及子女抚养费每月X元,乘上子女到十八岁成年还有N年,这样是他的子女抚养费。老人的送终丧葬费用好象是算人头的,即:一位老人算X元(具体参考当地生活水平)

方法是这样的。(上述条件年换算成月)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过失致人死亡罪赔偿标准(过失致人死亡罪赔偿标准是多少钱啊)

过失致人死亡一般判多少年赔偿多少钱法律主观:过失致人死亡罪 的赔偿通常是参照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赔偿费用包括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 ...
2024-01-03 15:23

农民工受伤是不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 ...
法律百科
573热度

农民工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农民工死亡赔偿标准2023)

农民工意外死亡赔偿标准2024农民工意外死亡赔偿标准如下: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为48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该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 ...
2023-12-28 11:16

在工地突发疾病死亡赔偿(在工地突发疾病死亡赔偿多少钱)

根据查询《工伤保险条例》显示,工地上工人突发疾病,若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未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要支付赔偿费用,或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视同工伤,同样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 ...
法律百科
93热度

无证驾驶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包括哪些内容(无证驾驶肇事逃逸怎么判刑和赔偿)

肇事司机无证驾驶造成死亡的赔偿规定具体是什么解答肇事司机无证驾驶造成死亡的赔偿规定;肇事司机无证驾驶造成死亡的,除了需要依法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等为治疗所需的费用之外,还需要依法赔偿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2023-12-28 11:17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2024年交通赔偿新规定)

(二)护理费赔偿金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五、残疾赔偿金(一)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的概念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不仅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响了其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 ...
法律百科
172热度

如何分配死亡的赔偿金(意外死亡后赔偿金分配)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具体如下: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3、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等。死亡赔 ...
2023-12-27 15:01

女职工三期时间是多久(三期赔偿一共几个月)

《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3、哺乳期保护《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 ...
法律百科
954热度

死亡赔偿金可以作为遗产抵债吗(死亡赔偿金可以作为遗产清偿债务吗)

死亡赔偿金可以抵债吗法律主观:《保险法》规定,债权人对保险合同中明确指定的 保险受益人 是没有债务追索权的,保险金不能用来偿还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 死亡赔偿金 只有受益人可以领取,其他任何人无权领取,包括债主。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 ...
2024-01-04 19:24

农村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农村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大概多少)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
法律百科
539热度

车损险不赔偿范围(车损险不赔偿范围有哪些)

车损险不赔的情况有哪些1、地震不赔:遵循了大部分财产保险都不保地震责任的惯例,在覆盖了大多数自然灾害之后,车险条款中也剔除了地震。一直以来,保险公司对地震险业务向来小心翼翼。由于缺少数据和经验,保险监管部门也不鼓励保险公司承保。2、 ...
2024-01-03 15:36

工伤保险条例死亡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死亡赔偿标准2023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死亡赔偿标准是指工伤保险条例针对工伤导致死亡的情况下,给予受伤者家属的经济赔偿规范,具体变化如下:基本工资标准提高:2023年起,工伤保险对死亡赔偿标准的计算改为基于被保险人当地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这意味着赔偿金额将根据职工月平 ...
离婚法律
972热度

死亡赔偿金是遗产吗,可偿还被继承人债务吗

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吗死亡赔偿金不在遗产的范围内,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来分析:1、从遗产的意思来看。遗产是公民去世时留下的个人财产,其包括:收入、房子、储蓄和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和家禽、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著作 ...
2023-12-27 15:41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按照什么赔偿标准(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什么罪)

肇事逃逸致死亡交强险赔偿数额按照以下情况确定: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等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乘以扶养年限,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 ...
法律百科
167热度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全责方死亡怎么赔偿法律主观:因车祸死亡,如果死亡方自己负全责的,对方如何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对方是非机动车的,则对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应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
2024-01-03 16:05

因工死亡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工伤保险赔偿范围)

《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19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三)属于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太原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细则》第14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法律百科
195热度

女职工怀孕能被辞退吗(女职工怀孕能被辞退吗)

怀孕期员工能辞退吗法律主观:劳动者怀孕,在孕期内,不可以无过失性辞退,但可以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违法辞退怀孕女职工的,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 ...
2024-01-12 16:59

52岁车祸死亡要赔偿多少钱(车祸赔偿标准2023明细)

50岁车祸赔偿标准一、50岁出车祸赔偿多少钱1、死亡赔偿金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 ...
法律百科
104热度

醉酒驾驶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赔偿吗(醉酒驾驶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多少年)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赔偿多少钱?根据常理一般可以赔偿20万左右,醉酒驾驶致人死亡处罚: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显然事故的发生主 ...
2024-01-03 15:39

56岁工地上死亡赔偿标准(56岁工地上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钱呢)

56岁工地摔死赔多少法律分析:属于工伤,按照因工死亡由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包括20倍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6个月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丧葬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具体情况确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 ...
法律百科
476热度

车祸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赔偿

车祸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吗法律分析:一般交通事故按人身损害赔偿走,如果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 ...
2024-01-12 17:14

职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23(职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咨询那个部门)

问题八:职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调整如何进行,问题五:可以通过哪个部门进行职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咨询,职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咨询可以通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调整职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频率没有固定规定,一般根据需要进行,根据国家法规的规定,职工 ...
离婚法律
598热度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赔偿标准如何规定的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赔偿标准如何规定的1、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赔偿标准的规定如下:(1)死亡赔偿金根据受理交通肇事事故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二十倍计算;(2 ...
2024-01-07 15:04

孩子工伤死亡赔偿金分配办法(工伤死亡赔偿金的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亡赔偿金的分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优先照顾家庭成员的原则:工亡赔偿金的分配应当优先考虑死者家庭成员的生活需要,特别是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等特殊群体的生活保障,综上所述:工亡赔 ...
法律百科
65热度

紧急避险造成损害需要赔偿吗(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如何承担责任)

求助他人导致其受伤需要赔偿吗法律主观:在实践中,当突遇危险时,很多人都会下意识采取紧急避险行为,避免自身权益遭受损害。但是,未经严谨思考的紧急避险行为,时常会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这时,紧急避险人必然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情况严重 ...
2024-01-12 17:11

酒驾至人死亡会怎样处理如何判决如何赔偿

酒驾撞死人怎么处理赔偿酒驾撞死人愿意坐牢不赔钱,受害人直接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法院可以判决。判决后,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名下财产。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 ...
2024-01-12 18:14

员工在家里意外死亡赔偿标准(职工在家意外死亡公司补偿)

总结:员工在家里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在员工意外死亡时公司承担的责任和支付的赔偿金额,员工在家里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对员工在家中发生意外导致死亡的情况进行赔偿的一种制 ...
离婚法律
803热度

加班工资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加班费诉讼时效是多久起诉主张 加班费 的 诉讼时效 是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 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 ...
2024-01-12 17:13

职工在职期间因病死亡(职工社保在职因病死亡)

在职员工因病死亡后可以领哪些钱法律主观:在职员工死亡后,其家属可以领取的钱有:其直系家属可以继承死亡职工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本息,同时如果死亡职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那么其家属可以领取到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另外医疗抄保险卡余额 ...
法律百科
645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