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缘无故的裁员怎么办(公司无缘无故裁人怎么办)
无缘无故被裁员了 那有补偿吗
员工无缘无故被辞退是有赔偿的。因为实际上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就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非法辞退的现象,那么可以由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金,赔偿金是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来确定。
一、员工无缘无故被辞退有没有补偿?
员工无缘无故被辞退是有赔偿的。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是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中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者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具体的法律规定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员工被违法辞退如何维权
通常被违法辞退员工根据法律规定,有两种维权方式可选择。
第一种方式:接受被公司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接受被公司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收集相关证据,以便进一步向公司索赔。此种方案比较适合员工在单位工作时间长,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或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较短,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索取较多的经济补偿金,在向公司索赔时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主张索赔项目:
(1)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2)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3)争取代通知金以及25%的经济补偿金;
(4)违法辞退的要求补偿2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5)如果没签劳动合同的还可以追讨二倍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种方式: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双方劳动关系,并按原工资标准补发工资。此种方案适合于工作时间较短,薪金较高的员工,因为如果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数额较低,而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补发的工资额远高于经济补偿金数额。选择此种方案要注意员工在被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中是否存在过错。
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可能对于劳动者辞退劳动者的赔偿和补偿金的区别并不是特别的了解,补偿金主要指的就是用人单位是通过合法的程序辞退劳动者的,而对于经济赔偿金的话,主要指的就是违法辞退的现象,此种情况之下的话,经济赔偿是补偿金的两倍。
公司变相裁员或调岗怎么办
一、公司变相裁员或调岗怎么办
1、公司变相裁员或调岗怎么办,需视情况而定:
(1)公司变相裁员,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2)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二、公司变相裁员或调岗,员工如何索赔
1、公司调岗变相裁员,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给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你被公司裁员了,该如何有效的维权?
一场疫情席卷中华大地,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我们本来的节奏。也让很多企业面临停业、导闭,即使没有停业的公司也是生存困难,不得不通过缩减业务、裁员等方式自保。
受大环境影响,很多人在这次疫情期间被裁员。有些合规的企业是按劳动法进行补偿,也有些企业的做法就不近人情。
被辞退时,怎么做才能让自己的权益不受影响?教你这样做,让自己利益最大化。
1、如果突然收到辞退通知,你要这么做
很多公司裁员或辞退都是临时突然通知,这样做对公司的好处是在你还没来及了解辞退的定义时,就通知你去办手续。这时候维权意识弱,或着不懂劳动法的人可能就被连哄带骗的忽悠住了。
在公司里,辞退一般都是由部门主管先提出,如果你部门主管说“你被辞退了”或着“你去人资部门办手续”等等,千万别傻傻地主动去人资部门办离职。
不管什么情况只要是公司主动辞退你,你都要这样回复:“请让HR来找我谈”。
可能有人会疑问:HR不和我谈怎么办?如果没有HR来谈的话,你就按在职正常上下班,最好留下上下班的证据,可以拍照,录像等,万一将来发生纠纷,这些都是证据。
记住,只要还没办理离职手续,劳动合同还没解除,你就属于在职员工,不管领导口头怎么说。
2、与HR谈话的技巧和步骤
如果你不想离开公司,这时可以与HR沟通,争取内部转岗的机会。若不是公司大规模裁员,一般辞退某个员工都是部门主管的意思。如果有其他空缺岗位,HR又有招聘任务,是可以考虑你转岗需求的。
如果转岗争取不到,那下一步就是谈赔偿金。按劳动法规定的上限来谈,一般是N+1,人性化的公司甚至会N+2,但大部分公司都是做不到的。劳动法网上都能查到,一定要把劳动法关键的几条记住,这是你的护身武器,HR其实很怕辞退的员工搬劳动法。
这里需要注意,跟HR谈话时要就事论事,心平气和的谈,不要意气用事。毕竟HR也是执行,尽量把HR当成会帮你争取利益的人,而不是对立的人,这样才会有效果。
当然,也不能一味地说软话,这个尺度你要自己掌握,最好给HR透露你有认识的人是律师一类的,比如:我叔叔就是律师,我同学就是律师等等。不管是不是真的,记住,跟HR说这话真的管用。这句话可能会让你避免打官司就拿到赔偿金。
但不要一开始就很硬气,千万不要说“不行我就起诉”一类的话,HR一生气再怼你:“那你去起诉吧。”这样的结局只会对你自己不利。要知道,你这时要做的是争取多拿到钱,起诉公司不是目的。
还有,自你接到辞退通知开始,一切谈话包括手机通话都要录音。这一步,一定要做。
3、公司不支付赔偿金,那就走法律程序
如果没谈妥,公司不愿支付赔偿金,下一步就是通过法律来维权。
可以先咨询当地劳动局,了解清楚流程以及注意事项。有些地方的劳动局,在了解情况后会主动协助被辞退员工,联系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有外部机构介入,多少也会给公司一些压力。
或着,找律师事务所,把你的情况讲清楚,听听他们的专业建议,还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或证据,为打官司做好准备。律师前期咨询一般是不收费的。
劳动纠纷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先要进行劳动仲裁,仲裁不成的,再提起诉讼。如果证据确凿,一般仲裁阶段就会裁定,用不着等到上诉。
仲裁会有一次仲裁和两次仲裁。仲裁过程中会有和解的机会,如果公司的协商条件没有满足你,你可以继续上诉。
劳动官司周期很长,所以建议能在协商阶段解决最好不要走到上诉这一步。毕竟,打官司也要耗费时间和精力。还有,对你个人的名誉会造成一定影响,你不知道下家公司会不会做背景调查,要知道哪个公司都不希望用跟上家打过官司的员工,哪怕错不在你。
员工没犯错,公司却要开除员工,员工应该怎么办呢?
公司是可以开除员工的,但一定要给出明确的原因,比如员工犯了一个非常低级的错误,给公司带来了很大的损失。如果公司无缘无故的开除员工,员工就应该向公司索取相应的赔偿,不然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现在很多公司都认为自己的能量是很大的,把员工开除掉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有一些员工也是不懂法律的,认为公司开除自己也是正常的,就会在被开除之后收拾东西离开,根本不会考虑赔偿或者其他的东西。大部分公司不仅不会给赔偿金,还会扣下员工的工资,比如说只发70%或者50%的对于员工来说是非常糟糕的,但他们也不会反抗。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这样员工可以多看一看劳动法相关的知识。员工可以要求企业不得开除自己或者给予赔偿金额,如果还不行的话劳动者就有权索取双倍的工资赔偿,赔偿金可以按照工作年限来进行计算,也都是我们所说的N+2。
只有所有的员工都懂劳动法,并且敢于制定劳动仲裁,才会让工作的环境变得比较的好,也会让公司投鼠忌器,不敢再开除员工,至少要找一个比较正当的理由并且给予相应的赔偿,这样就你好我好大家好。其实公司是有法务的,他们肯定知道开除员工是不对的,但都是仗着员工不懂,所以才会这样做,也希望员工能够看清楚公司的真面目,不要被公司装出来的模样吓到。
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在网络上搜索一下该公司的前员工对于公司的评价,如果都是一片差评,说明公司对待员工是很不好的,这样的公司也不值得你去。非得去的话也要保留好相应的证据,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权益。
40岁却被公司裁员,遇到这种情况时应该怎么办?
其实我觉得人生只有几十年。很多时候,即使你不想改变,环境也会强迫你改变。因此,我们应该始终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赋予的各种问题。即使下岗了,也要相信自己用上半年积累的知识和经验,一定能渡过难关。你可以试着找份新工作。虽然中年人找工作可能远比年轻人难,但你要努力。虽然你没有年轻人的心,但你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经过你的总结和系统软件的整理,你一定会发现自己身上的一些闪光点,这是以后再开始的优势。你需要在简历中体现出来,充分发挥招聘面试的全过程。我坚信还会有另一个机会到来。
中年人下岗总是一个两难的选择。很多人到了中年就下岗了,但不代表人生就是这样,只是一个节点。不要放弃自己,好好利用身边的资源,或者学习另一种技术。另外,不要太高太低,你会找到出路的。每个人还有很多出路。
不断学习,提高专业能力。在工作场所,工作能力在任何时候都很重要。如果你继续学习,你可以帮助自己提高。当你的专业能力达到一定水平,成为岗位上不可替代的人,自然可以避免职业危机。但是,你的工作能力必须突出,才能在职场上立于不败之地。
如果最后确认是你被裁员,不要因此跟公司领导大吵大闹,也不要过分质问为什么是你这种毫无意义的真相。跟所有人友好道别,办理好相关手续,但一定要注意:被公司辞退公司应该补偿你的补偿金一分也不能少!这是底线。
当你突然失业时,你还有钱吃饭。这会给你争取一些时间去找工作。为了生存,你不必找工作。与领导相处融洽。当然,职场是一个有实力的地方,但并不意味着这里没有认可,人际关系有时候也能起到作用。记住,没有什么是绝对的,每个人都有感情。当你和领导关系好的时候,他不会把你赶走作为最后的手段。
有没有人来回答一下,我四十岁,公司突然宣布裁员把我裁掉了,我该怎么办?
人的一生中总归会碰到一次被解雇的机会,不必太过焦虑,无论是哪种原因被解雇,既成事实的事情改变不了,你现在要做的是调整心态迎接下一段征程。
无论你是因为业务不好被开除,还是自己本身的能力就不强,但至少有一点,那就是这多年来的工作,多少还是有些沉淀的,找一份工作应该是不难的,无非是和自己的要求是否匹配而已。找工作的过程中,我有个建议,前2个月不要降低自己的要求,多接触一些公司,如果有合适的机会,别人也要你,那就最好。如果2个月下来,适合的工作不多,那么接下来的2个月你就需要放低要求了,切不可一开始就放低要求。
40多岁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工作、生活,家庭各方面的压力都存在特别像大话西游里那句活得像一条狗。在职场高管上流传着一句话,别去骂职场的新人,因为他们一骂就走了,骂那些拖家带口的中年人,他们会很卑微的挨着。
时代的高速发展,很多企业跟不上时代发展,还继续经营着传统产业,就会面临着被时代淘汰的可能。公司长期不盈利,很多员工也都面临着被解雇的风险。像这种如果大批量解雇的企业,公司的领导是不会考虑到员工的年龄或家庭情况的,因为真到了需要解雇员工的时候,公司应该也是自身难保且自顾不暇了。40多岁,我觉是40多岁虽然说年轻不是很年轻,但是说老也不老,按照现在的平均寿命来看也才过了人生中的一半还不到,所以不用觉得自己已经老了。
如果是业务类型的岗位,在那么多年的工作中肯定积累了很多的销售技巧和与客户的沟通技巧。像这种有着丰富经验的业务员,在被解雇的情况下,去找下一家同行业不同公司就职也是非常有优势的。可以到新公司带领团队,或者把现有的团队直接一起带到新公司开展新的业务,同时可以把原有的客户资源一起带到新公司。
公司变相裁员该怎么办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变相裁员”是打工者们对一些企业采取各种方法逼迫职工走人,从而达到不按程序裁员的“折腾”行为的形象描述。 针对变相裁员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1.“长期无薪休假”违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若非员工方面原因的休假,休假第一月企业要给员工以原来的工资。第二个月要给员工发放基本生活费,这方面规定不同地区会有所不同,上海市是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则是最低工资标准的70%.如果公司不按照规定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员工可以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4.“把员工调离原来的工作环境”也要看所签的劳动合同中对工作地点和职位的约定,企业想要变换的话需要与员工协商。协商不一致,员工不愿意去的话,则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又未能就劳动合同的变更达成一致意见的”,这种情况有两种解决方案:(1)保留员工工作在原地;(2)提早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5.“取消或减少员工收入”肯定不合法,找劳动监察部门检举或申请劳动仲裁。 6.“企业要修改或建立与员工切身利益有关的规章制度”,例如,工资福利、休息休假、劳动纪律…必须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程序: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和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比方说,你原来是弹性工作制(现在每天必须打卡),原来有班车(现在取消),原来有免费午餐(现在付款)…即便这些福利不属于国家硬性规定的社会福利,企业想要取消,也必须与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全体讨论,协商确定,不能随意取消。 7.“请年假不批”很容易解决,请企业付3倍工资即可。 8.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若公司想要“调高提成但无底薪、降低提成却增加业绩评价标准”,必须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9.对于“合同未到期就签新合同”的情况,就新合同的内容而言,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新合同的内容要优厚于旧合同。像科倍隆科亚公司的新合同中,虽然待遇方面没有降低,但是却规定了“乙方承诺其任职期间或以后任何时候不泄露或使用甲方所控制的机密信息。如果乙方泄露,甲方保留向乙方采取法律手段要求赔偿的权利”。这一条是明显不合理的,甚至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保密义务不能超过两年,而且保密的内容也有明确的范围。同时,《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新合同的条件要优厚于旧合同,此条件包括待遇、岗位等方面的内容。
我无缘无故被公司辞退,理由是公司裁员
1、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3、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则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4、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5、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4)《劳动合同法》 (2012修正)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劳动合同法》 (2012修正)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6)《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上班一个多月,被无故辞退怎么办?
1、公司没有合法理由辞退你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2、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如果单位不与你们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单位索取二倍的工资。3、上述要求公司不会轻易给你,只有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公司还不赔,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如果公司不支付上述费用,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5、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