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工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小时工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特邀律师

临时工属于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临时用工可能是劳动关系,也有可能是雇佣关系,如果临时工是受雇主授权,从事授权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就是雇佣关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临时工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临时工是劳动关系。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的工作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约束等,可以认定双方间存在劳动关系。此外,用人单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工作人员或承包人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在外招用人员,不为反对意见;或受招用人员有充分理由相信该工作人员或承包人是代表用人单位的。
合同对方违约赔偿如下:
1、依据当事人是否有约定违约金,分为约定赔偿和法定赔偿
约定赔偿包括两种情形:当事人在合同约定赔偿的条款,另一种是合同没有约定,但合同成立后达成赔偿的协议;
2、约定赔偿
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产生的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或向对方支付一定的金钱。由于损失的范围在合同订立时难以确定,因此,当事人在合同中只能约定赔偿的计算办法,而不宜约定一个固定的赔偿数额。赔偿可以用金钱货币形式确定,也可以用非金钱方式确定;
3、法定赔偿
指在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时,按照法律规定的办法计算赔偿额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合同成立生效之后,双方可以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来约定具体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也可以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就约定,所以其中一方不履行义务,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或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临时工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劳动关系用劳动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而劳务关系须用劳务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是口头和其他形式。所以临时工是属于劳动关系的。
在我们的工作经历中,很多时候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所以说很多时候我们可能只是临时工,那么关于临时工,它的性质是怎样的呢?由于不同的劳动关系对应的待遇是不一样的,所以以下就是关于临时工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做出的解答。
一、临时工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其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其内容和表现形式是多样化的。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其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 所以临时工是属于劳动关系的。
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一)主体不同。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二)关系不同。
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也就是说,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虽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实际生活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用人单位是强者,劳动者是弱者。而与劳动关系相近的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即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而是一种相对于劳动关系当事人,主体地位更加平等的关系。
(三)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四)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五)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
劳动关系用劳动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而劳务关系须用劳务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是口头和其他形式。
希望对您有帮助,因为临时工的工作性质也间接影响着我们的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所以有必要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临时工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法律主观:
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看,一般来说是劳务关系。 1、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 2、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并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5、
小时工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法律分析:小时工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如果小时工是与用人单位有合同形式,且是隶属关系,那么一般来说是属于劳动关系的;如果小时工与用工者是通过口头或者书面双方协商的形式的,那么很显然是不存在隶属关系的,因此这种情况属于劳务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小时工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一、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概念
1、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2、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而需要方支付约定的报酬的社会关系。
二、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一)、 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在法律依据不同。
1、劳动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范和调整,而且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务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调整,建立和存在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二)、劳动关系主体与劳务关系主体不同。
1、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且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能力的自然人;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如可以是两个用人单位,也可以是两个自然人。
2、法律法规对劳务关系主体的要求,不如对劳动关系主体要求的那么严格。
(三)、当事人之间在隶属关系上不同。
1、处于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与当事人之间存在着隶属关系是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隶属关系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中的一员,即当事人成为该用人单位的职工或员工(以下统称职工)。因为用人单位的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是不争的事实。
2、而劳务关系中,不存在一方当事人是另一方当事人的职工这种隶属关系。如某一居民使用一名按小时计酬的家政服务员,家政服务员不可能是该户居民家的职工,与该居民也不可能存在劳动关系。
(四)、 当事人之间在承担义务方面不同。
1、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等为职工承担社会保险义务,且用人单位承担其职工的社会保险义务是法律的确定性规范;
2、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不存在必须承担另一方当事人社会保险的义务。如居民不必为其雇用的家政服务员承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3、用人单位具有对劳动者违章违纪进行处理的管理权。如对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进行处理,有权依据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解除当事人的劳动合同,或者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记过、记过失单、降职等处分;
4、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对另一方的处理虽然也有不再使用的权利,或者要求当事人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但不含当事人一方取消当事人另一方本单位职工“身份”这一形式,即不包括对其解除劳动合同或给予其他纪律处分形式。
(五)、两者在支付报酬方面也不同。
1、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行使工资、奖金等方面的分配权利。分配关系通常包括表现为劳动报酬范畴的工资和奖金,以及由此派生的社会保险关系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必须遵守当地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2、在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支付的报酬由完全由双方协商确定,当事人得到的是根据权利义务平等、公平等原则事先约定的报酬根据这两者的区别,
由上可知,小时工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就很好分辨了,如果小时工是与用人单位有合同形式,且是隶属关系,那么一般来说是属于劳动关系的;如果小时工与用工者是通过口头或者书面双方协商的形式的,那么很显然是不存在隶属关系的,因此这种情况属于劳务关系。通过以上知识,大家可以对用工形式进行大概的分辨。
小时工,钟点工,清洁家政人员与雇主间属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
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行使工资、奖金等方面的分配权利。分配关系通常包括表现为劳动报酬范畴的工资和奖金,以及由此派生的社会保险关系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必须遵守当地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而在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支付的报酬由完全由双方协商确定,当事人得到的是根据权利义务平等、公平等原则事先约定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