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是指(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书范本)
合同终止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的法律名词。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或者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的法律现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大致有三类:1、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终止,例如免除、合意解除等;2、基于合同目的的不能实现或者已经实现而消灭,例如履行不能、清偿、混同等;3、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消灭,例如我国解放初期以法律规定的方式废除劳动人民所欠地主的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有哪些情形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法律分析: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是指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是指什么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指的是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当事人无需再履行合同义务,也不享有合同的权利。
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结束,并且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的从权利也同时消灭。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事由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
一、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法律后果
(一)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不因合同终止而消灭。
(二)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有效。
注意:
(一)有的从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终止。
当合同因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等原因终止时,依附于该主合同的从合同的权利义务亦同时终止,例如,主合同因债务已按约定履行而终止时,担保合同的权利义务即终止。但是,当主合同因违约而解除时,担保合同的权利义务即不终止。
(二)合同当事人须承担后合同义务。
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大致有三类
(一)基于当事人的意思,例如免除及合意解除等;
(二)是基于合同目的消灭,例如不能履行、清偿及混同等;
(三)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使合同关系不复存在,同时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权利义务也归于消灭。合同的担保,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其他权利义务,如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等。
负债字据为合同权利义务的证明。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债权人应将负债字据返还给债务人。债权人如能证明字据灭失,不能返还,应向债权人出具债务消灭的字据,此字据应由公证机构等认证。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例如,离职的受雇人仍应为厂家或其雇主保守营业秘密;房屋的出租人在租赁合同终止后仍应允许承租人在适当位置张贴移居启事等。当事人违反上述合同终止后的义务,应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
三、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合同终止后的义务通常有以下几方面:
(一)通知的义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一方当事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比如,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的,应当通知债权人标的物的提存地点和领取方式。
(二)协助的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协助对方处理与原合同有关的事务。比如,合同解除后,需要恢复原状的,对于恢复原状给予必要的协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对于需要保管的标的物协助保管。
(三)保密的义务。保密指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合同约定不得泄露的事项。国家秘密,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事关国家安全和利益,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法接触。掌握、使用国家秘密的合同当事人,对于保密期内的国家秘密,无权向第三者泄露。泄露了国家秘密,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一旦进入公共领域,就会失去其商业价值,损害合同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因此,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泄露了商业秘密要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九百三十四条 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第九百三十五条 因委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清算人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第九百三十六条 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概念?
根据《合同法》的立法精神,合同为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能永久存在,具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将不复存在,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归于消灭,此即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合同终止包括合同履行的终止与合同关系的消灭两层含义。合同履行的终止是指当事人因该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归于消灭,并面向将来消灭合同履行的效力。合同履行的终止并不消灭当事人因此所应承担的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责任。合同关系的消灭是指当事人因该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完全不复存在,当事人不再履行合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部归于消灭。照《合同法》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其中,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为合同的绝对终止,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清灭。解除、终期届至等为合同的相对终止,即合同履行效力的消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合同的终结与终止
法律主观:
合同中止和终止的区别是概念不同,法律后果不同。 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 合同当事人 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合同中止履行是指 债务人 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 债权人 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效力。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6868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 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 合同生效 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