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计提时间)
固定资产如何计提折旧
法律分析: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式: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且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在前述的范围内合理选择相应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固定资产如何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应当记入“累计折旧”科目,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下面,我为你解答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基本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制造费用;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管理费用;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销售费用;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其应提的折旧额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借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例1】某企业采用年限平均法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2007年1月份根据“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确定的各车间及厂部管理部门应分配的折旧额为:一车间1500000元,二车间2400000元,三车间3000000元,厂管理部门600000元。该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借:制造费用——一车间1500000——二车间2400000——三车间3000000管理费用600000贷:累计折旧7500000
【例2】乙公司2007年6月份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情况如下:一车间厂房计提折旧3800000元,机器设备计提折旧4500000元;管理部门房屋建筑物计提折旧6500000元,运输工具计提折旧2400000元;销售部门房屋建筑物计提折旧3200000元,运输工具计提折旧2630000元。当月新购置机器设备一台,价值为5400000元,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该企业同类设备计提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
本例中,新购置的机器设备本月不计提折旧。本月计提的折旧费用中,车间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费用计入制造费用,管理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费用计入管理费用,销售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费用计入销售费用。乙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借:制造费用——一车间8300000管理费用8900000销售费用5830000贷:累计折旧23030000
计提折旧有什么方法?
(一)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又称直线法,是指按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平均计算折旧的一种方法。按照这种方法计算提取的折旧额,计算的提取的折旧额,在各个使用年份或月份都是相等的,折旧的积累额呈直线上升趋势。
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残值收入-预计清理费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2
【例】甲企业某项固定资产原价为5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残值收入为3000元,预计清理费用为1000元,则: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50000-(3000-1000)]/10=4800元/年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4800/12=400元/月
在实际工作中,为了反映固定资产在一定时间内的损耗程度和便于计算折旧,企业每月应计提的折旧额一般是根据固定资产原价乘以月折旧率计算确定的。
固定资产折旧率是指一定时期内固定资产折旧额与固定资产原价之比。
其计算公式表述如下:
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原价]/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1-预计经残值率)/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月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2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固定资产月折旧率
依上例,固定资产月折旧额的计算如下:
固定资产年折旧率=[50000-(3000-1000)]/(10*50000)=9.6%
固定资产月折旧率=9.6%/12=0.8%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50000*0.8%=400元
上述计算的折旧率是按个别固定资产单独计算的,成为个别折旧率,即某项固定资产在一定期间的折旧额与该项固定资产原价的比率。此外,还有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和综合折旧率。
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是指固定资产分类折旧额与该类固定资产原价的比例。采用这种方法,应先把性质、结构和使用年限接近的固定资产归纳为一类,再按类别计算平均折旧率。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率=该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该类固定资产原价
固定资产的综合折旧率是指某一期间企业全部固定资产折旧额与全部固定资产原价的比例。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年综合折旧率=∑(各项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各项固定资产原价
(二)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按照固定资产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工作量法也是直线法的一种。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的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
【例】某公司有货运卡车一辆,原价为150000元,预计净残值率为5%,预计总行驶里程为300000公里,当月行驶里程为5000公里,则该项固定资产的月折旧额计算如下:
单程里程折旧额=150000*(1-5%)/300000=0.475元/公里
本月折旧额=5000元*0.475=2375元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按双倍直线折旧率来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它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来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由于双倍余额递减法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因此在使用这种方法时,必须注意:不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它的预计残值收入以下。按照现行制度的规定,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平均摊销。
【例】某电子生产企业进口一条生产线,安装完毕后固定资产原价为300000元,预计净残值为8000元,预计使用年限5年,该生产线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的各年折旧额如下:
双倍直线折旧率=(2/5)*100%=40%
第一年应提折旧额=300000元*40%=120000元
第二年应提折旧=300000-120000*40%=72000元
第三年应提折旧=300000-120000-72000*40%=43200元
第四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300000-120000-72000-43200=64800元
第四、五年应提折旧=(64800-8000)/2=28400元
每年各月折旧额根据年折旧额除以12来计算。
(四)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来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以上几种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中,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属于加速折旧法。采用加速折旧法,在固定资产使用的早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其递减的速度逐年加快。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会计分录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会计分录
1、企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根据折旧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贷:累计折旧
2、固定资产清理时,结转累计折旧: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已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科目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属于资产类的备抵调整账户,其贷方登记折旧额的增加,借方登记折旧额的减少,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累计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金额。
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分录
1、计提累计折旧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等——折旧费(根据折旧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贷:累计折旧
2、固定资产清理时结转累计折旧,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已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科目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属于资产类的备抵调整账户,其贷方登记折旧额的增加,借方登记折旧额的减少,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累计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金额。纳税人的固定资产,应当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分录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
借:在建工程(计提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折旧)
制造费用(计提基本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
管理费用(计提管理部门固定资产折旧)
销售费用(计提销售部门固定资产折旧)
其他业务成本(计提经营出租固定资产折旧)
贷:累计折旧
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对计提的折旧应当计入“累计折旧”科目,并根据固定资产的用途和受益对象性质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对于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计提折旧怎么算
计提折旧怎么算?方法如下: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有4种,分别是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以及年数总和法。
直线法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年折旧率÷12
【举例:】A公司2021年3月8日购入一台无需安装的生产设备并当即投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该设备价款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该设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0,则该设备在2021年应计提的折旧额为:300÷5×9/12=45(万元)
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举例:】B公司一辆运货卡车的原价为60万元,预计总行驶里程为50万公里,预计净残值率为5%,2021年9月行驶0.4万公里。则: 单位里程折旧额=60×(1-5%)/50=1.14(元/公里) 2021年9月折旧额=0.4×1.14=4560(万元)
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年折旧率÷12
通常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举例】C公司的一项固定资产原值为10万元元,预计净残值为1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该项固定资产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则在折旧年度内:年折旧率=2/5×100%=40%
第1年折旧额=10×40%=4(万元)
第2年折旧额=(10-4)×40%=2.4(万元)
第3年折旧额=(10-4-2.4)×40%=1.44(万元)
第4年、第5年折旧额(改为直线法)=[(10-4-2.4-1.44)-1]/2=0.58(万元)
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12
【举例】D公司一项固定资产原值为1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1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该项固定资产按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则在折旧年度内:
年数总和=5+4+3+2+1=15
第1年折旧额=(10-1)×5/15=3(万元)
第2年折旧额=(10-1)×4/15=2.4(万元)
第3年折旧额=(10-1)×3/15=1.8(万元)
第4年折旧额=(10-1)×2/15=1.2(万元)
第5年折旧额=(10-1)×1/15=0.6(万元)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当考虑的因素:
(1)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固定资产折旧时间起始的计算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期间,照提折旧。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一般采用哪种方法?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多种,基本上即可以分为两类,即直线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包括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不同的方法.企业折旧方法不同,计提折旧额相差很大.
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直线折旧法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定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相等。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加速折旧法
(1)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也称合计年限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以各年年初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做分子,以预计使用年限逐年数字之和做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
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n*(n+1)/2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2)双倍余额递减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预计使用N(N足够大)年,残值为Y。
则第一年折旧C<1>=X*2/N;
第二年折旧 C<2>=(X-C<1>)*2/N
第三年折旧 C<3>=(X-C<1>-C<2>)*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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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两年需改为直线法折旧。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注意问题
1.注意计提折旧的范围,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a.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b.按照规定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c.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
2.未使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也要计提折旧。
3.注意再计提固定资产这就是应考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注意折旧期间跨年度时年折旧额的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提取折旧原则是什么啊?..
固定资产准则规定,企业应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①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应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为了简化核算,固定资产应用指南仍沿用了实务中的做法: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这与税法的规定也是一致的。
②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
③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④对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在确定折旧年限时应该考虑是否可以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会取得资产的所有权。
比如融资租入一项设备,租期为3年,尚可使用5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是否会取得资产的所有权,则应按3年计提折旧,如果可以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将会取得资产的所有权,则应按5年计提折旧。
⑤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⑥因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照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