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已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的行为)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如何过户
法律主观:
机动车在法律上属于动产。我国法律理论上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一般是以交付为判断标准的。,《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交付的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五条【特殊动产登记的效力】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在没有法律(不是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或者判例)和当事人另有约定情况下,所有权在标的物交付时发生转移。应该说明的是,汽车、轮船、飞机等特殊动产,在买卖合同中其所有权转移亦适用“交付”规则,即以交付转移所有权,而不是适用什么不动产登记规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汽车等重要交通工具在买卖中的登记,是对抗要件而不是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即不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而不是,无登记,无转让。,再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提交法定证明、凭证,并交验机动车。”从这个法律条文也可以看出机动车过户登记是在所有权变更之后。《公安部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的复函》也明确指出:“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为了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在办理车辆牌征时,凭购车发票或者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的法律文书等机动车来历凭证确认机动车的车主。因此,公安机关登记的车主,不宜作为判别机动车所有权的依据。”,因此,可以看出,机动车并非只有在办理过户登记后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是“交付”,并非“登记”。,《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直系亲属机动车过户有两种方式:,(一)一种是交易方式,即仍需去机动车交易市场办理相关手续。办理点可以是本人身份证所属车管分所,或是转让方身份证所属车管分所,但转让方不必本人去办理。,(二)另一种是赠予方式,可到公证处办理一个赠予公证,凭借赠予声明和公证书来办理转移登记。但公证费用按照赠送车辆的价值百分比来收取,一般高于交易方式的费用,办理车辆赠予手续时,需要交纳公证费,按照“国家最新公证费收费标准”的规定: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除了车辆公证费,获赠者还需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法律客观: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车辆的所有权是否以登记为准
车辆所有权以车辆登记为准,但是车辆登记并不是唯一证明车辆所有权的依据,也不排除其他证明所有权的方式存在。
在我国,车辆所有权以车辆登记为准确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机动车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登记,并按规定缴纳机动车交通费用,方可上路行驶。因此,机动车所有人通过正规程序申请登记成功后,才能最终拥有机动车的所有权。然而,严格来说车辆登记并不是唯一证明车辆所有权的依据,只是证明其取得合法身份的一种形式。实际上,在特殊情况下,如车辆被盗、相关票据遗失等情况时,车主可凭借保险单、购置发票等文件证明自己的所有权,但具体证据是否被认可仍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判断。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车辆的行驶证、车辆产权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遗失或被盗,车主必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车辆管理所或银行等有关部门申请挂失,否则后果自负。
车主未在车辆登记上注明所有人,是否就不能证明所有权呢?未在车辆登记上注明所有人并不代表不能证明所有权。如果车主能够提供其他证明文件证明车辆的所有权,如购车发票、车辆保险单等,也可以证明车辆所有权归属于其名下。但需要注意的是,车辆登记的确是最常见、最有效的证明车辆所有权的方式之一。
车辆所有权以车辆登记为准,但并不排除其他证明所有权的方式存在。作为车主,要妥善保管好车辆相关证明文件,避免遗失或被盗,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挂失。我们应该依法规范办理车辆登记手续,从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机动车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登记,并按规定缴纳机动车交通费用。
机动车登记证书是什么
机动车登记证书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由车辆所有人保管,不随车携带。此后办理转籍、过户等任何车辆登记时都要求出具车辆登记证,并在上面记录车辆的相关情况。其相当于车子的身份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就是机动车产权凭证,具有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该证书是由车辆所有人保管,可不随车携带。
这个机动车登记证书是每个汽车上户都有的,是由车管所下发的登记证书。在车主购车上牌等手续完成后,车管所就已经把该车辆所有相关信息都已录入系统,然后才会给车主下发这个证书。
对于汽车以后中的使用来说,机动车登记证书是非常重要的。比如此后在汽车办理过户、转籍等所有的与车辆相关的登记手续时,必须出具该车辆登记证,并在上面记录下车辆的相关情况,等同于汽车的“户口簿”。
如果是汽车使用过程中,不小心把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或误损坏,机动车所有人就要及时去申请补办机动车登记证书,并且还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理。
机动车抵押登记解除的方法如下:
1、持机动车登记证书、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身份证明;
2、填写机动车抵押或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盖单位的公章,在相关窗口办理即可。
办理汽车抵押手续需要的材料如下: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办理抵押登记后,该车辆就不能随意的租借或者买卖。车管所受理、审核后符合规定的,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然后签注并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解除抵押手续即完成办理。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 (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上打刻原发动机号码或者原车辆识别代号,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机动车所有权转让后未按规定办理转让手续
幅度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五十六条第(六)项: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
法律分析: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来进行过户。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 规定:“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