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
用人单位住所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
法律主观:
用人单位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21条规定:“ 劳动争议 仲裁 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最高人民 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能否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申请 劳动仲裁 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出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以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员工的工资按什么标准? 有关劳动者的 最低工资 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能否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申请劳动仲裁? 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出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以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员工的工资按什么标准? 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希望通过上面的内容您能对用人单位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相关的问题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
1、依据我国法律第_四条之规定劳动合同履_地与__单位注册地不_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
低_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__平均_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_地
的有关规定执_;
2、__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_于劳动合同履_地的有关标准,且__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__单位注册地
的有关规定执_的,从其约定。
3、发__资争议后,可向当地有辖权的劳动_政部门投诉或举报,也可以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_收到裁决书之_起_五_内向当地有管辖权的_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派遣合同之间的区别? 这两种用工方式最大的区别,就是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对象不一样。
如果你是属于劳务派遣用工,你要签订劳动合同时,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并不是和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区别。
在给你发放工资时,也不是用人单位给你发工资,而是劳务派遣公司给你发工资,这是一个我们非常要注意的地方。
如果你是属于单位里面的合同工,你就是直接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是由单位直接给你发工资,这就是两者之间的区别,劳务派遣用工在中间隔了一个劳务派遣公司。
如果你是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到一个公司或者单位上班,在很多待遇保障上面并不是特别全面,因为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到一个单位上班,你不可能签订长期劳动合同。
但是如果你是以工作方式和一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符合相应条件以后,你就可以直接和单位或者公司签订长期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总结:用人单位注册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不一致,劳动合同未约定按照注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相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相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合同约定地和实际履行地不一致如何确定管辖
法律主观:
合同未实际履行如果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不由履行地管辖。该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一方住所地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可以由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管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公司所在地不一致怎么办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怎么办
法律分析: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依法起诉。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当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由什么管辖
法律分析: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有多个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由最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有多个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由最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履行地和单位注册地不一致,对劳动者没有特别的影响。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