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协议(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协议书)
未婚生育孩子的抚养权协议怎么写
法律主观:
非婚生子女 抚养协议甲方:,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年月日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住址:乙方:,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年月日,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住址:见证人:,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年月日,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住址:经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照执行此 非婚生子女抚养 协议:一、双方一致同意(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乙方二、甲乙双方可以自愿选择以下第一种、第二种或第三种方式支付 子女的抚养费 、生活费、医疗费和其他费用。第一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乙方对 孩子的抚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总计人民币元。第二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按年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元人民币/每年,支付截止日期为非婚生子女年满十八周岁。第三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按月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元人民币/每月,支付截止日期为非婚生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三、甲、乙双方同意:对子女在未成年期间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由乙方 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对子女享有探望权,乙方 无正当理由 不可剥夺甲方对孩子的探望权,也不得剥夺孩子对甲方的探望权。五、甲方付清约定费用后跟乙方以及子女的抚养、教育、上报户口等再无任何关系,也无须承担子女的任何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方支付任何费用。若乙方违约,则乙方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同时终止对子女的抚养权。六、在乙方承担对孩子的抚养教育期间,对孩子的抚养及教育等方面有不良影响或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甲方有权对孩子进行抚养和教育,乙方必须返还甲方所支付的对孩子的抚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相关费用。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 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 ,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 、财产以及 债务 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非婚生子离婚协议书
法律主观:
一、非婚生子女 离婚 协议书怎么写
非婚生子抚养权协议的内容主要应包括以下三点要求:
1、子女由谁抚养。
2、抚养费另一方应每月支付抚养一方钱(支付方式),直至子女十八岁为止。
3、作为子女父母一方,另一方仍有权探望子女。但可规定次数及时间。然后双方签名及签订时间。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给多少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民法典关于 婚姻家庭 司法解释(一)》第42条的规定,抚养费具体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第49条规定 子女抚养 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1)适当提高抚养费的情形有: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出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2)降低或免除抚养费的情形有: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且有抚养能力的;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或劳动教养,没有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能力,则应当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原有给付义务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适当减少或免除。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意负担的,则生父或生母仍应按照原定数额给付抚养费。
三、 离婚 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在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中,应明确的事项包括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支付问题、探望权问题、子女教育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