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
如何理解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的免赔条款
指在特定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的免赔条款是指在特定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免赔条款是保险合同中容易引起争议的部分之一,也是保险公司对保险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一种方式。在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中,通常有以下3种免赔条款。
1、正常运营中发生事故时,乘客伤亡或财产损失均在免赔额以内,超出免赔额部分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保险公司在承担赔偿责任之前,要求被保险人先行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即免赔额的部分,这个比例通常是按照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来确定的。
3、对于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违法行为引起的责任,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免赔条款也是被保险人对保险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一种方式,可以通过选择合适的免赔额来控制保费的高低,从而达到平衡保险需求和经济实力的目的。
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哪些旅客伤亡事件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C
BC。本题考查运输合同中的责任承担问题。《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该条确立了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安全保障义务,根据该条规定,对于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人身伤亡,承运人应当承担严格责任,除非能够证明法定免责事由的存在,否则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B项为旅客自身健康原因导致了其死亡,C项为旅客故意致使自己死亡,承运人均不应承担责任,AD项中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
航空承运人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1、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2、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3、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4、战争或者武装冲突;5、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等等。
一、承运人免责事由具体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在责任 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 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
(二) 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
(三) 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
(四) 战争或者武装冲突;
(五) 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
(六) 罢工、停工或者劳动受到限制;
(七) 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
(八) 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
(九) 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
(十) 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
(十一)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
(十二)非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
承运人依照前款规定免除赔偿责任的,除第(二)项规定的原因外,应当负举证责任。
二、承运人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1)承运人的告知义务
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所谓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项,是指因承运人的原因或天气等原因使运输时间迟延,或运输合同所约定的车次、航班取消等影响旅客按约定时间到达目的地的事项。所谓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是指在运输中为保障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需要提醒旅客注意的事项。
2)承运人有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的义务
客票是证明旅客运输合同有效成立的书面凭证,客票上所载明的时间、班次是经承运人和旅客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从而成为合同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承运人只有按客票载明的时间、班次运输,才属于全面、适当地履行了合同。对于承运人未按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进行运输的,旅客有权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变更运输路线以到达目的地或者退票。
3)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的救助义务
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如果承运人对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不予救助,因其不作为即可被要求承担民事责任。
4)承运人的安全运送任务
运输合同生效后,承运人负有将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即在运输中承运人应保证旅客的人身安全。对旅客在运输过程中的伤亡,承运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这种免责事由的规定,说明承运人应对旅客的人身伤亡承担无过错责任。承运人对旅客伤亡的赔偿责任及其免责事由的适用,不仅限于正常购票乘车的旅客,也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乘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除上述旅客外,对于无票乘车又未经承运人许可的人员的伤亡,因没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承运人不承担违约的赔偿责任。承运人负有安全运输旅客自带物品的义务。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实践中,承运人可能会让雇用人或代理人或由与其有合同关系的独立合同人履行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的义务,因为他们有使船舶适航所必需的专门技能和知识。对于这些代为履行义务的人未谨慎处理的行为,承运人也应该负责。
承运人免责的四种情形
承运人有以下四种免责情形:
1、不可抗力。
2、货物的自然属性。
3、货物自身的合理损耗。
4、由委托人或者收货人的原因造成的。
上述四种情形是在承运人能力之外,在承运人尽了妥善保管之义务后造成的损害,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
在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一般说来主要是保证所运输的货物按时、安全地送达目的地。因此承运人应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等负责。一旦发生此种情况,应按实际损失给予赔偿。这种损失必须发生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内。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一般是从货物由托运人交付承运人时起,至货物由承运人交付收货人为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四十二条 本章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
(二)“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承运人委托,从事货物运输或者部分运输的人,包括接受转委托从事此项运输的其他人。
(三)“托运人”,是指:
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
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人。
(四)“收货人”,是指有权提取货物的人。
(五)“货物”,包括活动物和由托运人提供的用于集装货物的集装箱、货盘或者类似的装运器具。第四十九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习惯的或者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往卸货港。
船舶在海上为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而发生的绕航或者其他合理绕航,不属于违反前款的规定的行为。
承运人的义务有哪些
法律主观:
“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那么,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该承担哪些基本义务,下文为你介绍。1)承运人的告知义务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所谓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项,是指因承运人的原因或天气等原因使运输时间迟延,或运输合同所约定的车次、航班取消等影响旅客按约定时间到达目的地的事项。所谓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是指在运输中为保障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需要提醒旅客注意的事项。2)承运人有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的义务客票是证明旅客运输合同有效成立的书面凭证,客票上所载明的时间、班次是经承运人和旅客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从而成为合同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承运人只有按客票载明的时间、班次运输,才属于全面、适当地履行了合同。对于承运人未按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进行运输的,旅客有权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变更运输路线以到达目的地或者退票。3)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的救助义务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如果承运人对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不予救助,因其不作为即可被要求承担民事责任。4)承运人的安全运送任务运输合同生效后,承运人负有将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即在运输中承运人应保证旅客的人身安全。对旅客在运输过程中的伤亡,承运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这种免责事由的规定,说明承运人应对旅客的人身伤亡承担无过错责任。承运人对旅客伤亡的赔偿责任及其免责事由的适用,不仅限于正常购票乘车的旅客,也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乘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除上述旅客外,对于无票乘车又未经承运人许可的人员的伤亡,因没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承运人不承担违约的赔偿责任。承运人负有安全运输旅客自带物品的义务。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八百十九条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承运人免责事由有哪一些
承运人的免责事由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不可抗力。即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货物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 3、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 《 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三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下列哪些旅客伤亡事件不承担赔偿责任?( )
【答案】:B,C
【考点】客运合同中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对旅客伤亡的赔偿责任与免责范围
【详解】本题涉及到客运合同中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对旅客伤亡的赔偿责任与免责范围。根据《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对旅客伤亡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有三项,即旅客故意,旅客的重大过失或者 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这说明,承运人对旅客的人身伤亡承担无过错责任。答案A,不属于这三项免责事由,因此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旅客突发心脏病的情况,属于因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承运 人免责。旅客服用安眠药致死的情况属于旅客主观存在故意的情况,承运人免责。而免票婴儿属于按照规乏免票的无票旅客,其因急刹车受伤也应当和其他旅客一样,可以要求承运人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