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过户应该怎样办理(农村宅基地咨询律师)
买别人的宅基地建房后怎么过户
宅基地可以过户给别人。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宅基地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可以转让过户,但宅基地过户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
一、宅基地可以转卖吗?
可以,只有符合以下五个条件,才可以将宅基地进行买卖与转让:
1、转让人双方必须为村集体内成员;
2、转让必须经过村集体的同意;
3、转让人不再申请宅基地;
4、受让人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5、宅基地与房屋必须同时转让。
二、宅基地可以过户吗?
宅基地是可以过户的。当然过户也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各地的宅基地管理办法也有一定的差别,办理宅基地过户的条件和手续也有所不同。
根据国家宅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宅基地办理过户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双方应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都是本村的村民;
2.双方都应年满18周岁;
3.受让人名下无宅基地。
三、买的宅基地能确权吗
不一定,看购买主体,但还是要受到一户一宅的限制。
首先。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其次。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即: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最后,农村宅基地只允许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交易,如果不是本村集体的组织成员,是无法享受本集体给予村民的宅基地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农村房基地过户手续的办理流程
缴纳房款,开始走过户程序,双方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 结婚证 、 买卖合同 、买方若首次 买房 要 无房证明 、派出所出具的房屋座落证明、同一经济社区(村委会)出具同意售房的证明、过户确权审批表。农村宅基地过户流程有:
1、准备所需材料;
2、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准备好相关的申请变更材料之后,向村委会提出宅基证更名申请;
3、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向辖区国土所提交申请登记材料;
4、等待国土资源部门审核;
5、审核通过之后,完成宅基证更名,下发新的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宅基地房屋过户怎么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宅基地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农民自建房屋时所使用的土地。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农民只有使用权,而不能将宅基地进行转让变卖等。但是会出现农民将自建房屋进行出售,那么这时候,农村宅基地房屋过户怎么办理?我将为您进行说明。
一、农村宅基地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宅基地房产证过户流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宅基地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宅基地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二、宅基地买卖是否合法
1、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三种类型。
2、国家虽然对涉及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做了一些规定,但实践中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乃至按照政策制定的章程、规约成为调整纠纷的主要依据,原则上禁止集体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用于非农业建设,转为建设用地使用权。
3、宅基地作为村民建房用地,其可直接用于非农业建设,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法律未作禁止性规定,但在具体如何转让方面,《土地管理法》只是从行政管理的角度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批准或者不予批准,仅是规范建房行为而非买卖行为。导致各地在实践中出现了不统一的情形。
4、对于农村房屋买卖,一些地区也规定了农村房屋须在特定主体间转让。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转让的,居住房屋转让的受让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
5、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转让给前款规定以外的受让人的,应当在依法办理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手续后,方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转让手续。
农村宅基地怎么过户?
1、正规转让的宅基地可以过户
正规转让是指符合当地宅基地转让条件的,除了部分宅基地改革试点地之外,其他地区合法的宅基地转让仅限于村集体内部,且转让对象得符合当地的宅基地申请条件。这种情况自然可以过户。不过,此时宅基地受让人需要按照当地农村宅基地基准地价一次性缴纳宅基地有偿使用费给村集体经,然后获得其开具的收据,之后携带好过户资料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即可。
2、通过赠与获得的宅基地可以过户
这中宅基地过户情况在法律上是得到支持的,不过严格来讲是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获得村集体成员以及村委会的同意才行。
3、通过合法继承农房获得的宅基地可以过户
宅基地作为集体财产不能继承,但是地上的农房时农民的私人财产是可以继承的,在“房地一体”原则下,通过合法继承农房获得的宅基地可以过户,前提是该继承人得符合村里的宅基地申请条件,否则不能实现宅基地过户。
农村宅基地过户手续
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以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等有关证明文件、材料。
农村宅基地过户的办理应该由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以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等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
农村宅基地过户要缴纳的费用有:
评估价0.3%的交易评估费;
评估价1.5%(普通住宅)或3%的契税(非普通住宅);
评估价与原购入价差价20%的个人所得税;
评估价5.55%的营业税(购入不满两年);
评估价0.1%的印花税
由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以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等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应当向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农村宅基地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农村宅基地证过户流程如下:
1、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2、村委会受理后,向国土资源所提出申请;
3、国土资源所进行调查,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十五日。
办理程序如下:
1、准备好相关过户所需的申请材料;
2、原宅基地和现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委员会申请;
3、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
4、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或国土局地籍调查,公示十五日;
5、由所报国土资源局进行办理。
办理所需材料:
1、个人申请;
2、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
3、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
4、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5、权属变更表;
6、地籍调查表。
综上所述,基地登记根据不同的审批时间分类处理,不同的审批时间需要提供不同的登记材料,上述其他相关材料将根据宅基地使用权者当时审批的时间来确定,具体业务还需到北京国土分局(所)进行咨询、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农村宅基地证过户流程
农村宅基地过户流程:原宅基地和现宅基地使用者共同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向村民居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批示;国土局进行地籍调查;公示十五日无异议完成过户。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农村宅基地证过户流程
法律分析:
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体组织申请建房用地,经集体报送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并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农村办理宅基地证流程如下:
工作程序
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
变更基本条件
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
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
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故农民个人之间不能私下转让或过户。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过户给您后,宅基地使用权也相应转让。您在申请房屋过户手续时可同时办理相应的宅基地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