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范围是什么(抵押担保范围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抵押权的担保范围
法律主观:
一、什么是抵押权的担保范围
抵押权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权在其所担保的债权届满未获清偿而实行后,抵押物被拍卖或变卖的价金都可以用来清偿哪些债权。担保法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 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抵押合同 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抵押权为约定担保物权,故抵押担保的范围一般应当以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假如抵押合同明确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仅包括主债权而不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或者仅包括其中的一项或若干项的,则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一旦出现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的情况,在处理抵押物所得中,债权人只能按照抵押合同中约定的优先受偿的范围优先受偿,而不能超越约定的优先受偿权。
二、抵押担保的特点
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2、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3、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
4、抵押担保以抵押权人(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而实现。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的核心内容。
5、抵押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三、申请担保要走哪些程序
1、担保申请人向担保中心提出书面担保申请时,应当向担保中心提供所需证明文件。
2、担保中心自收齐担保申请人的书面担保申请和相关证明文件后,经审核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答复。
3、担保中心同意提供担保的,担保当事人应当签订保证 担保合同 及反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需经登记生效的,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其中,抵押登记费由担保中心负担。委托担保中心办理登记手续时,委托人应当向担保中心签署书面授权委托。
4、担保中心要求对担保物价值进行评估的,反担保人应当到担保中心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担保物价值评估费由反担保人负担。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一般抵押担保范围
法律主观:
1、 抵押担保 的范围包括: 主债权及利息、 违约金 、损害 赔偿金 和实现 抵押权 的费用。 2、如果抵押 合同当事人 另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的范围担保。 3、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 债务 ,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单位定期存单 质押贷款 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单位定期存单 质押 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和利息、罚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是指抵押关系成立之后,债务人届满未履行债务,债权人要实现抵押权,在什么范围内优先受偿的问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抵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
法律主观:
抵押担保的范围是主债权,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当事人进行抵押担保的,如果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进行优先受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 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六百九十一条的内容规定,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其中抵押担保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是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且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与担保行为相关的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情况,是对当事人所拥有的抵押权进行保护的一种行为。
抵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
抵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
质押担保的范围具体如下:
1、主债权,称为原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延迟利息,是指人延迟履行造成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债权,因此无需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4、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而支付的惩罚性或补偿性金钱;
5、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对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付的费用,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权有哪些特征
1、抵押权是担保物权抵押权时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故从抵押权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抵押权是担保物权.
2、抵押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时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担保的第三人.
3、抵押权属约定担保物权而非法定担保物权根据《物权法》第181条、185条以及《担保法》第33条、38条至43条规定,抵押权系由当事人的抵押合意而设定.当事人可以自由地就抵押财产、抵押期限、抵押担保范围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并在抵押合同或者主债权合同中的抵押条款中予以明确.
4、抵押权是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物权抵押权的公示主要是登记,抵押权的成立与存续,只需登记即可,不必转移标的物的占有.
5、抵押权的内容是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抵押权的内容有两项:一是抵押财产的标价处分权;二是就抵押财产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
抵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
抵押权法定担保范围
抵押权法定担保范围是指抵押人将其不动产财产出质给债权人以作为借款担保,涉及到不动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但法律规定有所限制。
抵押权是指当事人以债务人的不动产或动产作为借款担保的一种方式。在抵押物被执行的情况下,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而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于抵押人。抵押权法定担保范围是指抵押人将其不动产财产出质给债权人以作为借款担保,在此过程中需遵循法律规定的抵押物质权的组成和内容。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抵押物的性质、数量、质量、价值都应明确约定。抵押权的设立需要具备财产权的内容和构成要件,包括不动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同时,法律规定了抵押权的限制范围:如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不适用于抵押权法定担保范围,而土地使用权则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抵押物被执行时,债权人可以通过对不动产进行拍卖或强制变卖等方式,实现其优先受偿权。而抵押人则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完善登记手续、履行还款义务等。
抵押权法定担保范围中有哪些限制?抵押权法定担保范围的限制包括对知识产权的限制,如专利权、商标权等不适用于抵押权法定担保范围;对土地使用权的限制,则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抵押权法定担保范围是指抵押人将其不动产财产出质给债权人以作为借款担保,在此过程中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抵押物质权的组成和内容。抵押权法定担保范围的限制主要包括对知识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限制,抵押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完善登记手续、履行还款义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零六条 抵押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价值以及负有的义务,应当妥善约定,并应当依法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