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关系是什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关系 简答)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区别
1、性质不同:行政法是一种实体法,而行政诉讼法是程序法。
2、适用的主体不同:行政诉讼法主要是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程序依据:而行政法主要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实施公务行为的实体依据。
3、适用的阶段不同:行政诉讼法是审理行政案件时适用的程序法,因而是事后救济程序;而行政法是关于行政行为作出的依据;它于行政行为的全过程,不仅包括事后救济程序,也包括事前、事中程序。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认识
行政法是实体法,是规定行政机关许可的问题。行政诉讼法是程序法,是规定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时必须要做的程序,虽然二者规定的内容及范围是不同,但是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实体法也有一定的联系。行政诉讼法是保证实体法得到正确实施的重要手段,两者是缺一不可的。
行政法含义
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诉讼法含义
行政诉讼法是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而制定的法律。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区别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区别在于行政诉讼法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法是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和行政诉讼参加人(原告、被告、代理人等)进行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准则。它规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程序方面的法律规范和行政诉讼参加人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各种法律规范,是现代国家据以建立行政诉讼制度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一条规定,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关系是什么
法律主观: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具有下列关系:行政法是规定行政机关及行政相对人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行为,调整行政诉讼关系的程序法规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条
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关系
法律主观:
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实体法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行为,调整行政诉讼关系的程序法,它规定法院、诉讼当事及其他参与人在诉讼活动中的程序性权利和义务,因此,是有关程序规范的总和。而行政实体法是规定行政机关及相对一方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所以,二才规定的内容及范围是不同的。但是,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实体法也有一定的联系。行政诉讼法是保证实体法得到正确实施的重要手段。
法律客观:
《行政诉讼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1、行政诉讼法是程序法。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
行政法是实体法。实体法是规定和确认权利和义务以及职权和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律。
2、行政法的基本内容包括三大部分:
(1)行政组织法;
(2)行政行为法;
(3)行政法制监督、行政救济、行政责任法。
行政法的这三个部分分别调整着不同的行政关系:
行政组织法主要调整内部行政关系;
行政行为法,主要调整行政管理关系;
行政法制监督、行政救济、行政责任法主要调整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3、 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 行政诉讼法的渊源
具体而言其法律渊源主要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尤其是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对行政诉讼活动的进行具有基础性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2)国际条约。《行政诉讼法》第7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3)《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有关审判组织、审判程序以及法律监督的规定。
(4)行政诉讼法典。
(5)单行法律、法规。
(6)正式有效的法律解释。主要是指《若干解释》以及有权机关对法律、法规所作的其它解释;
(7)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
5、 行政诉讼法的效力范围
行政诉讼法的效力范围,是指行政诉讼法的适用范围,具体包括行政讼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和对事的效力。
(1) 空间效力
空间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适用的地域范围。我国行政诉讼法适用于我国国家主权所及一切空领域,包括我国的领土、领空、领海以及领土延伸的所有空间。也就是说凡在我国进行行政诉讼活动,均应适用我国行政诉讼法。
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不适用我国行政诉讼法。有关行政诉讼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只能在本行政区域内适用。
(2) 时间效力
时间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适用的时间范围,具体包括行政诉讼法的生效、失效的起止时间以及行政诉讼法对该法生效前发生的行政案件的溯及力。我国行政诉讼法第75条规定:本法从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日期即为行政诉讼法的生效日期。同时,我国行政诉讼法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3) 对人的效力
行政诉讼法的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能对哪些人有拘束力,对哪些人没有拘束力。我国行政诉讼法采用属地原则确定对人的效力。凡在我国领域内进行行政诉讼的,无论当事人为中国公民、法人还是外国公民、外国组织或无国籍人,均适用我国行政诉讼法。但是,中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对外国公民的权利作了特殊规定的,适用该规定。外交代表享有民事管辖豁免和行政管辖豁免,据此,除非派遣国政府明确表示放弃豁免或者外交人员从事与公务无关的活法,行政诉讼法对其没有约束力。
(4) 对事的效力
对事的效力,是指行政诉法对行政案件的适用范围,即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6、 行政诉讼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1) 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实体法
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行为,调整行政诉讼关系的程序法,它规定法院、诉讼当事及其他参与人在诉讼活动中的程序性权利和义务,因此,是有关程序规范的总和。而行政实体法是规定行政机关及相对一方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所以,二才规定的内容及范围是不同的。但是,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实体法也有一定的联系。行政诉讼法是保证实体法得到正确实施的重要手段。
(2) 行政诉讼法与行政程序法
行政诉讼法与行政程序法都属于程序法,都是保证行政实体法正确实施的手段。但适用的主体不同,所处的阶段也不同。行政诉讼法主要是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程序依据;而行政程序法主要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实施公务行为的依据。从适用的阶段看,行政诉讼法是审理行政案件时适用的程序法,因而是事后救济程序;而行政程序法是关于行政得为的程序法,它于行政行为的全过程,不仅包括事后救济程序,也包括事前、事中程序。通常情况下,行政实体法首先通过行政程序法得以实施,只有发生行政争议时,才有适用行政诉讼法,通过诉讼程序实施行政实体法的必要。
7、 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
(1) 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
(2)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 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行使行政职权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区别
法律解析:
1、 行政诉讼法 是规范行政诉讼行为,调整行政诉讼关系的程序法,它规定法院、诉讼当事及其他参与人在诉讼活动中的程序性 权利和义务 ,因此,是有关程序规范的总和。 2、而行政实体法是规定行政机关及相对一方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所以,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内容及范围是不同的。 3、但是,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实体法也有一定的联系。行政诉讼法是保证实体法得到正确实施的重要手段。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行政诉讼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是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
诉讼法规范了程序的问题比如怎样诉讼,需要什么条件,在什么期间内上诉等.实体法解决的是实体的问题,比如什么行为应被认为是应受怎样处罚的行为.
但是在行政法中比较特殊.因为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和行政法没有明确的界限,虽然有一部行政诉讼法,但是没有系统的行政法.行政法由很多其他法律文件中的条文组成.比如行政处罚法、行政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等等。但这些法律文件中又有程序的内容。所以不能完全的说行政诉讼法属于行政法的一部分。只能说两者相互融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有哪些区别
法律分析:1、性质不同 行政法是一种实体法,而行政诉讼法是程序法。
2、适用的主体不同 行政诉讼法主要是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程序依据;而行政法主要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实施公务行为的实体依据。
3、适用的阶段不同 行政诉讼法是审理行政案件时适用的程序法,因而是事后救济程序;而行政法是关于行政行为作出的依据;它于行政行为的全过程,不仅包括事后救济程序,也包括事前、事中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之间的关系
行政法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诉讼法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法是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和行政诉讼参加人(原告、被告、代理人等)进行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准则。
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实体法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行为,调整行政诉讼关系的程序法,它规定法院、诉讼当事及其他参与人在诉讼活动中的程序性权利和义务,因此,是有关程序规范的总和。而行政实体法是规定行政机关及相对一方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
所以,二才规定的内容及范围是不同的。但是,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实体法也有一定的联系。行政诉讼法是保证实体法得到正确实施的重要手段。
扩展资料:
行政法与刑法、民法一样,是现代法律体系中的三大基本法律部门之一,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行政法的作用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维护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也产生了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要求行政机关履行发展经济、稳定社会、保护环境、控制人口、加强治安等各项职责。
2、监督
由于行政权力客观上存在易腐性、扩张性以及与个人权利的不对等性,因而必须对其加以监督和制约。在各类监督方式中,最有效、最直接的监督就是行政法监督。
3、保护
行政法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通过赋予行政机关合法权限并监督其行使,来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各项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社会权利的实现。
二是通过赋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为的监督权(如检举权、控告权),行政权行使过程中的参与权(如知情权、要求听证权),特别是对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提起复议权、诉讼权和要求赔偿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