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多少时间(工伤认定标准一览表)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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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赔偿标准

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生活补助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残疾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事业单位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一共有七种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

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

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此外还有三种视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五条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认定流程+赔偿标准(1-10级、工亡)|2022版

2022年1月17日上午10点,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统计局发布2021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元,根据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有了新变化,现结合司法实践将工伤认定流程+赔偿标准(1-10级、工亡)归纳整理供大家参考!

需在什么期限内提出申请

(一)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特别注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如果单位没有这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别注意:工会组织也是可以申请的哦!

(三)超过1年申请期限的特别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需提交什么材料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社保部门多长时间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多长时间作出工伤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认定的前提不一定要有劳动关系

最高法院认为,通常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职工工伤,应以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但特殊情况下有例外。

最高法院(2018)最高法行再151号行政判决认为,当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形时,用工单位承担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不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由违法转包、分包的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不服工伤认定结论怎么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特别提醒: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是可以选择的,这里的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实务中有些单位为了拖时间通常选择先复议再诉讼,劳动者为了省时间应当不复议直接诉讼。

工伤待遇计算标准

基于《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及最新统计数据归纳总结,供实务中参考。

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是按照本人工资一定倍数计算。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江苏省的规定比较特别,采取定额标准,参见以下)。

举例:广东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伤残

本人工资×10个月

六级伤残

本人工资×8个月

七级伤残

本人工资×6个月

八级伤残

本人工资×4个月

九级伤残

本人工资×2个月

十级伤残

本人工资×1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伤残

本人工资×50个月

六级伤残

本人工资×40个月

七级伤残

本人工资×25个月

八级伤残

本人工资×15个月

九级伤残

本人工资×8个月

十级伤残

本人工资×4个月

江苏的规定比较特别,依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采取定额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伤残

20万元

六级伤残

16万元

七级伤残

12万元

八级伤残

8万元

九级伤残

5万元

十级伤残

3万元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伤残

9.5万元

六级伤残

8.5万元

七级伤残

4.5万元

八级伤残

3.5万元

九级伤残

2.5万元

十级伤残

1.5万元

江苏还特别规定,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注:实践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计算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时是否包括加班费,实务中各地有不同的做法。

比如,广东高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若干意见》(2018)七、在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劳动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应按劳动者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加班工资)支付。

《上海高院民一庭调研与参考》(〔2014〕15号)倾向认为,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不应包含加班工资。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如何确定?各地并无统一做法。

比如,《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

六、评残后的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七、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八、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该由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数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比如:

浙江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二)》

十六、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劳动者工伤医疗费超出社保基金报销目录范围的费用,如何承担?

答: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劳动者工伤医疗费超出社保基金报销目录范围的费用原则上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但超出目录范围的费用经用人单位同意或者认可的除外。

深圳《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争议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

三、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以实际支出的工伤医疗费高于社保部门偿付的医疗费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补足的,不予支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十、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需注意的是,辅助器具一般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个人自付。

十一、工伤复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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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赔偿需要多长时间

法律主观:

工伤 赔偿的法定程序是: 工伤认定 :从用人单位申报或劳动者个人申请之日起,劳动部门15日之内审核材料,60日之内作出工伤认定,20日之内送达,按规定工伤认定最长时间为95天。 劳动能力鉴定 :经过治疗,身体基本恢复后才能进行,一般为3至6个月,60日之内作出鉴定结论,需150天至240天。工伤赔偿:劳动部门审核30日左右。在正常情况下(这期间没有争议引起的 诉讼 ),工伤赔偿从申报到拿到 赔偿金 需要275天至365天。如只是一般工伤,无需作劳动能力鉴定,约需130天左右。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款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我国工伤指的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赔偿一般需要赔付医疗费、工资及护理费等。

不同伤残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一、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三级伤残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八级伤残

1、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3、停工留薪期工资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4、护理费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者吸毒;

3、自残或者自杀;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赔偿时间期限

法律主观:

您好!关于“工伤赔偿申报期限是多长时间”的回复如下:从以下规定可以看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年提出。《工伤认定办法2011》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补偿: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五级伤残为18个月,六级伤残为16个月;七级伤残为13个月,八级伤残为11个月,九级伤残为9个月,十级伤残为7个月

法律客观: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教师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教师的工伤赔偿标准如下所示: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出差伙食补助标准×70%(社保支付)

3、交通住宿费:按实际发生(社保支付)

4、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单位支付)

5、护理费:住院天数×当地护工标准(单位支付)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是什么?

1、《认定工伤决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2、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3、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原始票据;

4、根据工伤职工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配置辅助器具的,需携带《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复印件和配置辅助器具费用原始票据;

(2)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需携带与承担工伤责任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用工登记名册复印件以及工伤职工负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

(3)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已发生变化的,企业单位的需携带承继单位愿意承担工伤责任的书面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分立、合并及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机关单位的需携带《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事业单位的需携带组织调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4)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的,需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5、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职工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6、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申领的无需携带)。用人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如果无法继续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死亡认定后多长时间赔付

工伤死亡鉴定下来后,一般一个月内能拿到赔偿款。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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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7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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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效力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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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7 14:07

工大高新赔偿股民(工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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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九级赔偿标准是多少(工伤九级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工伤九级赔偿标准是多少法律主观:工伤九级的赔偿标准: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2、本人提出解除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
2024-01-03 16:37

河北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十级(河北省赔偿费用一览表)

河北省赔偿费用一览表的意义在于:明确赔偿标准:一览表明确了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和范围,使被害人和相关当事人能够清楚地了解到自己可能获得的赔偿金额,三、河北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十级的具体内容河北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十级的具体内容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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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新)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的赔偿金额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赔偿,或者由双方协商确定。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 ...
2024-01-12 17:57

9级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深圳9级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劳动、聘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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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时效是多长时间(人身损害赔偿的时效是多长时间)

劳务关系发生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是多久劳务关系发生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是3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 ...
2024-01-12 18:19

工伤断指5级赔偿标准(工伤断指赔偿标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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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7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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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系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上述规定,贵州工伤10级伤残赔偿包括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总结来说,贵州工伤10级伤残赔偿的金额包括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贵州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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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死亡赔偿的标准(工伤事故赔偿标准一览表)

工伤死亡一次性赔偿标准工亡待遇标准具体体现为: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_6个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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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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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7 14:42

试用期公司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试用期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试用期辞退员工需要补偿吗试用期内,如果劳动者不符合岗位的要求,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或赔偿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情况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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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中伤葬费怎样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人身损害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致人死亡赔偿标准如下:1、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3、死亡补偿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 ...
2024-01-07 14:29

工伤手指甲掉了有没有赔偿(工伤手指赔偿标准一览表)

3、在法医门诊进行完检查确诊完毕后,伤者即需要等待法医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文书,4、一般公安局法医出具的伤情鉴定书,公安机关自行到法医处领取,领取后公安机关会告知伤者鉴定结果,在伤情检查清楚后法医会出具或告知伤者,伤情以调查清楚,会发出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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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闯红灯被撞责任怎么认定(行人闯红灯被撞责任怎么认定,机动车无责保险公司赔偿)

机动车撞闯红灯行人,责任怎么划分法律主观:行人因其闯红灯的行为被机动车撞到,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若机动车没有违法行为,则应当是行人负主要甚至全部的责任。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
2024-01-12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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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5000元伤残赔偿金:按照8级伤残比例计算丧葬费:无误工费:根据工资水平计算根据工伤骨折赔偿2023标准,张某的赔偿金额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计算,并支付给张某,综上所述,工伤骨折赔偿2023标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用于规定工伤骨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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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后的下一步要怎么做(工伤认定去哪做,需要什么材料)

工伤认定下来了下一步该怎么做法律主观:工伤认定下来了,下一步可以在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有效的诊断证明、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等有关材料。法律客观:《工伤职工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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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多少时间(工伤认定标准一览表)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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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赔偿标准如何规定的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赔偿标准如何规定的1、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赔偿标准的规定如下:(1)死亡赔偿金根据受理交通肇事事故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二十倍计算;(2 ...
2024-01-07 15:04

工伤事故的赔偿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工伤事故赔偿标准一览表)

综上所述,劳动者的亲属可以依照法定程序申请工伤死亡赔偿金,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解决,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二、工伤死亡索赔期限是多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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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和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商业秘密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认定标准是:1、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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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总结工伤骨折赔偿标准一览表是确定工伤骨折赔偿金额的参考标准,但具体的赔偿金额还需要根据工伤事故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骨折部位和相应的赔偿金额:骨折部位赔偿金额上肢骨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下肢骨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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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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