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人的法定代理人怎么确定(植物人的法定代理人如何确定)
新民法典规定植物人怎么处理
应赔偿受伤所花费的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辅助器具费和伤残补助金以及所抚养人的生活费。
民法典规定植物人人身损害应赔偿受伤所花费的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由于植物人已经失去劳动能力,达到致残程度,所以还要赔偿植物人辅助器具费和伤残补助金以及所抚养人的生活费。
一、《民法典》总则中植物人有继承权吗
植物人虽然在很多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植物人仍然享有继承权,除了继承权之外,其他民事权利植物人也同样可以享受。
1、依法享有法定继承权,任何人无权非法剥夺。在处理法定继承程序之中的一切事务由其处理或者由其依法委托的处理,其获得的遗产由其监护人监护。
2、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民事活动。
3、完全不能辨识自己行为的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民事活动
二、遗产如何继承
1、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后,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产的法定程序分割原则: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由扶养条件和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少分或不分。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有权以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的身份参与遗产分割。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一般仅可以继承其父或母应当继承的份额。继承人之外的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分给其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植物人起诉以谁的名义
当事人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等。受害人成为植物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植物人起诉可以由当事人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其他直系成年亲属等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由监护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代替当事人起诉被告维权。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植物人的法定监护人是谁
一、植物人的监护人是谁
1、属于植物人的监护人,具体如下: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属;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方面
监护人的职责具体包括如下: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防止其受到不法人身侵害;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以保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或精神病人的康复及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除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否则监护人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4、对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对未成年人应进行德育、智育、体育。
被告成植物人法院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可以由患者(植物人)的法定代理人(配偶、子女、父母)继续代为参与诉讼程序。若无法确定法定代理人的,法院可能会裁定“中止”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第一百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