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有哪几种(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哪几种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的形式有
《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在我国,民事立法确认民事法律行为可采用的形式包括:明示形式和默示形式两大类。
明示形式
所谓明示形式就是行为人用积极的、直接的、明确的方式表达其内部意思于外部,具体包括用言语进行表达内心意思的口头形式;用文字表达内心意思的书面形式及其他形式,所谓其他形式具体可表现为视听资料形式和须经特定主管机关履行特定手续的特殊书面形式,诸如公证、审核批准、登记等。
(1)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行为人通过言语表达其内心意思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诸如当事人之间当面交谈、电话联系等。口头形式是社会公众在社会生活中广泛适用于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其优点是快捷、迅速,但是,因其缺乏客观记载,在发生纠纷时难于取证,所以,口头形式大多用于即时清结的小额交易行为,而金额较大的、非即时清结的民事法律行为,则不宜采用口头形式。
(2)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行为人以文字符号为表达内心意思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书面形式的优点是通过文字符号将行为人所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客观地记载于一定的载体上,成为确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依据,有利于防止民事活动中的异议和便于民事纠纷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条的规定,(订立合同的)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其他形式
①视听资料,就是行为人通过录音、录像等所反映的声音和形象以及电子计算机所储存的资料表现民事法律行为内容的形式。
②公证就是由公证机关对于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予以审查并加以证明的方式。公证的作用仅仅是证明民事法律行为上真实的和合法的。当发生争议时,经过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最强的证据力,当事人不得以其他形式的证据否认公证的效力。应当强调的是,我国法律行为未经公证的,并不影响其法律效力。
③审核批准就是指依法必须经有关主管机关审核批准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④登记形式就是指依法必须向有关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才能生效的形式。在我国,基于不动产的公信原则。与不动产(如房屋、土地、交通工具等)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都依法要办理登记。这是此类民事法律行为的必备形式。
默示形式
默示形式是指不依赖语言或文字等明示形式,而通过某种事实即可推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形式。行为人虽然并没有作出明示的意思表示,但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认定行为人的某种客观事实状态就是表达同意进行民事活动的意思。
法律对民事法律行为的默示形式是有严格限定的。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认定行为人以默示的形式表示其意思,例如,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沉默形式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民事法律行为的四种类型
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合同、侵权、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四种类型。
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最常见类型,通常是双方自愿以达成协议的方式来规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侵权是指在不属于合同关系下,一方通过过错或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下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不当得利是指一个人在没有依法享有权益的情况下,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了财产利益,而另一方面则因此遭受了相应的损失,这种情况下被获利人需要以一定方式归还获得的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是指一方非法占有另一方财物,并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对该财物进行管理、保管等行为。这种情况下,无因管理人需要按照侵权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具体操作中,对于合同方面的问题,我们需要了解不同类型合同的特点和内容,并注意签订合同时需要遵守的法律要求。例如,在劳动合同中,雇主需要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双方需要明确租金、押金和维修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对于侵权行为,我们需要了解侵权的种类和特点,并能够采取不同方式进行维权。例如,在知识产权侵权方面,可以通过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等方式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在网络侵权方面,可以通过报案或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个人或企业的利益。
在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方面,我们需要了解这些概念的含义和适用条件,并能够针对不同情形进行正确处理。例如,在不当得利方面,需要判断其是否是因自己的原因而获得的利益,如果是,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在无因管理方面,需要了解其适用范围,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适的措施。
总之,在民事法律行为方面,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了解和学习,以确保自己能够熟练掌握相关知识,并且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能够正确处理各种民事纠纷,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有哪几种
法律主观:
我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一般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以及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特殊形式。各形式均可以构成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哪些
在我国的法律中,一般而言,只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就可以独立实施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民事行为时,要经监护人的追认,该民事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的,那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哪些呢,接下来为您解答。
一、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1、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需要一方还是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其可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2、根据其是否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
3、根据其行为是否需要当事人支付对价(互为对价,但是非为要求等价性),民事法律行为就可以分为: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
4、依据其行为生效是否以标的物的交付为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诺成行为和实践行为。诺成行为自当事人达成合意时成立,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为履行其义务;而实践性行为自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时成立,交付标的物为行为成立的要件。
5、根据其相互间的关系,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主行为和从行为。从行为依赖于主行为。
6、根据行为人实施行为所要发生法律后果的性质,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财产行为和人身行为。
此外还有一些学者主张的分类,包括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双务行为和单务行为,等等。
二、法律行为成立的共通要件
这是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皆有的要件。因我国民法通则仅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即有效)要件,没有对成立要件作出明确规定,而后公布的合同法对两者稍做了区分,所以,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可以概括为:
1、有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的共通要件因单方行为和双方行为而有不同。在单方法律行为,当事人意思表示完成,法律行为即告成立;在双方法律行为,相互意思表示一致时法律行为方告成立。
2、标的须确定并且可能。标的确定,指关于标的表示须达到能被具体认定的程度。例如,买卖的价金以及委任的授权事项等,须能确定。认定标的确定与否的时点,通常为行为成立时。标的可能,指标的在客观上须具有实现的现实性。
三、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特别要件
这是指法律对某些法律行为的特别要求,不是所有的法律行为皆有的要件。
1、在有因行为,原因欠缺法律行为不成立,原因就成了特别要件:
2、在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物之交付就是特殊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在交付完成前不成立。
法律行为成立的效力
法律行为的成立,表意人必须受意思表示的约束,不得擅自变更和撤回。法律行为成立的效力就是意思表示的成立效力。
以上便是为大家带来的有关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哪些以及与之相关的一些内容,在实际的生活中,民事行为与我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多了解一些准时没错的。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什么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什么形式介绍如下: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要件指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也可以采用特定形式。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行为人没有明确表示自己的意志和愿望,但法律认为可以从他的行为中推断出他的意志和愿望,这种形式叫默示形式。
它包含下面几种形式:1、推定行为。2、沉默:行为人以不作为方式所作的意思表示,或说他人根据行为人的沉默推定他具有某种意思。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按照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进行规定,如果说个人的民事行为是属于违法的,那么国家法律是会进行约束的,个人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进行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什么形式
法律主观:
一、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哪些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 可以采取的形式有:
1.明示形式。即行为人用积极的、直接的、明确的方式表达其内部意思于外部,具体包括用言语进行表达内心意思的口头形式;用文字表达内心意思的书面形式及其他形式,所谓其他形式具体可表现为视听资料形式和须经特定主管机关履行特定手续的特殊书面形式,诸如公证、审核批准、登记等。
2.默示形式。即不依赖语言或文字等明示形式,而通过某种事实即可推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形式。
二、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后果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后果如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方行为(即 合同 行为)。
2. 无权代理 行为。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被代理人事后追认的,则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反之,被代理人事后不追认的,该行为自始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3.无权处分行为,指无处分权人与相对人所为的处分他人的物品或权利的行为等等。
三、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民事法律行为有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多方法律行为、有偿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诺成性法律行为、实践性法律行为等等。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有关民事法律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是单方意思,也可以是多方意思,如果一致,表示成立,民事法律行为可以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可以采用特定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
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多方行为、财产行为、身份行为、有偿行为、无偿行为等。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根据民事法律规定,个人或组织在民事关系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和行动。下面将从法律主体、意思表示和法律效力等方面介绍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主体
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其中,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法人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机构;其他组织则包括社会团体、非营利组织等。
意思表示
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可以通过口头、书面、电子化方式等进行。例如,签订合同、发表声明、提出起诉等都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范畴。
在进行意思表示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自愿原则:民事法律行为必须是自愿的,任何形式的强迫或欺诈等都是无效的。
诚信原则:当事人必须按照诚信原则进行意思表示,不得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
双方意思一致原则: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双方意思一致的,否则无效。
规定形式原则: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律规定要采用书面形式或公证等特定形式进行意思表示。
法律效力
民事法律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即当事人采取相应行动后能够产生约束力和效力。具体地说,民事法律行为可以产生以下效力:
记名债权:指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其名下的债权,如房屋所有权、专利权等。
动产转移:指出售、赠与或继承等方式转移动产的所有权。
合同:指当事人通过意思表示达成的协议。合同一旦生效,当事人就必须履行其约定的义务。
诉讼程序:当事人之间因某种权益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寻求合法解决办法。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行为也构成了民事法律行为。
总之,民事法律行为是个人或组织在民事关系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和行动。在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时,当事人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和相关原则,以保障其自身权益。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有哪几种
法律分析:一、明示形式:行为人以明确的表示表达了自己的意志和愿望,称为明示形式,它包含下面几种:1、口头形式。2、书面形式。3、公证形式。4、登记形式。二、默示形式:行为人没有明确表示自己的意志和愿望,但法律认可他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哪种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法律分析】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达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实行为;同时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以适法性为特征,不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为。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我国法律称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根据不同标准可以有多种分类:根据是否必须采取法定形式分为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根据生效是否应完成交付分为诺成行为和实践行为;根据当事人是否支付对价分为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根据参与民事行为是一方还是多方,又可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