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怎么办
合同未约定管辖法院怎么办
法律主观:
合同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支持尊重当事人的约定,如果未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来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法律主观:
合同履行地管辖法院的确定方法是:合同中有约定的从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争议为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约定管辖法院时需注意:不能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一般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怎么办
法律主观:
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纠纷中,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事后又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的规定,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合同未约定管辖法院的怎么办
法律分析:合同约定管辖法院不明,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法院。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合同没有约定管辖 去哪个法院起诉
一、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未做约定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做约定的,应当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未约定合同履行地怎么办
(一)依据担保设立的原意,是为了给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提供保证。如果主债务人履行了债务,那么主债权就得以实现,保证的设立就没有发挥实际作用;如果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才由保证人来代替主债务人来向债权人履行。这正表现了保证合同的附属性,即保证人是第二位的债务人。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履行的标的是金钱的,接受履行的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而保证合同一般是借款合同和买卖合同的从合同,保证人所保证的就是主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履行的标的就是一定数额的金钱,因此保证合同的履行地就是债权人所在地。
(二)如果保证合同所保证的主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保证人代为履行,就履行本身也就构成保证合同的履行内容,而履行的标的一般是一定数额的金钱。这本身也是一个合同关系,因此应该受民法典的约束。依据民法典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保证合同的履行地仍然是债权人所在地。
(三)将保证合同的履行地确定在债权人所在地,便于债权人行使权利,符合保证合同设立的原意,有利于督促保证人和主债务人履行债务,从而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繁荣。
总上所述,我们认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地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确定为债权人住所地为宜。
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未做约定应由哪个法院管辖?在遇到了合同纠纷而要起诉的时候,最好是先找个律师,律师会为当事人处理好合同起诉地等问题。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未做约定要提前诉讼,遇到难题可以找在线律师解决。
合同未约定法院管辖,怎样处理?(各类合同)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话,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要约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对于合同案件,是按照标的多少确定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还是中级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具体的数额划分要参照相应的标准。如你的标的额达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数字,如你们在合同中约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就是违背了级别管辖。
协议管辖,是指法律允许双方当事人可用书面协议约定案件的管辖法院,又称约定管辖或合意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我国国内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制度的具体规定是:
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第一审的合同纠纷诉讼;
2.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用合同条款或其他书面形式,就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法院达成协议;
3.当事人只能在合同的双方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五个地方所在法院中,协议选择其中一个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
4.协议管辖不得违反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专门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专属管辖是强制性最大的一种售辖,具有排他性,既排除当事人用协议方式变更专属管辖,又排除法院用指定管辖的形式变更专属管辖。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我国专属管辖的案件有以下三种:
1.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继承遗产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约定不明确怎么办
一、 合同纠纷 管辖 法院约定不明确怎么办? 合同 约定管辖 权不明确,就按法定的法院管辖。在签订了合同之后,有可能会和对方产生一些合同上的纠纷,这些纠纷问题如果比较小的话,可以双方解决,如果比较大的话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 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 民事诉讼法 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民诉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 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 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 财产租赁合同 、 融资租赁合同 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 买卖合同 ,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法院该管辖的范围但没有明确的话,是可以去找法定的法院进行管辖的,比如向其中一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之前准备自己所需要的内容的 起诉书 。被告所住的地方或者合同履行地方的人民法院是最直接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