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需要哪些手续啊
2024离婚需要些什么手续和证件
离婚都需要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
离婚都需要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自愿离婚的,应当携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离婚协议等材料和证件,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双方即可领取离婚证。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的证明:
(1)双方婚前有何个人财产,如有,提供有关财产的品名、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及价值,购买时间、财产的存放地点等。
(2)共同财产需提供的证据同个人财产。
(3)双方有无共同购置的私有房产,如有,提供房屋座落的地点、门牌号、间数、朝向、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现在的使用状况、房屋的价值。
(4)有无共同存款、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如有,需提供存款的账号、户名、金额存入储蓄所名称及地址,是定期还是活期的有关情况,存单现由谁持有。
(5)现金情况:人民币、港币、外币,提供具体的数额,由谁掌握等证据。
(6)提供合伙入股、个人经营等财务状况的证据。
(7)债权:债权的数额等义务人的情况。
(8)债务:提供有关证据。
(9)双方经济收入状况(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离婚需要拿什么手续和证件
法律主观:
一、离婚需要带的证件如下:
1、双方协议离婚的,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2、若双方进行诉讼离婚程序,则需要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及其他相关证据。
二、协议离婚的手续:
1、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
3、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申请发给结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6、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诉讼离婚的手续: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调解;
8、开庭;
9、判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解答
离婚证办理要如下手续:
1、夫妻双方订立书面协议;
2、夫妻双方携带本人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户口本、身份证、离婚协议等材料,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材料;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
4、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手续怎么办理流程需要什么资料
离婚手续办理需要以下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要准备哪些材料
1、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要准备以下材料: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离婚起诉程序是什么
离婚起诉程序有以下五点:
1、想要离婚的一方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受理立案;
3、立案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法定期限内答辩;
4、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5、法院作出判决。
三、登记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登记离婚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必须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离婚手续需要什么资料
离婚手续需要的资料如下:
1、如果是协议离婚: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2、如果是诉讼离婚: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都需要带什么证件
离婚需要携带以下证件:
1、身份证:离婚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如护照等。
2、户口簿:离婚双方需要携带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3、结婚证:离婚双方需要携带结婚证及其复印件。
4、离婚协议书:如果双方已经达成离婚协议,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及其复印件。
5、财产清单:如果离婚双方需要进行财产分割,需要携带财产清单及其复印件。
离婚的流程: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经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协议内容包括离婚的原因、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并由律师审核确认后,可以向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当夫妻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或者协议内容无法得到履行时,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申请离婚。申请人需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法院会对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3、调解离婚:夫妻双方可以向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离婚调解。调解员会对双方进行调解,并尽力协调双方的关系。如果调解成功,双方可以签署离婚协议,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法院可能对证件要求略有不同,具体要求需要根据当地法院的规定而定。提前了解当地法院的相关规定,可以准备充分的证件材料,避免出现因证件不齐导致的不必要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需要带什么材料?
俗话说得好“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婚姻在我们的人生之中扮演着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但不是所有人的婚姻都美满幸福,有些人的婚姻可能也充满了坎坷。由于生活习惯及三观的不同,很多夫妻在人生的旅途中走到一半便产生了准备放弃的念头,在这时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无疑是一种最好的选择。大家都知道在民政局结婚的时候需要不少材料,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又需要带哪些资料呢?
1. 户口本
首先不得不提的便是户口本了,在结婚的时候就用到了这种材料,户口本是用来证明一个家庭的家庭成员状况。结婚就意味着这个家庭迎来了新的成员,户口本上的名字也就多了一个,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名字也要从户口本上进行划掉。
2. 身份证
在当今的社会而言,无论走到哪里身份证大多数人几乎都会随身携带,没有了身份证将会变得寸步难行。比如说去火车站乘车去宾馆住宿,都需要用身份证来登记个人信息,所以在民政局身份证也是必须携带的,夫妻双方都应携带。
3. 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
与离婚证相对应的一个证件就是结婚证,离婚的时候去民政局登记也必须将结婚证携带上,在办理离婚的过程中肯定用得上。值得一提的是,夫妻双方离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并不是简简单单就可以解决的,其中涉及到很多问题,比如说夫妻双方的财产分配,子女的抚养问题等等。如果在离婚时夫妻双方没有将这些问题妥善的解决掉,那么日后一定会产生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从而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困扰。
为了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就产生了离婚协议书这种材料,离婚协议书上将离婚可能产生的各种问题都清晰明了的写在纸上,需要夫妻双方都进行签名,这也是对离婚者的一个保障,具有着非常重要的法律意义。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后,两个人的婚姻才意味着真正的结束。
4. 夫妻双方证件照
在日常生活中签订一些重要材料的时候都需要用到证件照,离婚的时候也不例外,证件照的要求以及尺寸一定要提前向当地的民政局进行了解,证件照的作用还是蛮大的。
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路要走,既然这一段婚姻过得并不幸福,不妨尝试着下一段人生。但是离婚毕竟是人生大事,夫妻双方都应该考虑好可能带来的影响以及日后会面临的问题,尤其是更要多多考虑一些子女的感受,要适当的顾及一下孩子们的情绪,这样才算是有备无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