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居民出生日期变更注意事项有什么
身份证出生日期错了怎么改
法律分析: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和出生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更改申请,并填写《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
法律依据:
一、《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身份证和户口本出生日期不一样有什么影响
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跟户口簿出生日期有所不同,是需要到户籍部门进行咨询的,一般情况下居民出生日期更改是会直接影响到身份证号码更改的,若身份证号码和户口簿号码一样只是出生日期不同,考虑还是居民身份证办理时候信息错误。
变更户口本出生日期所需提交材料:
1、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的《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和申请更正出生日期的书面报告;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或以前的户口证件、档案等权威原始凭据;
4、国有单位人员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对年龄认定的证明和人事档案(招工、应征入伍登记表);非公职人员由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对年龄认定的证明和人事档案;无职业人员出具无职业证明(含待业证、失业证、下岗证);
5、未成年人提供原始的出生医学记录(包括出生证明、出生时医院病历档案证明等);
6、待业、务农的,提供所在村(居)委同意变更的证明(在《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
7、差错前户籍管理机关证明(包括原始常住人口登记表、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登记表、居民身份证等)。
综上所述,到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报市级公安机关批准后修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改出生日期需要什么手续
先变更户口薄出生日期,然后带上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补办即出生日期变更。
办理条件: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理由充分的。
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和申请更正出生日期的书面报告。(均收原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或以前的户口证件、档案等权威原始凭据。(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从业于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的,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入学(入托)的,提供学校(幼儿园)同意变更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待业、务农的,提供所在村(居)委同意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办理流程:
1、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审批手续,受理窗口为派出所的应同时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受理地户籍窗口凭公安分局户政中队的批件当场办理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出生日期可以改吗
户口本出生日期可以改。
公民出生日期涉及公民权利、义务、责任、劳动、保险、身份证号码等,关系重大,且历年人口普查均予核对,原则上不予更改。情况特殊,有正当理由确实需要更改,应当具备以下材料: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未满18周岁的,由其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2、出具出生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户籍档案资料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等原始凭据;
3、有工作单位的,必须有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档案证明;
4、责任区民警实地调查核实后认定理由正当的,经派出所审核,纸质材料和网上同时报县(区)公安局审批。金安、裕安、开发区分局需报市公安局审批。
更改年龄前置条件及要求:
1、公民的出生日期,不能更改。2013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一律不得变更年龄。2013年6月1日前出生的,确因出生日期有错需更正的,应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办证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予以更正;
2、出生日期已更正过一次,再次申请更正出生日期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
3、干部的出生日期不得变更。
综上所述,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错了是可以改的。公民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实际出生日期确实不一致的,凭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证明出生日期确属错误的相关凭证材料、本人户口身份证件,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更正出生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