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原则有哪些(买卖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24
530
违约损害赔偿的原则法律主观:一、违约 损害赔偿 的赔偿原则违约损害赔偿:就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假如在迟延履行期间,货物价格不断波动,在某一时间达到高峰,既高于合同价又高于履行时的价格,买方如能证明这一点,就可以以这一最高价格为基点计算损失额,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合同标的物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
特邀律师
姚平律师
婚姻家事部负责人、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专家律师、杂志《方圆律政》特邀嘉宾、《家和律师说家事》主编、著名婚姻和解专家律师、金牌财富规划师、多个知名机构优秀讲师、《天赋密码•情感危机化解》、《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公益讲座创始人等。

销售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

销售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卖方不履行。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合同标的物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如果合同标的物的价格是在不断下跌,那么买方就不存在损失赔偿的计算问题。当然,如果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了其他损失或合同订有违约金条款,买方仍可要求赔偿或要求支付违约金;

2、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如果履行地没有市场,难以确定客观的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应当以买方最容易购买替代物的地点的市场价格加上合理的运输费用作为计算损失额的依据;

3、在计算损失额时,还应考虑各种受害人应节省的费用和应减轻的损失。因为违约发生以后受害人负有减轻损失的义务,如果没有尽到这一义务,就应自行承担这一部分损失,从而应将不合理扩大的损失从损失总额中扣除;

4、假如买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将该批货物转卖于他人,并且在该合同签订以后与他人订了转售合同,那么,可以根据转售价与合同之间的差额来计算损失。这是因为,既然买方又与第三者订立了转售合同,那么转售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就是他应该得到的利益。这种利益可能高于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也可能低于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在违约发生以后,买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实际遭受的主观损失,便应该允许买方依此主观计算的方法来相应赔偿;

一般瑕疵履行具体如下:

1、卖方交付时的货物有瑕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标的物能够修理,那么损失赔偿额原则上应按照修理该标的物所需要的合理的修理费来确定。所谓合理,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修理该有瑕疵的货物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即使修理结果并不能达到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违约方也应当支付已经花费的修理费。值得注意的是,在修理期间,因标的物不能使用所造成的损失,也应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2、卖方迟延履行。在卖方迟延交付货物的情况下,如果买方收到了货物,要根据货物应该交付时的市场价格与实际交付的市场价的差额来计算。因为在迟延履行情况下,买方的实际损失是从履行期到实际交付货物期间所遭受的损失。值得注意的是:假如在迟延履行期间,货物价格不断波动,在某一时间达到高峰,既高于合同价又高于履行时的价格,买方如能证明这一点,就可以以这一最高价格为基点计算损失额。

综上所述,销售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违约损害赔偿的原则

法律主观:

一、违约 损害赔偿 的赔偿原则

违约损害赔偿:就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它是合同责任中最常见的形式之一,也是充分保护受害人利益的一种主要的补救方式。从性质上看,违约损害赔偿实际上是法律强制违约当事人给受害人一笔金钱,目的在于弥补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

二、合同违约损害赔偿原则主要有哪些

1、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即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而引起的现实财产的减少,而是应赔偿对方因合同履行而得到的履行利益。这是对受害人利益实行全面的、充分的保护的有效措施。从公平和等价交换原则看,由于违约方的违约而使受害人遭受损害,违约方也应以自己的财产赔偿全部损害。当然,这种赔偿应限制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这里的损失仅指财产损失。也就是说,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还应赔偿可得利益损失,即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损失。

实际损失是现存的损失,可以说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损失,一般也不会产生争议。关键是要掌握可得利益。可得利益是合同履行后债权人可以实现或者取得的收益,它具有以下特点:

(1)未来性。可得利益不是现实的利益,而是一种未来的利益,它必须是经过合同违约方履行后才能获得的利益。

(2)期待性。可得利益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可以预见的利益,可得利益的损失也是合同当事人能够预见到的损失。

(3)一定的现实性。尽管可得利益并非订立合同时就可实际享有的利益,但这种利益并不是臆想的,如果合同违约方不违约,是非违约方可以得到的利益。

2、合理预见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对非违约方的有力保护,但从民法的基本原则出发,应将这种损害赔偿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规定,“赔偿损失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这就是合理预见原则,又叫可预见性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预见的主体是违约方;

(2)预见的时间是合同订立时;

(3)预见的内容是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的范围;④判断违约方能否预见的标准采用主观和客观相结合的标准,即通常以同类型的社会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

3、减轻损害原则。也叫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原则,是指在一方违约并造成损害后,受害人必须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损害的扩大,否则,受害人应对扩大部分的损害负责,违约方此时也有权请求从损害赔偿金额中扣除本可避免的损害部分。也就是将减轻损害作为受害人的一项义务看待,并以此限制违约方的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减轻损害原则的构成要件是:

(1)损害的发生由违约方所致,受害人对此没有过错;

(2)受害人未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害扩大;

(3)受害人的不当行为造成损害扩大。

4、 损益相抵原则。又叫损益同销,是指受害人基于损害发生的同一原因而获得利益时,应将所受利益从所受损害中扣除,以确定 损害赔偿范围 。这是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重要规则。根据这一规则,违约既使受害人遭受了损害,又使受害人获得了利益时,法院应责令违约方赔偿受害人全部损害与受害人所得利益的差额,这是净损失、真实损失,但并不是减轻违约方本应承担的责任。

我国《民法典》都没有规定损益相抵原则,但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 公平原则 ,应承认此原则。具体地说,违约损害赔偿地目的是补偿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并非使受害人反而因此而受益。由于同一违约行为既遭受损失,又获得利益,如不将利益予以扣除,就等于让受害人因违约行为而受益,这是违反违约损害赔偿的本意和目的的。因此,必须采取损益相抵原则。

损益相抵原则的构成要件:

(1)违约损害赔偿之债已经成立。这是前提条件。即只有构成违约损害赔偿之债时,才有必要确定损害赔偿范围,而损益相抵恰恰是限制损害赔偿范围的因素。

(2)违约行为造成了损害和收益。即损害和收益是同一违约行为的不同结果。

5、责任相抵原则。是指按照债权人与债务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确定责任范围。《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是责任相抵原则。同时应明确,在我国合同法理论上,责任相抵是一种形象的说法,不是指当事人的责任抵销,是在确定各自应负的责任基础上确定赔偿责任。

责任相抵原则的构成要件:

(1)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即适用前提是双方当事人都存在违约行为。这是客观要件,只要客观上具有违约行为,而不管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

(2)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当事人双方都违约的情况下,其各自承担与其违约行为相对应的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替代。

6、经营欺诈惩罚性赔偿原则。针对交易中各种严重的欺诈行为,特别是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产生的欺诈行为的严重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 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数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就在法律上确立了经营欺诈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

三、违约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的区别

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都是合同责任的主要方式。前者主要是一种补偿性的责任形式,而后者则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双重属性。所以,损害赔偿通常要与实际损害相结合,而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与实际损害之间并无必要联系。即使在没有损害的情况下,也应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补偿性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债务人还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弥补违约金的不足部分,即违约金可与赔偿损失并用。但在两者并用的情况下,应以受害方的实际损失作为责任的最高限额,即受害方不得获取超过实际损失的补偿。

违约损害赔偿就是没有履行合同,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因此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 违约损害赔偿的赔偿原则 ,什么合同违约损害赔偿以及合同违约损害赔偿原则主要有哪些,还介绍了违约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的区别。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合同违约赔偿损失的计算标准是,如果合同中依法约定了计算标准的,按其约定的标准来赔;如果无约定的,当事人可协商按照因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赔,并需包括合同履行后的预期利益。

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

(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

(3)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

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当事人没有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内容确定违约金计算标准。当事人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予以调整。当事人不同意调整的,人民法院可参照同类型案件违约金的中等标准予以核定。法律未作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以当事人约定标准为准。同时参照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情况及实际损失情况,适当减少或调高。

违约金有以下几种:

1、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2、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一般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原则是什么

法律主观:

一、完全赔偿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 二、完全赔偿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对非违约方的有力保护,但从民法的基本原则出发,应将这种损害赔偿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三、减轻损害原则。也叫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原则,是指在一方违约并造成损害后,受害人必须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损害的扩大,否则,受害人应对扩大部分的损害负责,违约方此时也有权请求从损害赔偿金额中扣除本可避免的损害部分。 四、损益相抵原则。又叫损益同销,是指受害人基于损害发生的同一原因而获得利益时,应将所受利益从所受损害中扣除,以确定损害赔偿范围。 五、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违约 最少赔偿多少

合同法规定违约赔偿的最高限额不会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当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的实际损失也是可以向法院申请适当降低违约金的,如果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远远低于造成的损失也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提高违约金,违约金也是可以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

一、合同法违约赔偿标准是什么?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一般涉及到开发商违约的内容,赔偿的比例就较低。

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合同法违约金过高的一个注解,而不是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

二、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合同法: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当双方签订了合同后任何一方有做出违反合同的行为后,另一方当事人也是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按照规定违约方也是需要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货币作为赔偿金,违约金不仅具有惩罚违约人的作用,同时也是可以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到的损失。

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

关于一般的合同违约的相关赔偿标准如下:

一是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时,先约定好如果一方出现了违约,可以根据到时的违约情况,向另外一方支付具体多少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就因为违约而造成的损失赔偿额来制定计算方法,此违约金带有一定的惩罚性质。

二是在通常情况下来说,合同上所规定的的违约金一般都有一个上限,它的上限是不能超过实际造成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但是如果在一方违约之后,合同里面预定的需要支付的违约金太多或者是太少的话,当事人也是可以请求法院进行一定的减少或增加的。

三是一般计算损失额都是根据履行地的市场价格来作为依据。如果该履行地并没有市场,且难以确定相对客观的市场价格的情况之下,通常按照买方在市场中最为容易就能买到的替代品的市场价,然后再加上比较合理的运输费用,来作为计算一方损失额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衍生问题:

合同违约金一定要赔吗?

合同违约赔偿金不一定需要支付,这是由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发生之后,并不是只有支付赔偿金这一个解决争议的办法,因为违约责任的实质在于补偿非违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所以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一般是财产性质的,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等。

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一、一般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1、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二、一般合同违约金赔偿原则是什么

1、完全赔偿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具有以下特点:

(1)未来性。可得利益不是现实的利益,而是一种未来的利益,它必须是经过合同违约方履行后才能获得的利益;

(2)期待性。可得利益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可以预见的利益,可得利益的损失也是合同当事人能够预见到的损失;

(3)一定的现实性。尽管可得利益并非订立合同时就可实际

不履行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

我们在进行各种民事行为的时候都和法律相关,谨慎的人会签订合同保障自己的利益,如果签订了合同的双方有人违约的话,是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的。接下来为大家带来不履行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一、不履行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合同违约的责任形式

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

2、采取补救措施,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即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

4、定金责任,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也可以表现为一定价值的财物。

三、合同不还违约金的后果

违反合同约定,要承担违约后果,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在现在的社会违约情况非常常见,但是归责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里面是有违约条款,一旦签约之后其中一方有违约的行为,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自己违约金,如果是不可规则的应该解除合同。

经济合同法违约赔偿

违约金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

⑴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

(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

(3)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

违约行为是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由于违约所指向的义务不同,违约行为也呈现多种形态。对于违约行为形态的划分,各国并无统一标准,不同法系乃至同一法系的不同国家,由于受社会经济状况、历史发展、法律传统等诸因素的影响,对违约形态的分类也不相同。总体而言,大陆法比英美法更注重违约形态的抽象划分,而英美法则更注重违约形态的实际用途和效果。我国合同法借鉴两大法系的划分经验,结合经济发展的特点和违约行为的现状,规定二类违约形态。

1.违约金计算公式:应支付的违约金=违约价金×违约比例或=违约金额×每天提取比例×迟交天数

2.支付赔偿金: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由于一方违约并给对方造成损失,如果支付违约金后仍然不能弥补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时,还应补偿其不足部分。

3.返还定金:定金既是证明合同成立保证合同履行的担保形式,又是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

4.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在承担经济责任后,无论是支付违约金还是支付赔偿金,都不能代替经济合同的履行。

5.支付保管费、保养费:修理的物品等,应向对方支付保管费、保养费。

6.偿付多支的运杂费用:在货物运输合同中,供方错发到货地点或需方错填或临时变更收货地点,均属违约行为,应承担多支付的运杂费用。

7.信贷制裁:信贷制裁是指在借款合同中,当借款方不能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时,金融机关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加付利息、提前收回一部或全部贷款的一种制裁措施。这种制裁只能由贷款的专业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国家金融机构行使。

8.价格制裁: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按照法条规定:"执行国家订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国家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执行浮动价、议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这里所指"逾期交货"、"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都是由当事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所致。如果不是由于当事人的主观过错,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外因所致,则不应采用价格制裁的方法。

9.单方有权解除合同:单方直接宣布解除经济合同的方法是法律赋予受害方当事人的一种特殊权利。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从严掌握。只有在当事人发生严重违约行为,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合同中违约金过高过低的衡量标准(我国法律规定,合同中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

合作协议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定过高如何界定?违约金约定没有法律规定上限。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减少。一般司法实践中会充分尊重当事人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法院不会主动调整违约金数额。只有在违约一方当事人主张违约金过高申请法院 ...
等 1 位律师回复
2024-01-04 20:28

民法典合同诉讼时效(民法典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

民法典规定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多少年法律主观:按照《民法典》规定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

订立合同应遵循的原则都有什么

订立合同的五大原则法律分析:(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2)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自愿原则 ...
等 1 位律师回复
2024-01-07 15:26

合同违约金的条款有什么规定(合同违约金20%怎么算)

合同违约金的相关规定有什么法律主观:合同违约金 的相关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 违约金 ,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 ...

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民法典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民法典关于合同违约赔偿的规定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一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履行、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等。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损失情况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在民法典中,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对于合同违约赔偿做出了明确规定。该 ...
等 1 位律师回复
2024-01-04 20:09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是百分之多少(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一般多少)

如果没有支付定金,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的,也需要根据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或赔偿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如果约定违约责任的,则不能过高,过高买方有权要求降低比例,具体来说,一般高于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就会被认定为违约金过高,此外,卖 ...
法律百科
101热度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新)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的赔偿金额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赔偿,或者由双方协商确定。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 ...
等 1 位律师回复
2024-01-12 17:57

合同没写违约金对方违约该怎么处理(合同没写违约金对方违约该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 ...
法律百科
953热度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股权转让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股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法律主观:股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主要包括:1、内部转让的,依法订立书面的转让协议,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即可;2、外部转让的,需要经其他股东同意,并依法进行股权转让的手续。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 ...
等 1 位律师回复
2024-01-12 17:00

一般合同违约金是多少钱(合同的违约金一般在多少)

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 ...

赠与合同公证后可以撤销吗(赠与合同的撤销)

赠与合同公证后的效力是怎样的能撤销吗法律分析:赠与合同公证后的效力:一、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丧失任意撤销权;二、经过公证以后,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产生了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不能撤销, ...
等 1 位律师回复
2024-01-12 17:07

合同没有约定能不能转租(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如何处理)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可以不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在签订转租合同前应当书面告知出租人,否则出租人也可解除租赁合同,第七百一十七条 【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转租期间效力】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 ...

房屋有买卖合同但是没过户在法律上生不生效

房屋买卖合同没过户生效吗法律主观:房屋未过户的买卖合同依然生效,但对房屋仅享有债权,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未办理物权登记导致未进行过户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 ...
等 1 位律师回复
2024-01-12 16:47

租房合同一般是签几年(租房合同法律咨询)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签订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项1、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 ...
法律百科
684热度

劳动合同的期限都有哪几种(劳动合同期限一般签多少年)

我国劳动合同期限分为三类法律主观: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希望能对大家有 ...
等 1 位律师回复
2024-01-04 19:44

派遣合同不干了是否要支付违约金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 ...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金要如何计算(买卖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民法典买卖合同违约赔偿金如何计算?法律分析:民法典规定,买卖合同违约的,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计算损失,没有约定的,造成的损失一般是依据实造成的损失计算,如果有预期收益的,可以加上预期收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等 1 位律师回复
2023-12-28 11:16

合同公证的效力是什么呢(买卖合同公证的效力)

相关法律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同时和两家公司签合同是否违法

同时跟2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法律主观:同时和两家公司签合同违法,同一个劳动者不可以同时和两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牵扯到商业机密等问题,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等 1 位律师回复
2024-01-12 16:51

商场违约一般赔偿标准(合同上写了违约金就一定要付吗)

商场违约的,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赔偿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商场倒闭已购未发货怎么赔偿1、法律规定卖家不发货可以发起投诉,然后要求对方进行赔偿,违背发 ...
法律百科
668热度

房屋买卖违约金怎么赔偿(房屋买卖违约金赔偿标准)

房屋买卖中卖方违约怎么办?根据《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
等 1 位律师回复
2023-12-27 15:40

一般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原则有哪些(买卖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

违约损害赔偿的原则法律主观:一、违约 损害赔偿 的赔偿原则违约损害赔偿:就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假如在迟延履行期间,货物价格不断波动,在某一时间达 ...
法律百科
530热度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哪个好)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法律分析: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在于:1.二者的主体的资格不一样。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只能是法人或组织,另一方为个人,务工合同主体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是法人,组织,公民;2.主体的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务合同只存 ...
等 1 位律师回复
2024-01-12 16:57

合同解除权的法定行使期限一般多长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 ...

买卖合同逾期付款利息法律规定(买卖合同逾期付款利息法律规定 民法典 判例)

在买卖合同中拖欠货款能否主张利息法律分析:买卖合同拖欠货款可以主张利息。合同中月约定的,按照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一定上浮比例来主张利息。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 ...
等 1 位律师回复
2024-01-12 17:11

二手房签了买卖合同以后反悔了应该怎么办

审判实践中,按照上海市高级人民的司法文件,区别不同的情形分别处理:一是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仅为卖方一人的,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买方有理由相信卖方系房屋的完全权利人,其与卖方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只要符合善意取得 ...
法律百科
135热度

租赁合同不见了应该怎么办(商铺租赁合同不见了怎么办)

租房的租赁合同不见了怎么办法律分析:一、如果是在中介租的房子一般中介有合同备份,可以在中介复印一份。如果他们拒绝的,如果承租人对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即租金的数额、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租期,是了解的话,租赁合同丢失影响不大。承租人 ...
等 1 位律师回复
2024-01-12 16:53

工程合同文本中规定的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但是,如果是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那么就应该按照合同 ...
法律百科
534热度

违约金约定的过高或者低于损失时怎么去处理

违约金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怎么理解违约金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的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而可以要求予以调整)。约定违约金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1、违约金的形式,违约金的形式包括约定具体的违约金数额和违约赔偿损失的计算方式两种;2、 ...
等 1 位律师回复
2024-01-12 16:53

买卖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买卖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上限)

2.依法判令被告易某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46048.10元,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购房者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 ...
姚平律师
预约律师 立即咨询
私密畅聊
1小时
立即咨询
预约律师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