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均由法律直接规定)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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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法律主观:(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民法典》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在性质上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也是一样的,是法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是法人能够以自己的意思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我国明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它不仅仅局限与我们自然人中。但是法人不同于自然人,为了正确的处理公司法人之间的纠纷,我们需要正确理解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及其具体的适用范围。民事行为能力,就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独立的行为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

法律主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法人,其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其民事行为能力伴随着民事权利能力的产生而同时产生;法人终止时,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同时消灭。,(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有以下三方面限制:,1、性质上的限制。基于自然人的天然属性而专属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内容,法人均不能享有。例如身体权、健康权、隐私权、继承权、扶养请求权、婚姻自主权等,法人因自然属性无法享有。,2、法律上的限制。为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和保护交易安全,某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受法律的直接限制。,3、目的事业的限制。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以其目的事业为限,在以登记设立的法人,该范围以登记为准。,法人代表的风险是,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的是公司,公司名誉和利益的受损可能会损害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名誉和形象。法人代表的好处是,其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后果由公司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民法典》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在性质上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样,是法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是法人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在性质上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也是一样的,是法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是法人能够以自己的意思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通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机构或者代理人来实现的。,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取决于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有关部门对法人设立等的审查批准,不同法人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的范围是不同的。一般来说,法人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范围就是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范围。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在范围上是一致的。,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与自然人有很大不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普遍、一致和平等的,自然人的权利能力通常没有多大差别,基本上是相同的,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大小、范围,取决于成立的宗旨和任务,差别可能是很大的。某些民事权利能力只有自然人才能享有,如婚姻、收养、继承等,而某些民事权利能力只有法人才能享有,如烟草、黄金等只有法人才能经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 【法人的定义及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法人在什么范围内享有民事权利

法律主观: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法律分析: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独立享受诉讼权利,也能够独立承担责任,偿还债务。具体而言,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法人,其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其民事行为能力伴随着民事权利能力的产生而同时产生,法人终止时,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同时消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法人的民事能力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一、法人民事权利能力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人作为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活动家的前提,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不是自然能力,而是法律所赋予的一种资格。

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以自己的意思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三、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是指法人在自己权利能力的范围内,对于自己所为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法人享有的基本权利

法律主观:

一、法人享有哪些民事权利

根据民法典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二、民事权利内容

财产权与人身权

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钱来衡量其价值,一般不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主要需以非财产的方式予以救济。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分权。

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支配权的特点主要在于:第一,权利人可直接支配权利客体,以满足其利益需要,如房屋所有人可以直接占有使用房屋;第二,具有排他性,权利人可禁止他人妨碍其对客体的支配。

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如买卖合同的出卖人请求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权利。请求权的主要特点在于权利人不能直接取得作为权利内容的利益,须通过义务人的行为间接取得。请求权是由一定的基础权利派生的权利。如出卖人请求支付价款的请求权是基于其债权产生的,所有人在其财物为他人非法占有时有请求占有人返还的权利是基于所有权产生的。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仅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的作用在于对抗请求权,又可分为一时抗辩权和永久抗辩权。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绝对权与相对权

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

绝对权的主要特点在于,权利人可任何人主张权利,权利人不须借助义务人的行为就可实现其权利。绝对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人享有的权利即为绝对权。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都为绝对权。

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其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即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相对权的主要特点在于,权利人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人主张权利,须借助义务人行为的介入才能实现其权利。相对权是相对法律关系中权利人享有的权利。债权为典型的相对权。

主权利与从权利

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

主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不依赖另一权利可独立存在的权利;从权利则是指两项在关联的权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权利制约的权利。如一债权人享有担保权,该债权人享有的债权为主权利,其享有的担保权就是从权利。

原权与救济权

根据相互间是否具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原权与救济权。

原权为基础权利,是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救济权是由原权派生的,为在原权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现实危险而发生的权利,是保护性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如某甲的房屋被乙侵占,甲要求乙返还房屋的权利属于救济权,甲对其房屋享有的所有权属于原权。

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民事权利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专属权,是指无移转性,权利人一般不能转让,也不能依继承程序转移的权利。人身权就属于专属权。非专属权,是指具有移转性,权利人可以转让,也可依继承程序移转的权利。

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又称为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赋予那些已经达到一定年龄但尚未成年和虽已成年但精神不健全,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后果的公民所享有的可以从事与自己的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善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的能力。对享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九条著作权人包括:(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法人的经营范围和权利能力

法律主观:

法人的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法人参与经济活动时,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资格,包括名称权、 商标权 、名誉权、标记权等,能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 。法人的行为能力是指按照自己的意志参与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能力。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有哪些

法律分析: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法人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它不仅仅局限与我们自然人中。但是法人不同于自然人,为了正确的处理公司法人之间的纠纷,我们需要正确理解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及其具体的适用范围。那么民法典法人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资料。

一、民法典法人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1、根据民法典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 【法人的定义】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二、民事权利内容

(1)财产权与人身权

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钱来衡量其价值,一般不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主要需以非财产的方式予以救济。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分权。

(2)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支配权的特点主要在于:第一,权利人可直接支配权利客体,以满足其利益需要,如房屋所有人可以直接占有使用房屋;第二,具有排他性,权利人可禁止他人妨碍其对客体的支配。

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如买卖合同的出卖人请求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权利。请求权的主要特点在于权利人不能直接取得作为权利内容的利益,须通过义务人的行为间接取得。请求权是由一定的基础权利派生的权利。如出卖人请求支付价款的请求权是基于其债权产生的,所有人在其财物为他人非法占有时有请求占有人返还的权利是基于所有权产生的。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仅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的作用在于对抗请求权,又可分为一时抗辩权和永久抗辩权。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3)绝对权与相对权

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

绝对权的主要特点在于,权利人可任何人主张权利,权利人不须借助义务人的行为就可实现其权利。绝对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人享有的权利即为绝对权。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都为绝对权。

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其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即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相对权的主要特点在于,权利人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人主张权利,须借助义务人行为的介入才能实现其权利。相对权是相对法律关系中权利人享有的权利。债权为典型的相对权。

(4)主权利与从权利

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

主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不依赖另一权利可独立存在的权利;从权利则是指两项在关联的权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权利制约的权利。如一债权人享有担保权,该债权人享有的债权为主权利,其享有的担保权就是从权利。

(5)原权与救济权

根据相互间是否具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原权与救济权。

原权为基础权利,是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救济权是由原权派生的,为在原权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现实危险而发生的权利,是保护性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如某甲的房屋被乙侵占,甲要求乙返还房屋的权利属于救济权,甲对其房屋享有的所有权属于原权。

(6)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民事权利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专属权,是指无移转性,权利人一般不能转让,也不能依继承程序转移的权利。人身权就属于专属权。非专属权,是指具有移转性,权利人可以转让,也可依继承程序移转的权利。

综上所诉,法人是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它不具有身份能力,只具有财产能力。法人为服务与自然人而设立,故而再性质、法律、目的事业三方面其民事权利能力范围都有所限制。故而日常生活需要依托法人身份时,应当正确理解运用法人的权利能力。有问题请联系。

谈下民事权利

这个问题有点大了,我随便解释一下给你听。

首先区分民事权利和民事能力

民事权利是:从人一出生便具备的,一直到死亡才结束。主要包括人身权(姓名权、人身自由权等等)和财产权(财产权往往又受到下面民事行为能力的制约)

法人的民事能力包括:

一、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就是法人作为民事主体所具有的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并且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法人的权利能力受到以下限制:

1.法人性质的限制。尽管法人与自然人一样,都是独立的民事权利主体,但专属自然人的某些权利能力的内容,如继承权利、接受扶养的权利等,法人不可能享有。

2.法律、法规的限制。法人的 民事权利能力依法受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限制。如《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成为其他公司的 无限责任股东。

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法人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是国家赋予社会组织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或资格。

关于法人有无行为能力的问题,有不同见解。持法人拟制说者认为,法人是法律的拟制物,没有意思能力,也没有行为能力,法人所为民事行为是通过代理人来实现的。持法人实在说者认为,法人是社会的实在物,也有意思能力,并具有行为能力,法人是通过自己的机关实现其意思,参加各项民事活动的。我国就法人本质采法人实在说,因此《民法通则》第36条明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

1.法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终止。

当法人具备相应的成立条件,并经由设立程序取得法人资格后,即开始享有权利能力,也同时开始具备行为能力。当法人被撤销或解散时,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都随之终止。而自然人从出生之时起即享有权利能力,但行为能力则是要达到一定年龄并且精神健康方可完全具备。自然人的权利能力要到其死亡时才终止,但行为能力却有可能在此之前因精神失常而暂 时中止。

2.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通常是由自己来实现,法人则不同,法人的行为能力通常是由法人的机关或者法人机关委托的代理人来实现。法人机关的行为,视同法人的行为。法人机关还可以委托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法人的代理人,以法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学界一直有观点认为,法人与自然人在行为能力方面还有一重大区别,那就是法人的行为能力受到了法人目的范围的限制。这一见解引出了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即:法人的目的范围 对法人活动限制的法律效力究竟是什么?

一为权利能力限制说。该说认为,法人的目的范围对于法人活动的限制,是对于法人权利能力的限制。就此说,因对法人本质理解的差异,理由上又有不同。基于法人实在说的权利能力限制说 认为,法人的权利能力范围与行为能力范围是一致的,因此,法人的目的范围,对于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一体构成限制。基于法人拟制说的权利能力说认为,由于法人仅具权利 能力,故目的范围只可能是对于法人权利能力的限制。

二为行为能力限制说。该说认为,法人的权利能力仅受其性质及法律、法规的限制。法人的目的范围,属于对法人行为能力的限制。

三为代表权限制说。该说认为,法人的目的,不过是划定法人机关的对外代表权的范围。

四为内部责任说。该说认为法人的目的,不过决定法人机关在法人内部的责 任。

由于就目的范围对于法人活动限制的法律效力,见解上的差异将直接影响到法人目的外行为 的效力,因此不可不察。就此问题,应区分不同类别的法人来具体判断。就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而言,其法人资格的赋予,仅在其作为民事主体的背景下具有意义,并无所谓目的范围限制问题。所谓目的范围对于法人活动限制的性质问题,仅是针对企业法人而言。考虑到在我国,法人登记并非登记法人的目的,而是登记法人的经营范围,因而该问题在我国相应地就可以转化为企业法人的经 营范围对于企业经营活动限制的性质问题。那么,究竟应采何种学说?我们认为,应从采不同学说所带来的法律效果的差异上,以及法律制度之间的逻辑关联上,去寻求答案。如采权利能力限制说,就意味着所 有超出经营范围的行为都是无效行为,此时很难保护交易相对人的交易安全,也不利于维护 交易秩序;如采内部责任说,法人超出经营范围的行为,当然有效,将对法人产生非常不利的后果;如采行为能力限制说、代表权限制说,法人超出经营范围的行为仍有生 效可能,一旦法人的权力机关经由经营范围的变更,扩张了法人的经营范围,该行为即成为有效 行为,既保护了交易相对人的利益,维护了交易秩序,又有利于维护法人的利益,应为较佳选择。就行为能力限制说与代表权限制说而言,虽然在法律效果上并无区别,但从我国《合 同法》第50条的规定来看,业已明确采认代表权限制说。【我国《合同法》第50条规 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该条所说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合 同,就包括法定代表人超越法人经营范围订立合同的情形。】以此为认识前提,法人 的行为能力并未受到法人目的范围的限制。

三、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是法人行为能力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指法人据以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资格。

在传统民法上,法人拟制说完全否认法人的责任能力,法人实在说则承认法人的责任能力。我国立法肯定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如《民法通则》第43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第121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5条进一步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 ,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56条规定:"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比照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的 规定,由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承担民事责任。"第152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 职务中,给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机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具有民事责任能力,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中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法人的投资者则仅以出资为限,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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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2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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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7条的规定,欠债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请求履行或者请求支付违约金、利息等,借款人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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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违约金过高过低的衡量标准(我国法律规定,合同中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

合作协议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定过高如何界定?违约金约定没有法律规定上限。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减少。一般司法实践中会充分尊重当事人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法院不会主动调整违约金数额。只有在违约一方当事人主张违约金过高申请法院 ...
2024-01-04 20:28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均由法律直接规定)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法律主观:(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民法典》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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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条款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定金条款的法律规定)

定金合同生效的时间一、定金合同生效的时间1、定金合同在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并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 ...
2024-01-12 17:17

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有哪些)

,结婚条件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结婚当事人本身及双方之间的关系必须符合的条件,包括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后,有决定自己是否结婚和何时结婚的权利,由此可见与我国古代强制早婚的必婚制比较,我国《民法典》实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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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标准是什么(酒驾醉驾标准是什么法律规定的)

什么是酒驾醉驾标准法律主观:酒驾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驾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 ...
2024-01-04 20:10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问题三:法人具有什么样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法律上对个人或法人进行权利和行为约束的概念,问题3:法人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回答三:法人作为一种法律实体,具有适用于其属性的特殊的民事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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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如何确定(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法律规定)

哪些属于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法律主观:属于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有:被继承人依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税款;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发生的未履行的给付财物的债务;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之债的成立而负担的偿还 ...
2024-01-04 19:56

买卖合同逾期付款利息法律规定(买卖合同逾期付款利息法律规定 民法典 判例)

在买卖合同中拖欠货款能否主张利息法律分析:买卖合同拖欠货款可以主张利息。合同中月约定的,按照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一定上浮比例来主张利息。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 ...
2024-01-12 17:11

在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中寻衅滋事取保候审还会收监吗

寻衅滋事罪被取保受害方能要求公安机关收监吗寻衅滋事罪是比较轻的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对于这一类的犯罪嫌疑人是可以取保候审的,只要他对社会没有危害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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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订婚彩礼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是沭阳人在上海,想问一下订婚、毁婚彩礼相关的法律问题,谢谢!订婚彩礼的纠纷处理应当分情况讨论:其一,如果订婚后双方没有产生矛盾,准备结婚,应该按照当地风俗处理彩礼;其二,如果订婚后两人分手,处理办法是: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 ...
2024-01-07 15:17

法律上规定父债子偿吗(法律规定父债子偿吗)

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 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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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抚养费是多少(法律规定的抚养费是多少钱)

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法律规定是多少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 ...
2024-01-04 19:44

商品房退房条件:哪些情况可以无条件退房(商品房退房退款的法律规定)

只要是这4种情况一、购房面积误差过大购房合同对于购房者来说,想必是不陌生的,而在购房合同中往往都会标明房子的面积,如果合同中和产权登记面积与房子的实际面积产生了不符合,此时就要注意了,如果误差绝对值超过3%,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就可以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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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关于监护人的法律规定)

法律监护人的规定法律主观: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被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担任监护人,但是须经未 ...
2024-01-04 19:31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按现在的工资吗(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法律规定)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未约定工资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工资基数,并按照1倍或2倍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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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延履行利息规定(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法律规定)

迟延履行具体法律规定非法律专业人士,可能对“迟延履行”这个法律术语还停留在第一次遇见时的不理解状态。学习法律专业的内行人,可能也是对它一知半解。狭义的迟延履行,也就是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也就是我们通 ...
2024-01-04 20:09

法律对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是如何规定的(扰乱机场公共秩序行为法律第几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扰乱公共秩序有什么后果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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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有什么不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规定)

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在哪里?1、发生时间不同诉讼时效的中断是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诉讼时效终止是发生在时效进行中。诉讼时效中止是发生在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 个月。2、产生事由不同诉讼时效中断是由于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主要有: ...
2024-01-07 14:02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有几种(抚养费给付的法律规定)

法律客观: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孩子抚养费给付的方式有哪些法律主观:关于 子女的抚养费 抚养费给付方式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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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免除的基本特点包括哪些(债务免除的法律规定)

免除债务的特征有哪些一、究竟什么是我们所说的 债务 免除呢 关于债务免除的说法不一,但是其中有一种说法认为,债务免除是一种契约。她的理由如下是: (1)一般来说债务的关系指的是欠债的当事人与被欠债的当事人两个当事人之间存在着一种特定的法 ...
2024-01-12 17:04

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终局裁决适用法律法规)

(五)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时,还应附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关于劳动争议仲裁举证,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效是,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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