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如何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继承人承担被继承人债务的法律规定)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法律规定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最高院规定会把债务的主要责任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承担。被继承人可以通过立遗嘱来要求继承人承担债务,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且遗嘱是具有强制性的,要严格按照遗嘱执行。
【法律分析】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由的处理方式是先确定遗产、区分继承人所负下债务的性质、明确清偿债务具体的程序等。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时,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继承到的遗产清偿债务,如其所得遗产不足以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在现实生活中被继承人死亡时,属于被继承人的那部分财产,往往还处在家庭共有财产状态中,其遗产尚未确定。因此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先要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被继承人的那份财产作为真正的遗产,以此作为清偿的依据。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是由于家庭由于而产生的,那么就需要由家庭成员共同承担。虽然债务的签名可以只有被继承人一个人,但是这不是推脱责任的理由。被继承人债务主要有买房的房贷,买车的车贷有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多个继承人对债务承担的责任应由谁承担
多个继承人对债务承担的责任的规定,具体如下:
1、继承开始以后,各个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之前,应首先用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财产来清偿被继承人遗留的债务,清偿后剩余的财产,才作为实际存在的遗产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来进行分割;
2、继承开始以后,各个继承人先根据遗嘱或者法律规定对遗产进行分割,然后按照各自所继承到的遗产份额的多少,按比例分别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同时继承遗产时,从原则上讲,应当依照每个继承人各自所得的遗产份额,按照比例分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综上所述,继承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能够无偿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从根本上说,它是一种财产权利,但是又具有鲜明的身份特点,因此,它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权或人身权。在继承权受到侵害时,合法继承人可行使继承恢复请求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的承担方式: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即可。但若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其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第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第三十三条
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表示。
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原则
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原则
当一个人去世后,其遗产如何处理,特别是其债务如何清偿,是许多人都关心的问题。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原则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本文将探讨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原则及其相关的法律依据。
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优先清偿顺序: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债务应优先清偿其法定继承人的债务,如未偿还的医疗费用、丧葬费用等。
2.按比例清偿:对于其他债务,如债权人的债务,应按照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比例进行清偿。
3.遗产不足以清偿的: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则剩余债务不再清偿。
综上所述
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原则是为了确保遗产能够公平、合理地分配给法定继承人,同时也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护。在处理被继承人的债务问题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确保公平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以上法律条款明确了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原则和相关规定,为处理此类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继承法关于债务继承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主观:
1、限定 继承 原则。即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 继承人 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 债务 ,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2、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 法定继承人 又有 遗嘱继承 人和受遗赠人的,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放弃继承或受遗赠的,不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3、继承人分担债务原则。即继承人之间依其继承财产的比例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4、执行遗赠不影响 债务清偿 。遗赠就是被继承人将财产赠送给非法定继承人。《 继承法 》第3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即若 5、债务不得影响预留的份额。《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 遗嘱 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的遗产份额,不得因债务清偿受到影响。 在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继承之前,还是应该先了解清楚 怎么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 ,若无法确定清楚债务范围的话,那么对债务的继承就有可能产生问题。这对继承人来讲是很不利的。当然,通常情况下,继承人继承的债务是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务继承人要承担吗,债务承担的原则
债务继承人要承担,债务承担的原则如下:
1、限定继承原则。仅以所得积极遗产为限负责清偿,超过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价值总额,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所得遗产偿还;
3、继承人分担债务原则。即继承人之间依其得到的积极财产的比例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4、执行遗赠不影响债务清偿;
5、债务不得影响预留的份额。
债务承担的效力如下: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
2、抗辩权随之移转;
3、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综上所述,继承人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继承人不仅要承受被继承人的财产,同时也要承受被继承人所留的债务,但是偿还债务和缴纳税款以实际继承所得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后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如何承担
法律分析:继承人需要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前提是以接受继承为原则。即被继承人需要偿还的债务以继承的实际遗产为限,超出继承部分的债务可以不用偿还,但是被继承人自愿清偿的除外。对继承人保留必留份原则。如果有些继承人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一定份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